《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局部修訂條文(2018),本次修訂條紋2018年10月1日施行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局部修訂 2018.5.9,最新的補充,針對新問題,大家好好學習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局部修訂條文,《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局部修訂條文
為指導我國傳染病醫院的建設工作,我司對《傳染病醫院建筑設計規范》進行了修訂。為使該規范適應傳染病疾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及衛生事業發展的新形勢,現面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以盡快地形成正式稿,協商國家建設部后下發。
新版商店建筑設計規范商店建筑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外,還應符合《民用建筑設計通則》(JGJ37-87)以及國家和專業部門頒發的有關設計標準、規范和規定。
本次局部修訂系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14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13]169號)的要求,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會同有關的設計、勘察、研究和教學單位對《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2010進行局部修
主要內容是:規定了綜合醫院建筑設計的階段、依據、內容、平面、裝修的技術要求和基本技術指標要求,同時對綜合醫院的給水排水、消防設施、污水處理、污物處理、電氣、智能化系統和醫用氣體的配置原則、數量、技術方案、處理方法做了必要的規定。 本規范中以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總平面布局 第三章 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 第四章 行政和生活服務用房 第五章 層數、凈高和建筑構造 第六章 交通與疏散 第七章 室內環境
第 3.1.1 條 辦公建筑應根據使用性質、建設規模與標準的不同,確定各類用房。一般由辦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務用房等組成。
關于建筑抗震設計規范修訂的若干設想 本文介紹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01頒布實施以來的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對即將開始的新一輪的修訂工作,提出修訂要求和主要內容等若干設想,以及配合修訂工作所需要開展的實驗研究工作。
1.0.1 為使生物安全實驗室在設計、施工和驗收方面滿足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的通用安全標準,切實遵循物理隔離的建筑技術原則,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微生物學、生物醫學、動物實驗、基因重組以及生物制品等使用的新建、改建、擴建的生物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 第一章 總則 第1.0.1條 為了使托兒所、幼兒園的建筑設計能滿足安全、衛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訂本規范。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于城鎮及工礦區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