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輸煤棧橋消防設計,個人發現有2個行業規范有涉及,一個是GB 50229-2019 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標準,另一個是鋼鐵冶金企業設計防火標準GB50414-2018,兩者描述和要求有所不同(詳見下文描述)。發電廠要求是,封閉式鋼結構棧橋要求設置自動噴淋系統(開式系統或者閉式快速響應系統),棧橋不考慮設置消火栓,但轉運站、煤倉間各層需要設置室內消火栓。
既有工業建、構筑物的抗震鑒定,是通過檢查現有建、構筑物的設計、施工質量和現狀,按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從
道路的豎向設計建立在場地豎向布置的基礎上 。道路設計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道路是整個站場內外交通的樞紐,是站場內外各項功能聯系的紐帶,是整個場地的骨架。在化工工程場地中,一般選用城市型道路。道路豎向設計目的是確定合理的道路縱坡,設計基本思路是首先確定各個變坡點的設計高程,進行各段道路的試坡,然后進行局部調整,從而達到各段道路及整體優化 。豎向設計原則主要有以下幾個: (1)為了便于場地的順暢排除雨水,每個區塊場地至少要有一邊的道路比場地低200mm以上,便于收集區塊場地中排出的雨水,匯集到暗管或明溝中。
3.4 構筑物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3.4.1 以煤、天然氣、石油及其產品等為原料的工藝生產裝置的消防給水設計流量,應根據其規模、火災危險性等因素綜合確定,且應為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泡沫滅火系統和固定冷卻水系統等水滅火系統的設計流量之和,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大家幫幫我!@~ 我在做一個自來水廠的設計,但業主又提出要把水廠地塊改到水庫大壩正下方偏左的山體下,距離水庫壩下才70米,我個人感覺水廠是個永久性的建筑物,建在那會有安全隱患,比如說防洪之類的請問有沒有一些規范或者法律法規 規定 水庫的安全范圍是多少,能不能興建供水工程?
場地情況描敘:回填土層約4米,35米淤泥質土,下面是碎石土。原設計為預制混凝土摩擦樁。 現廠區為一中型廠區,因工藝生產改變,廠區建構筑物全部拆除。重新規劃新建建構筑物,原場地建構筑物較多,樁基分布面廣量大。與新上建構筑物布置存在相互重合地方較多。樁基的處理成為很頭疼的問題,是拆除還是重復利用,請前輩提出寶貴意見。
傳一本書給水排水工程建構筑物結構設計規范(GB50069-2002),讓大家看看
論文簡介:本文包含了各類建構筑物防火間距一般規定條文,僅供大家參考 投稿網友:azhu666 上傳時間: 2013-09-17
本標準適用于核電廠中執行運行功能的建構筑物。
各位大師好,小弟遇到點困難,望各位指點: 現在我接觸得最多的是04S519圖集,但是 圖集里面的隔油池水封井最大管徑只有250,更大管徑的隔油池水封井就是非標的了嗎?但是我現在需要的是300~500左右管徑的隔油池,水封井,有沒有這種構筑物的圖集,有沒有大型石油化工給排水構筑物的圖集,求大師指點。感激不盡!
第一,具備獨立性。這里須區分構筑物、建筑物與房屋的關系。構筑物、建筑物、其他附屬設施共同構成了建造物。其中,建筑物與構筑物的分界是人們是否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建筑物是人們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的場所,建筑物又分為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房屋與其他建筑物(如農村中的棚房、簡易房等)的區別在于是否符合房屋的法定構成要件(如層高、四至、圍護等)。構筑物、其他附屬設施是與房屋等建筑物相對的建造物,是人們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的場所。構筑物與其他附屬設施的分界在于是否附屬于房屋等建筑物,作為房屋一部分的煙囪、水塔等和建造在房屋內的豬圈、灶臺、倉庫等,一方面其已經作為房屋的附屬物,是使房屋具備滿足人們生產和生活需要功能的重要條件,但人們不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應當屬于房屋的附屬設施;另一方面,房屋的所占用的土地與煙囪、水塔、豬圈、灶臺、倉庫等所占用的土地重合,若將這些附屬設施作為構筑物與房屋一并登記,將必然造成所占用范圍內的土地的重復登記。因此,獨立性是構筑物區別于其他附屬設施的一個重要標志。 第二,人們不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人們不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是構筑物區別于房屋等建筑
剛開始工作,很多都不明白。處理流量250m3/h,斜板沉淀池是溢流堰出水,兩個之間鋼管來連接,該怎么選擇管徑?水位高差0.3m夠不夠?還有比如說一個管子分出四個分支,每個分支管徑可以跟主管一樣大嗎?還是怎么樣?謝謝!
遇到個問題,請大家個抒己見啊就是先施工底板,底板下面是沒有樁的,然后周圍開始打樁,那這個樁打下去會對已經施工好的底板產生哪些影響呢?講的越詳細越好,師傅要滿一頁的紙啊,真是難辦
今天有人問我煤棚算是建筑物還是構筑物,我肯定說是構筑物。但是這個煤棚是有頂部結構和外維護結構的。其實就是一個房子但是里面是堆煤的。我覺得有外圍護和整體建筑構造的,這種建筑應該是建筑物。但是有人說這個是構筑物。我上網查了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區別,分別如下:建筑物通稱建筑。一般指供人們進行生產、生活或其他活動的房屋或場所。例如,工業建筑、民用建筑、農業建筑和園林建筑等。 構筑物一般指人們不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活動的場所。如水塔、煙囪、棧橋、堤壩、蓄水池等。 因此我有點迷糊了。。大家覺得這個應該是建筑還是構筑物呢
室外總有些構筑物,比如廣告牌,旗桿,小崗亭之類的,這些構筑物要不要做防雷呢?防雷規范規定了3類防雷,那像上面說的構筑物,怎么判斷其防雷的等級?[ 本帖最后由 mzwl2009 于 2011-4-12 12:02 編輯 ]
2023年3月9日,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防止電力生產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2023版)》的通知(國能發安全〔2023〕22號)。 根據近年來電力生產事故的經驗教訓,
1、若采用固定式冷卻方式,臥式儲罐等是否仍有室外消火栓流量;抑或此時即無室外消火栓流量。2、地上式立式儲罐可否僅采用移動式冷卻呢;若僅采用移動式冷卻,此時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是按表3.4.2-3取值,還是按3.4.2-1計算確定呢。 3、石油化工企業與石油天然氣工程如何區分并適用不同規范;4液化烴罐區和甲乙丙類可燃液體罐區有何區別,比如LNG應該判斷為液化烴罐區,而不能按甲類可燃液體儲罐考慮?5、判斷相鄰罐的冷卻面積時,表3.4.2-1、3.4.5-1的注都強調了是距著火罐璧的凈距;然而表3.4.2-2的注卻并未強調是距著火罐璧的凈距;那么,對于3.4.2-2如何判斷臨近罐的冷卻面積。 6、 表3.4.5-1,采用固定消防冷卻水炮冷卻時,設計流量不小于水噴霧系統計算流量的1.3倍;而水噴霧系統設計流量應符合“本規范的要求”,此處“本規范的要求”是否即為 表3.4.5-1;若即為表3.4.5-1,那就是說,表3.4.5-1中規定的數值僅適用于水噴霧冷卻,對于固定消防水炮而言,其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