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范適用于全國縣級行政區域(縣、區、市、旗,下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件的制作。本規范規定了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件的數學基礎、圖件內容、圖件種類、要素表達、圖幅配置等內容。
文章在分析土地利用規劃中的生態理念要點的基礎上,結合重慶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踐,探討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融入生態理念的實踐途徑。研究認為:在土地利用規劃中應深入分析土地資源的生態環境特征,將生態保護和建設目標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目標體系,構建生態型土地利用空間格局,在建設用空間管制分區中強化土地生態環境建設,從而促進區域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http://szzzygq.com/neteaseivp/enterp/gps/toLogin.jsp?source=downPaper&pk=53366455&way=9
湖南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5-2020)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調研中,主要指標的測算是一個重點和難點,確定好主要指標測算的基本原則和實用、有效的方法對提高規劃修編的質量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對此,通過借鑒湖南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試點經驗,并結合實際情況,提出了在測算主要指標時應遵循的原則與具體方法,試圖為即將開展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提供參考。
《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 (2006-2020年)》是2009年新增的考試內容。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審查辦法》
這個比較有用,是宏觀調控的重要參考。
土地利用規劃 制圖規范符號
希望對大家有用
木規范適用于全國市-級行-政區域〔市、地、州、盟,下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I件的制作。木規范規定了市(地)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件的數學基礎、圖件內容、圖件種類、要素表達、圖幅配置等內容。
DGTJ08-2151-2014 區(縣)、鎮(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估標準
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與廠址選擇中國寰球工程公司 包惕平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國家注冊城市規劃師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與廠址選擇是科學性政策性很強的專業工作。它必須貫徹科學發展觀、執行國家政策,必須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符合各級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與海洋規劃、江河流域規劃等相協調。
請大家自行下載超星閱讀軟件閱讀!
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技術規程pdf版本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研究——以河北省辛集市為例_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城市交通與土地利用之間是一種源流關系,他們是相互制約、相互反饋的一個整體。一方面.交通投資和交通基礎設施的發展會作用于土地利用的模式.引起土地利用的相應調整:另一方面,土地發展模式也影響交通模式。 一、軌道交通與土地利用互動關系 1.軌道交通塑造緊湊城市空間形態。軌道交通吸引或帶來大量客流,并以車站為集散中心使車站地區成為高密度活動區;又因為交通上的便利使附近地區因市場“供給”及“需求”關系的變化導致地價上漲:更由于地價的上漲使得土地利用趨于集約使用方式在軌道交通沿線或站點周邊形成緊湊的城市空間形態。
提要 沙漠化已成為我國北方地區一個重大的環境和社會經濟問題。土地利用的方式和程度是沙漠化發展或逆轉的主導因素。人類經濟活動強度的增加和范圍的擴大,造成北方地區農牧交錯帶的逐漸北移,大面積土地利用方式的改變和地表植被覆蓋的減少,使得以風沙活動為主導外營力的沙漠化過程得以發展。據歷史資料分析、野外調查和遙感動態監測與評價,對典型沙漠化地區的土地利用與沙漠化過程的發展及其防治開展了深入的研究。 1 引言 荒漠化是當今全球最嚴重的環境與社會經濟問題之一。我國是世界上荒漠化危害嚴重的國家之一,尤其是我國北方的沙漠化(沙質荒漠化)以其面積廣大和發展迅速而引人關注。根據北方自然環境背景、人類活動與社會經濟特點及其相互作用,通過近 20 年沙漠化研究的理論與實踐,我們將沙漠化的概念總結為:沙漠化是在干旱、半干旱及部分半濕潤地區由于人類不合理經濟活動與自然資源環境不相協調所產生的以風沙活動為主要標志的土地退化。我國北方沙漠化的發生發展伴隨著人類的文明歷史,而且尤以近一個世紀以來
《規劃》的空間戰略 吳良鏞:建新城不會拋棄舊城 《北京城市空間發展戰略研究》中提出的“兩軸、兩帶、多中心”的城市空間新格局,將是《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修編的調整思路。那么,未來北京市中心到底在哪里?舊城今后還有沒有發展空間?昨天,《北京城市空間發展戰略研究》的主要推動者和制定者、清華大學教授、兩院院士吳良鏞先生就五大問題進行解讀。 發展新城不會拋棄舊城 吳良鏞院士說:發展新城并不意味著拋棄舊城,只是對建成區不再進行重點的超強度建設,而是增加優美宜人的公共空間;對舊城,則停止違背疏解原則、破壞歷史風貌的開發,控制大型公共或商業功能的大體量、超高度的建筑。 新城建設不是“浦東模式” 北京新城是不是像上海開發浦東一樣,像巴黎新城、舊城的劃分一樣,北京也將形成雙城或“子母城”模式? 吳院士稱,北京重構格局并非是“浦東模式”,那需要相當時間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