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規劃建筑景觀上有這么一條,也就是說消防電梯不會下地下室,也就不會出息合用前室的問題,在防排煙中,我們只會樓梯間加壓送風了,前室就不用做加壓送風系統了吧,可小弟看到別人的有,在地下室有出現合用前室的,這讓我很不解。
請教:十一層的小高層住宅,沒有地下室,電梯基坑如何做排水呢?如果直接用排水管貼坑底引至室外雨水檢查井,一是標高太低,以后總圖比較麻煩;二是雨天容易造成雨水倒灌如果用潛污泵提升排水,好像也無處可放請問,有何較好的解決方法。
本帖最后由 揮霍昦、青春 于 2014-1-6 14:56 編輯 一.高層建筑的發展狀況及前景: 十八世紀末的產業革命帶來了生產力發展與經濟的繁榮,大工業興起使人口集中到城市中來,造成用地緊張,地價上漲,城市范圍逐步擴大仍感局促,為了在較小的土地范圍內建造更多的建筑面積,建筑物不得不向高層發展——這是高層發展的最根本原因。所以說,高層建筑是城市發展的必然產物。高層建筑只有在城市的滋潤下才能較快地蓬勃發展,而城市的發展也依賴高層建筑的支持!
請問消防電梯必須做到地下室嗎,如果是,哪本規范上有具體的規定啊?期待高手來解答,謝謝了。
有一18F高層住宅建筑,地上部分消防電梯合用前室采用自然排煙,開窗面積滿足規范要求,地下室的消防電梯合用前室是否要設置機械加壓送風,如果要設,風量如何計算?風機風口如何設置?謝謝大家!
求教各位前輩, 公司為了取消消防電梯把12層改為11層 儲藏室改為半地下,我想知道半地下儲藏室施工造價跟消防電梯造價差多少?合理嗎??在線等 謝謝了!!!
本人現在建一工程,在消防試壓時,消火栓口漏水,水流到電梯前室侵入到電梯轎廂縫里,把電梯的門機控制系統浸濕了,結果電梯運行就把元器件燒壞了。我現在有個問題感到困惑的是:消防電梯是消防時用的,消防人員在救火是時肯定要用水,既然要用水,那么水肯定要往電梯里面流(一般來講消火栓距離電梯前室都不遠),如果消防電梯一沾水就燒壞,那消防時還怎么用電梯啊?這個問題困擾了我很久。
根據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 JGJ 16-2008負荷分類:二類高層排污泵為二級負荷,消防電梯排污泵為消防用電,地下室排污泵為非消防二級負荷用電,二者功率都很小,如果二者都單獨設置ATSE互投裝置是不是成本太高了,如果合用明顯違反規范,請高人指點!
設計遇到一個地上三層、地下三層的住宅。地下三是否設消防電梯?規范7.3.1設置消防電梯的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問題是逗號之前和之后是并列關系?(不應是逗號“,”應該是分號(;)、頓號(、)或“或”甚至是句號(。)。不是并列關系?條文解釋用的是分號“;”。規范呀規范。大家討論規范應該怎么寫。
高層住宅超11層須設消防電梯,如果地上部分消防電梯前室通過開窗以自然排煙方式排煙(主要是豎井空間問題),那地下室部分的消防電梯前室是應該單獨給他做套正壓送風系統么?風機設置在地下室?進風口能不能和地下室的機械補風系統合用呢?另外高層建筑的防煙樓梯間通至地下,如果地下僅為一層,而且地下室地坪與室外地坪高差在規范允許范圍內,因為按防火規范,地下室樓梯間與地上部分是有防火墻隔開,那地下部分可不可以只按照封閉樓梯間設置呢?我看圖集,當上下都采用防煙樓梯間時,地上和地下部分加壓送風量是按2個樓梯間考慮的,那單考慮地下如果不需做防煙樓梯間的話,那還有與地上部分統一做防煙樓梯間的必要么?
想問問有豐富驗收經驗的大俠們,我在網上看到 消防電梯轎廂內周圍采用的裝修材料不應低于A級!~ 有沒有人知道在哪里的規范能看到這項。我只看到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上說 消防電梯內不能用可燃材料裝飾!~ 求正解
最近做一棟辦公樓設計遇上個問題,想請教一下大家:辦公樓建筑層數15層,建筑高度為68.3米,為一類高層建筑,辦公樓的標準層面積為1800平方(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電梯布置采用中間核心筒四臺并列布置的形式。按照《高規》6.3.2條要求,應該設置兩臺消防電梯;根據6.3.3.1條要求,消防電梯宜分別設在不同的防火分區內,但好像我這種情況,在辦公樓標準層一個防火分區內設置了兩臺消防電梯,問題來了:我這兩臺消防電梯是否可以共用一個消防前室吶?理由、依據又是什么? 請各位指教!
一個17層的住宅,地下室部分樓梯間和消防電梯前室只能開個風井 不能采光行嗎 有什么解決方案
除了規范提到的塔樓設置有困難的可以合用前室,但樓梯間應分別加壓送風這條以外,單元式通廊式住宅的剪刀梯能不能合用前室啊?我們這里不能用三合一的前室。。。
一、消防電梯的設置范圍設置范圍高層建筑設計中,應根據建筑物的重要性、高度、建筑面積、使用性質等情況設置消防電梯。通常建筑高度超過32米且設有電梯的高層廠房和建筑高度超過32米的高層庫房,每個防火分區內應設1臺消防電梯;高度超過24米的一類建筑、10層及10層以上的塔式住宅建筑、12層及12層以上的單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過32米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筑等均應設置消防電梯。 設置數量消防電梯的數量主要根據樓層建筑面積來確定。我國規定,每個防火分區至少應設置1臺消防電梯、每
消防電梯的集水坑 排污泵負荷按理應歸消防負荷。配電就出現一個問題。和消防電梯一組一起供電,就得在消防電梯室(12~18~層)引一路下來給排污泵。這樣就完全滿足了。只是有點倒送電。很矛盾。如果和二級負荷的客梯一組,相對友好辦點,直接在一層雙電源切換后,分兩路給排污泵和客梯。只是在規范里模棱兩可,高規中沒有明確排污泵為消防負荷,但間接似乎又是消防負荷。依舊矛盾中,希望遇到過權威點或者本身權威一點的同行解答。再未解答以前,暫以單獨配電,末端切換,滿足其消防配電要求,以一棟18層3單元、無地下室二類高層住宅建筑為例(無正壓送風系統)。由變配所(或電纜分支箱)引來主電源2路,分別為消防負荷和二類負荷各一路主電源;備用電源來5路,分別為3(棟)路消防電梯、1路客梯二類負荷備用電源和1路排污泵消防備用電源。[ 本帖最后由 xofy 于 2011-3-21 20:44 編輯
單棟商業建筑,地下室外墻與紅線距離僅3~5米,排雨污管道,室外消防環管走不了,能否走到室內地下室,室外消火栓從室內消防環管接出?
請問大家,根據高規條文解釋,消防電梯前室消火栓是為了便于消防人員盡快使用消火栓撲救火災并開辟通路而設置的,可是電梯前室的門都是防火門,要常閉的,那那個消火栓怎么開辟通路啊,不是只能用于前室的滅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