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交通廳以粵交基[1996]340號文印發《執行補充規定》(試行)的通知,要求下屬各單位遵照執行。
根據交通部公設字(1996)126號發布的“關于執行《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投資估算編制辦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標》”的通知精神。(以下簡稱新定額)。
根據交通部公路發[1996]612號《關于發布〈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的通知》精神,現將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結合我省公路基本建設工程實際情況編制“補充規定”(見附件)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根據交通部發出的《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交公路發[1996] 612號,以下簡稱《編制辦法》)的精神,為加強我省公路基本建設管理,指導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預算的編制,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補充規定。
交通部新編《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業經交通部交公路發[1996]612號文發布,自1996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據交通部交公路發[1996]612號文發布的《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以下簡稱《編制辦法》)的精神,為加強我省公路基本建設管理,指導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的編制,特制定本補充規定。
根據交通部公管司公設字[1996]126號通知公布的《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投資估算編制辦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標》(以下簡稱《新定額》)。結合我省公路建設情況特作如下通知。
現行《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交公路發[1996]612號,以下簡稱《辦法》)、《公路基本建設工程交通工程概(預)算編制的規定》(公設技字[2000]285號)、《公路工程概算定額》和《公路工程預算定額》(交工發[1992]6
根據交通部公路發(1996)612號文頒布的《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以下簡稱《96編制辦法》),結合我市公路建設市場和施工企業的具體情況,特作以下補充規定:
新辦法修訂調整了概算預算費用組成,調整了各項費用標準和計算方法,按路基、路面、隧道、綠化等費用模塊劃分項目節等。 修訂后的《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JTG 3830—2018)包括3章和7個附錄,分別是:1總則、2概算預算編制方
PDF格式,共81頁,本辦法適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的編制和管理。農村公路可參照本辦法執行,具體計算方法和計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制定。
本辦法適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和管理。農村公路可參照本辦法執行,具體計算方法和計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制定。2008-01-01實施。
公路工程投資估算、概算和預算應分別采用交通部發布的1996年《公路工程估算指標》、1992年《公路工程概算定額》、1992年《公路工程預算定額》和1996年《公路工程概算、預算定額基價表》,甘肅省交通廳2004年1月1日發布的《甘肅省公路工
各省概預算補充定額,主要包括以下省市:安徽省、福建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河北省、河南省、黑龍江省、湖北省、湖南省、吉林省、江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山東省、山西省、陜西省、上海市、四川省、西藏自治區、新疆維
總則、概、預算編制方法、概、預算費用標準和計算方法、公路交工前養護費指標
寧夏回族自治區交通廳以寧交發(1998)044 號文發布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執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 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的補充規定,要求各所屬單位從1998年6月1日起遵照執行,補充規定
JTG B06-2007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描述內容詳實,可供參考與下載。
西藏自治區交通廳以藏交路字(1997)第423號文發布了《西藏自治區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 預算編制辦法補充規定》(試行),請各有關單位在試行過程中,將發現的問題和意見告廳公路工 程造價管理站,以便進一步作修訂。
四川省2005年概預算補充規定: 一、新《補充規定》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原《補充規定》中相應內容同時廢止。 二、在2005年3月1日前上報的公路工程項目仍按原《補充規定》執行,不再進行調整。在2005年3月1日后上報的項目,按新《補
本資料為:JTG B06-2007 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內容詳實,可供參考。
本資料為: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JTG B06-2007(超清晰版),內容詳實,可供參考。
根據交通部《關于發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額〉(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預算定額〉(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JT
江西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公路工程建設項目估算、概算、預算編制辦法>江西省補充規定》的通知(此件為準).pdf
本資料為關于預算編制與投標報價,在國內外建筑市場的激烈的競爭中,要求建筑工程企業全面提高,在市場競爭中首先要改進和加強建筑工程的預算編制和投標報價工作,以提高在招投標建筑市場的競爭中的中標率。 內容詳實,值得參考下載。
將原“勘察設計費”更名為“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費”,費用內容包括可行性研究費用、勘察設計費用以及設計、監理、施工招標文件及招標標底(或造價控制值、清單預算)文件編制費等。
1.0.1為統一鐵路基本建設項目設計概(預)算的編制方法、費用組成和計費標準,根據國家及鐵道部有關規定,結合鐵路基本建設工程的特點,制定本辦法。 1.0.2本辦法是鐵路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設計概(預)算編制的依據。 1.0.3兩階段設計,初步
施工圖預算有單位工程預算、單項工程預算和建設項目總預算。單位工程預算是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現行預算定額、單位估價表、費用定額以及人工、材料、設備、機械臺班等預算價格資料,以一定方法編制單位工程的施工圖預算
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投資估算編制辦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標》,自1996年7月1日起施行。我部交工發[1993]785號文發布的《公路工程投資估算編制辦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標》同時廢止。
根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精神對原標準中的設計費用進行修改 對原標準中的安裝調試工程費只作了“費用構成”的敘述,的敘述,具體計算的描述 增加了概預算文件的組成及相應文件的內容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同
鐵路工程概預算編制辦法(定稿)223號文,總則,編制方法,概預算費用項目組成,費用內容及費用標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