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在于廣西崇左,廠房結構,基礎面積為3390平方,該建筑地下巖石為微風化石灰巖,基礎泥土面層約三分之一為回填土,回填土最深處10m左右,設計要求基礎進行人工挖孔樁,孔樁深度為20m。現發現建筑邊角約350㎡出現地下溶洞。其中一個溶洞6m高度,另一個溶洞10m高度(且內充泥漿),溶洞的寬度未知,溶洞大約在-14m處開始出現,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好的方法解決溶洞這個問題,望大家指教!謝謝!
地基基礎處理疑問?灰土地基被吊起來一米多,會存在安全隱患嗎?具體見附圖,希望發表看法。
在東莞建一座建筑面積15萬平米的學校,坐落在山坡上,房子也就五六層高,地基基礎的處理是個很大的難題,有經驗及成功案例者,請指教。
建筑地基基礎處理設計規范
地基基礎設計及程序處理方法
其住宅小區地基基礎的處理
最近在看地基基礎處理方面的知識,在網上找的,介紹的還算可以,適合和我一樣的新手,高手就跳過吧。
論文簡介:地基與基礎處理-換填處理-路橋基礎-建筑地基 投稿網友:lijinyun123456 上傳時間: 2013-08-23
《抗規》4.2.1和4.4.1條規定了可不進行天然地基及基礎抗震承載力計算的范圍,諸如水泥土攪拌樁、CFG樁等(地基處理規范中所列)復合地基處理方法屬于人工地基,地基處理規范中其他方法也屬人工地基范圍。那按地基處理規范中處理的地基,基礎設計是否還可以按照《抗規》4.2.1和4.4.1條規定考慮?個人覺得可以,把樁基看做是地基處理的一個特例,地基處理和天然地基都可以按抗規執行,地基處理當然也可以。但有一個疑問,當采用地基處理規范處理的地基時,地基承載力調整系數改如何取?是按照基底天然土層取還是褥墊層取?歡迎各位討論,提出您的高見。附:4.2.1 下列建筑可不進行天然地基及基礎的抗震承載力驗算:1
3.0.5第3條 “作用效應應按承載力極限狀態下作用的基本組合,但其分項系數均為1.0”這樣子的話,當分項系數均為1.0,承載力極限狀態計算公式(3.0.6-3)不就和正常使用狀態下標準組合的公式(3.0.6-1)一樣了嗎?請指教
在農村想建一 三層樓房,占地面積17.2m*12m,地下土質偏軟,地下水位偏高。請問該地基要怎樣處理,及選用哪種基礎較好。考慮到費用問題及農村的條件限制。謝謝
各位,小弟現在遇到一個工程。結構是輕型門式鋼架,基礎采用的是獨立基礎。問題是,原有地基下面有3-4米深的爐渣墊層,如果處理不好,后期會出現基礎沉降。請問,各位有沒有好的處理辦法?
想請教一下:大家在做設計時地基基礎的抗震是如何考慮的?1.在計算基礎配筋,讀取荷載時是否讀取地震力?2.讀取了地震力是不是可以說已經進行了基礎的抗震驗算?3.是否需要其他的諸如抗震構造措施等其他方面的計算或者構造?請指教,謝謝了!
地基基礎工程事故 分析、處理及一些啟發
隨著我國的經濟迅猛的發展,我國的水利工程建設獲得了很大的發展,目前,越來越多的水利工程隨之建立。由于我國的地勢西高東低,導致大的河流的流向都是由西向東,之間的落差又比較大,也正因如此蘊藏著很大的水利資源。水利工程則是目前水利資源的特別重要的解決方法,所以國家對水利工程的建設是特別重視的。而地基是在水利工程建設中的一項基礎工作,它決定著整個水利工程的質量,決定著地基上面的建筑物是否穩定,可以看出,地基在整個水利工程中起著決定性作用。文章主要是針對水利工程地基施工的新技術和處理措施進行深刻的分析和闡述。 1、 水利水電工程基地概況 由于現今經濟的迅猛發展,我國的水利工程建設有了很大的發展,建立了很多的水利工程。水利工程一般情況下,地質都是比較復雜的,經常遇到不良地基,如地質強度差、壓縮性比較高、透水性很小等情況都屬于不良地基。如果地基打的不是很好,不能夠承重,會導致地基上的建筑物不穩,會使整個水利工程質量出現嚴重問題。 所以水利工程地基建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地基對工程的影響主要分為三個方面,分別是:地質條件惡劣抗滑能力差,不能承受壓力,根本不能使得
本書共分三大部分,二十九篇。第一部分為建筑地基處理技術第一篇 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范第二篇 建筑地基土力學第三篇 建筑地基工程地質勘察第四篇 建筑地基處理技術綜述第五篇 換填墊層法、預壓法處理地基第六篇 強夯法、強夯置換法處理地基 第七篇 振沖法、砂石樁法處理地基第八篇 水泥粉煤灰碎石樁法、石灰樁法處理地基第九篇 夯實水泥土樁法、柱錘沖擴樁法處理地基第十篇 水泥土攪拌法、高壓噴射注漿法處理地基第11篇 灰土擠密樁法、土擠密樁法處理地基第12篇單液硅化法、堿液法處理地基第13篇 其他地基處理技術第14篇 加筋法及土工膜防滲工程第15篇 特殊土體、巖體地基處理技術第16篇 地基工程施工質量通病防治措施及建筑物糾偏技術第二部分 建筑地基基礎工程設計第17篇 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第18篇 地基計算第19篇 地下水對建筑地基基礎工程的影響第2
地基基礎缺陷的處理應綜合考慮下列因素: 一、地基基礎缺陷的種類及其對建筑物使用、安全、耐久性等方面的影響; 二、上部結構的整體性、安全度、使用要求等具體情況對地基基礎變形的適應性; 三、地基基礎變形、結構變形的數值,發展速度和趨勢; 四、地基基礎缺陷和加固上部結構的可能性和經濟性。 地基基礎處理的措施有:對上部結構進行維護;對上部結構進行加固或減荷,基礎加固、地基加固。上述幾種措施有時不單獨采用,有時需多種措施綜合采用。這些措施的選擇,往往需要對上部結構和地基基礎作全面的考慮,提出不同的方案,進行經濟和技術上的比較,從而選擇合理的方案。必要時還應對缺陷形成的原因及現實,從使用和維護上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地基基礎缺陷處理的一般原
山東青州一鋼結構廠房,內有三臺3噸行車,地基處在不同回填區域,部分回填高度達10米,最淺回填達4米,采用強夯處理,深回填區采用分層2次強夯,廠房建成半年后,處于深回填區域基礎出現下沉,最大沉降達15cm,鋼結構部分出現變形,基礎出現向外側移動。處理方案:1、對沉降的基礎采用錨桿靜壓樁加固,每個基礎2根樁。2、沿深回填區域廠房外側采用壓密注漿,梅花布置,共兩排目前已按此方案實施,發現有些灌漿孔能夠注漿水泥達20噸,最少也達2噸,不知道處理后廠房能夠矯正過來,請高手指點
在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8.1.1條中b表示地面基礎寬度,當柱下基礎是矩形基礎時,b是不是指矩形的寬度?如果是指寬度,那么在施嵐青2014版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應試指南中在算寬高比時b是指長邊寬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