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層的高層建筑,采用管樁基礎,以約21m深處粉土為樁端持力層。毗鄰二層裙房商業,我原設計是管樁,但他們當地直接設計為獨立基礎,以埋深約2m處的fak=90kpa粉質粘土為持力層。只是注明高層施工完后再施工裙房。我覺得很是有點不妥,此處的沉降如何來控制,高層施工完后,很有可能沉降不會再繼續增加很多,相反,裙房的沉降才剛開始,而且土層承載力太低,可能會有過大的沉降。我覺得最差也應該設沉降后澆帶,兩邊同時做,待高層主樓完工后,觀察其沉降值,待穩定后,再進行連接,還說的過去。再另外,這個項目在河南,想請教下,河南的朋友們,河南關于管樁,單柱單樁,有要求嗎?
高層建筑裙房的安全疏散距離,請問是按照GB50016-2014 表5.5.17里面高層建筑選取,還是按照單、多層建筑選取。有哪個規范有提及到嗎?
《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第4.9.11條:高層建筑裙房的雨水應單獨排放。請問:1,如何理解?是不是高層的雨水管不能與裙房的合用就可以了? 2,如果是,那么能否將高層上的雨水直接排至裙房屋面上,再由裙房屋面排水系統排放? 3,大家設計時都是怎么處理的? 4,我現在的一個項目,16棟高層,都有較大面積的裙房,如果第2條不可行,高層的雨水管道就要從裙房(商鋪)內部穿過,勢必造成漏水隱患,請教設計師指點設計方案。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對消防電梯的設置范圍作了明確規定,要求高層一類民用公共建筑;十層及十層以上的塔式住宅;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單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建筑高度超過32米的其他二類公共建筑;并要求,當每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平方米時,應設置一臺,當每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平方米但4500平方米時,應設置兩臺,當大于4500平方米時,應設置三臺。 裙房包括在內么 裙房做消防電梯么每層建筑面積是主體加裙房么 主體和裙房用防火墻和防火門分開呢
高規上有這么段話:帶裙房的高層建筑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當裙房以上部分可利用可開啟外窗自然排煙時,裙房部分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時,其前室或合用前室應設置局部加壓送風系統。有2個疑問:1.這局部加壓送風量該如何來確定,用風速法來計算嗎,這種情況不能套表格的風量了吧?2.樓梯間不用設嗎,它不一定滿足每5層開窗面積2平方的吧?謝謝!
在大部分人的意識里,越高層的建筑,地震力就越大。所以很多人認為越高的樓層,在地震災害時就越不安全。然而,高層設計也是經過抗震嚴格設計的,本質上與低層房屋的抗震設防要求是一致的。
高層建筑結構是如何抗風的?<
高層建筑的軸線怎樣控制,看見測量人員是從下一層引點上來進行控制,而不是從最底層引點進行控制,為什么不從最下面引點,從最下面引點上來不是更準確嗎
項目:十層建筑,地下一層車庫;一層,二層商店,餐飲;三層 以上,辦公用。情況說明:甲方要求全做玻璃幕墻,所以3層以上都無法開窗,即無法自然通風問題:1.什么情況下要排風? 2.像我現在的情況,三層以上的建筑是否要做排風?排風量該怎么計算?回答時候最好要有出處,比如出自那個GB,本人愚昧,找不到誒~~
大家有沒有看2005年考題的關于高層題的第2道大題,就是大底盤單塔樓高層建筑,主樓為框架-核心筒,裙房為框架其中第四小題:裙房為商業建筑,主樓為普通住宅,問裙房框架柱的縱向配筋根據抗震設防標準:裙房為乙類建筑,主樓為丙類建筑,那么確定裙房框架柱的抗震等級應該為幾級呢個人覺得應該為2級不知大家有何看法
請教一個問題:假設一幢十八層的建筑,一到十八層的房間的面積、功能、維護結構都相同的情況下,每層的采暖負荷會有什么樣的變化呢?是逐層遞增還是逐層遞減呢?大概系數是多少呢?我在設計手冊上看到的高度修正系數好像都是針對單個房間的高度而變化的。請各位大蝦指點啊。謝謝!
目前現在高層小區由于住戶多,在安裝電表的時候,一般都是采取分層戶表集中安裝在戶表集中箱內,目前豎向供電主要有1電纜、2封閉母線槽、3預分支電纜、4絕緣穿刺線夾。現在小弟由于經驗不足,所以想請問大家。以上4種代電方式,哪一個最貴(最不經濟,成本最大),哪一個最便宜(最經濟,成本小),哪一個施工方便。
高層建筑push-over分析
隨著社會的發展,高層建筑越來越多走入我們的生活。現代高層建筑的設計主要有六個特點。1 參數化設計,是以數字技術為依托,在軟件生成和數控技術輔助下完成高層建筑的“非標準建造”2 結構性表皮,利用表皮來支撐整棟建筑,實現內部空間的全息開敞,與此同時形成獨特韻律的表皮機理。:hug:
好東東
我在學習圖紙的時候注意到,高層住宅的水泵不知道放在哪兒了。比如供暖管道要將熱水供到11層樓,我不明白的是在圖紙上沒有看到水泵。再比如生活給水管要供到11層樓也應該需要水泵,市政給水管應該只能將水壓到4層樓的高度,那么水泵在哪兒呢,請前輩們指點。:handshake[ 本帖最后由 yiren246 于 2011-1-13 20:24 編輯 ]
施工中遇到一個問題請各位指教!設計圖紙中高層住宅帶三層裙房,裙房四面尺寸均大于標準層,且突出較大。如以裙房為基準則塔吊與施工電梯均距標準層較遠,請問該如何處理?
本帖最后由 zb616 于 2013-6-25 21:41 編輯 我做了一個92米高的高層建筑,結構形式為框筒,主要為辦公,一二層局部為銀行,食堂等,施工圖已完成,結果甲方要求去掉兩根框架柱,原因就是這兩根框架柱在裙房位置在大空間里面,影響后期使用,向其解釋后期裝修可以采取隔斷,這兩根柱子比較靠邊,不太影響使用。 這兩根柱不能從上到下全取消,因為頂上幾層為退臺,如果沒有柱子則在角部就要起柱,初設審查時提出來這是高位轉換,而且在角部,建議加上柱子,現在再去問審查師,給出的主意就是光取消下部三層內的,上部保留,這樣高位轉換改為了低位轉換。請問這樣可以做到嗎?需要做哪些加強措施,希望各位同行不吝賜教。
某一建筑:±0.00以上為七層住宅,±0.00以下為二層商場(建筑專業稱為負一層和負二層,商場層高均為4.5米,每層面積800平方米)。建筑物西面室外地面比±0.00低300,西面的室外地面距建筑物頂不超過24米。東面室外地面比負二層室內地面低300,東門的室外地面距建筑物頂超過30米。查建規、高規無法確定±0.00以下的二層商場是多層建筑的地下室還是高層建筑的裙房?設計時心想反正不管是二者中的哪種情況都得設消火栓及自動噴淋,所以設計上沒啥問題。可它到底是多層建筑的地下室呢還是高層建筑的裙房呀?或者都不是?那是什么?不知各位同行有何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