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我現在做一項目,將消防電梯的集水坑做在消防電梯基坑的旁邊,集水坑底比電梯基坑底低1.50m,請問:1.由基坑向集水坑排水的排水管要比集水坑的報警水位高出多少?2.集水坑的頂板怎么做啊?大概多高?
請教各位,消防電梯下面要求設置集水坑,且容積不小于2立方米,如果把集水坑設置在室外,電梯井下面只用一個地漏通過排水管排至室外設置的集水坑,然后通過潛污泵排至室外排水管道,這樣做怎么樣?
我們這的消防電梯集水坑有當做普通排水井使用,水井中的地漏管、公共區域的地漏管都是直接排到消防電梯集水坑的,而且全是PVC暗埋進去。想問下PVC管可以進入消防電梯集水坑么?
我現在在做一個高層住宅工程,建筑專業為了節省空間,將消防電梯的集水坑設置在電梯基坑下。我現在在做給排水設計中遇到下面一些問題:1.集水坑若借用消防電梯基坑,排水潛水泵如何設置?2.若集水坑設置在電梯基坑下方,集水坑與電梯基坑之間的隔板該怎么設置?3.潛水泵如何檢修?是否單獨設置檢修門?請個位大哥多多指點,謝謝!!!!!!!!!!!!!!!!
高規上規定消防電梯集水坑容積不小于2立方米,排水泵流量不小于10l/s,這樣的話,排污泵的流量應該不小于36m3/h,同時給排水規范上規定,集水池容積不小于排污泵5min的排水量,按照36m3/h和5min,算下來,消防電梯集水坑有效容積應不小于3m3,那么“不小于2立方米”的規定是不是就沖突啦?問題二,在確定消防電梯集水坑尺寸時,2立方或者3立方,是否應該指排污泵從停泵水位到啟泵水位這之間額容積呢?如果是這樣,再加上排污泵的吸水高度等,消防電梯的集水坑的容積可就很大啦。
高規規定,坑的容積不小于2立方米,泵的流量不小于10升。若按每次運行不少于5分鐘計算(建規),10*60*5/1000=3立方米,計算結果豈不令2立方米的規定等于廢話?如何理解?
請教消防電梯底設集水坑的問題 高規6.3.11條要求消防電梯底應設排水設施.......在條文解釋中又說參考國外做法,井底下部或旁邊設容量不小于2個立方的水池,排水量不小于10l/s的水泵...... 那么在設計中,這個水池的高度有沒有什么要求?在潛水泵安裝使用過程中潛水泵是不是一定要保證在有效啟動液位以下?消防電梯底下的電梯基坑可不可以被水淹沒? 設在旁邊的集水池的底部應該低于電梯基坑底多少,可以平齊不? 1。如果電梯基坑不可以被水淹沒,那么我的集水池就必須低于電梯基坑,才能保證及時的把水抽走,不至于淹沒電梯基坑。應該低多少?個人認為這個數據應該和潛水泵的安裝高度有關,要保證它能全部被水浸沒。 2。如果電梯基坑可以被水淹沒,那么我的集水池底就可以和電梯基坑底平齊,兩邊用管道聯通,把潛水泵放在我們的集水坑里。只要我的面積開夠可以滿足2的立方。這種方式可行不? 請教高人給予解答......
請問論壇的專家、技術同志們:假如消防電梯的底坑和旁邊的集水坑底坑底標高都是一樣的,是4.000m,中間連同預埋管標高為4.050,排水泵2臺安裝在集水坑內,能否保證消防電梯的消防使用啊?咨詢過電梯廠家說消防電梯坑內不允許存水,但目前集水坑和電梯底坑已混凝土澆筑完畢,二者是一個底標高,電梯坑深度和集水坑深度也都1.650m,電梯安裝完畢后運行會不會因為集水坑排水不徹底而燒壞?2臺潛污泵型號是JYWQ65-40-12-1400-4型,具體見附圖。假如電梯坑內進水,潛污泵排水又不徹底(最低水位會存水),會不會燒壞電梯底部排線?電梯廠家說,電梯坑內電氣排線安裝在坑底,不能挪動,那么集水坑照目前圖紙施工是否已無意義?有什么好措施調整,怎么改呢?
消防電梯的集水坑能否直接放在電梯基坑下面,電梯基坑1.8m深,底下再做集水坑的話3m左右,這樣做的話有什么問題,大家討論一下。
本人在做一個26層的住宅項目,負一層戰時為人防,平時為自行出庫,地下室面積約為500平方。因甲方堅持除了車庫入口有個一米乘以一米的小集水坑(收集散落雨水),還有消防電梯2.0*1.5*1.5的集水坑(消防電梯集水坑設在消防電梯的旁邊,即地下一層前室),其他均不設坑(說了各種理由,比如:別的樓都沒做坑)。 現在疑問:1 自行車庫就沒有其他沖洗廢水了嗎?2 水暖井里如需要檢修泄水,水可以排至消防電梯集水坑嗎?3 如果條件允許,自動噴淋的泄水可以排至消防電梯集水坑嗎? 請各位大俠幫助棒
感謝樓主的資料,可以參考一下,希望樓主有更多的資料和大家分享。愿有更多熱愛建筑的同事一起來發圖,讓我們在這個平臺上獲得更多的交流,論壇會更加精彩!
消防電梯集水坑內潛污泵的負荷等級:請教各位大俠,你們怎么去認定,以前一直認為是二級負荷,這兩天老總說可以作為三級負荷,因為沒有明文規定為二級以上,你們怎么認為呢?
消防電梯的集水坑 排污泵負荷按理應歸消防負荷。配電就出現一個問題。和消防電梯一組一起供電,就得在消防電梯室(12~18~層)引一路下來給排污泵。這樣就完全滿足了。只是有點倒送電。很矛盾。如果和二級負荷的客梯一組,相對友好辦點,直接在一層雙電源切換后,分兩路給排污泵和客梯。只是在規范里模棱兩可,高規中沒有明確排污泵為消防負荷,但間接似乎又是消防負荷。依舊矛盾中,希望遇到過權威點或者本身權威一點的同行解答。再未解答以前,暫以單獨配電,末端切換,滿足其消防配電要求,以一棟18層3單元、無地下室二類高層住宅建筑為例(無正壓送風系統)。由變配所(或電纜分支箱)引來主電源2路,分別為消防負荷和二類負荷各一路主電源;備用電源來5路,分別為3(棟)路消防電梯、1路客梯二類負荷備用電源和1路排污泵消防備用電源。[ 本帖最后由 xofy 于 2011-3-21 20:44 編輯
請各位高手幫幫忙啊~我現在做的樓,消防電梯基坑-1.5m,我最開始設置的集水坑是2000*1400*1600,基坑底標高之比電梯基坑低100,這樣會不會有什么問題?按照要求來說,集水坑的坑底標高應該比電梯基坑低多少啊?各位大俠幫幫忙啊!!!!
消防電梯集水坑剛好在人防口部附近,又是在污染區,那我口部的集水井剛好可以利用消防電梯的集水井吧。我看到的圖,有合用的,也有兩個集水坑放在一起。不知道規范上是否有要求消防的與口部的集水井要分開設。如果沒有的話,那合用是否會比較經濟合理。或者說兩個各有各自的優點,跟缺點。
我有個疑問,我的一個項目,十八層,無地下車庫,只有普通的地下儲藏室,地下室層高3.8米,消防電梯僅降至一層,不下地下室,我把消防電梯集水坑和地下室普通污水集水坑合二為一,并且該集水坑消防電梯集水坑的正下方,(消防電梯緩沖平臺深度1.5米,平臺下設集水坑檢修門),這種做法是否合適?為什么審圖公司說這樣做有安全隱患?
一個26層的高層住宅,地下一層。現在有幾個疑問:1:集水坑是做什么用的?2:集水坑放在什么地方合適?3:集水坑的尺寸有什么要求?4:集水坑的設置有哪些規范可依?4:潛污泵如何選擇? 本人就在高規6.3.3.11看到一句規范,還請前輩高人指點指點啊,先謝謝了。
看過好多圖都只寫鋼管,沒有寫具體什么鋼管。另外我有個做施工的朋友說現在好多地方找不到DN150的絲接管件,溝槽連接的話中間的橡膠墊又不好安裝,那么連接消防電梯基坑和排水集水坑的管子是否可以用塑料管或者用其他什么管子呢?
本人遇到一個關于關于消防電梯基坑下設置集水坑問題,其做法翻了好多資料也沒找到,希望各位同行朋友們知道的給俺上傳個,本人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