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環保部將向國務院提交環境稅開征及試點的請示。 根據方案,在全國范圍內開征資源稅前,相關部門在討論一致后,先選擇江西、湖南、湖北、甘肅等省市作為環境稅試點地。圍繞資源稅,我國已談論了十年。雖說至今仍有不同的看法,但源于對日益惡化的環境的憂患意識,人們更多地表示支持。觀點一:環境稅能夠淘汰落后產能,調整經濟結構。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征收環境稅是企業升級換代的經濟動力,環境稅征收制度設計得當,就能夠淘汰落后產能。“征收環境稅看起來是增加了負擔,但如果設計得好,就會有效制約企業對化石能源的消耗。在經濟壓力下,大家都會千方百計節能減排,開發有利于循環經濟的工藝和技術,這個過程中就會產生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中國最早的國際稅收研究會會員之一、仲禮(煙臺)國際稅收研究所首席專家王仲禮就表示:從總體稅負上來看,國家應該充分考慮納稅人的負擔,盡量減稅,但征收“環境稅”并不多余。記者同湖南的一家有色金屬企業員工談及此稅時,他顯然是環境稅政策的擁躉者,他直截了
電子垃圾就是指各類報廢的電子產品,包括各種廢舊電腦,通信設備、電視機、電冰箱以及被淘汰的精密電子儀器儀表等。市場上大部分的電子電器產品都含有鉛、汞、鎘、六價鉻、聚溴聯苯(PBB)和聚溴二苯醚(PBDE)等大量有害物質。如果處理不當,這些報廢產品就會污染土壤、水源、動植物,并最終對人類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危害。西方許多國家在處理電子垃圾方面大都有了較為完善的環境保護立法,并且在治理電子垃圾污染中積累了許多有益的經驗,治理工作卓有成效。我國也應該加快電子垃圾治理立法的步伐,用循環經濟的立法理念完善相關法律,以推進資源節約型社會的建設。一、 我國電子垃圾污染現狀及原因分析(一)我國電子垃圾污染現狀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大量的現代電子設備進入家庭和辦公室。這些電器如果按照10-15年的使用壽命計算,那么現在已步入報廢高峰期。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每年平均要報廢電冰箱400萬臺,電視機500萬臺,洗衣機600萬臺,此外目前我國還有近500萬臺電腦、上千萬部手機進入淘汰期。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有關人士介紹說:“與普通家電相比,廢舊電腦和手機的安全處
摘 要:如今環境問題突出,歐盟各國基本都建立了環境稅體系。我國尚未建立環境稅體系,環境有關稅種屈指可數,急需要建立環境保護的稅收體系。瑞典環境稅收體系經過二十幾年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比較完善。瑞典的一些經驗對于我國環境稅體系的建立有一定借鑒意義。 關鍵詞:環境稅 能源稅 目標 隨著人口的迅速增長和生產力的飛速發展,
在市場經濟制度的社會,在經濟、社會高速發展的今天,環境保護問題引起了廣泛的注意。然而在環境的立法上,主要還是行使國家的職能,加大環境的治理和預防的力度,同時適當的收取與此有關的責任人的相關費用。然而,在市場經濟下,適當的經濟手段也可在此此處使用,讓市場來引導一定的環境保護。 協調發展原則,即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的原則,指環境保護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統籌規則、同步實施、協調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這一原則,正確的反映了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關系,同時也指出了如何正確對待和處理他們之間的關系。 利益與責任公平原則,即污染者付費、利用者補償、開發者保護、破壞者恢復的原則。1996年8月3日國務院發布的《關于環境保護的若干問題的決定》對上述的各項都進行了法律意義上的確立。 在市場經濟的社會,環境立法的趨勢似乎不僅僅在行政方面,同時根協調發展原則與利益與責任公平原則,經濟手段的介入環境立法,是環境立法的趨勢。 協調發展原則的貫徹,主要體現在3點,第一,加強環境與發展的綜合決策;第二,把環境保護切實納入國民
08:38上海證券報【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評論4條記者17日從權威人士處獲悉,人大常委會預工委和財政部正在研究環境稅立法工作,這一新進展意味著我國開征環境稅的步伐再次加快。“環境稅作為一個新稅種,開征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了,同時,環境稅的立法工作也正在推進。”上述權威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據介紹,我國稅收方面還只有三部法律,包括稅收征管法、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法,此外還有十一種稅沒有立法,只有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如增值稅條例、營業稅條例等。在這十余個稅法條例還沒有上升為法律的情況下,立法機構就已經開始研究環境稅立法工作,可見這一稅種的受重視程度。分析人士指出,環境稅進入立法程序,意味著這一稅種的推出步伐將大大加快。事實上,在剛剛閉幕的兩會上,關于環境稅開征的消息也從來沒有停過。專家認為,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2010年CPI漲幅3%左右的目標,除了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外,也為環境稅的推出留有一定的空間。對于開征環境稅會加重企業負擔的誤解,環保部副部長潘岳在兩會期間解釋,環境稅只是新桃換舊符,是對過去環境各項稅
能源法:立法助解能源之結據悉,我國已成立能源法起草組。國家能源辦、發改委、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和中編辦等15家單位參與起草工作。 起草組認為:“目前中國還缺少全面體現能源戰略和政策導向、總體調整能源關系和活動的能源基本法,為了妥善應對這些復雜的矛盾和問題,迫切需要制定一部能源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 我國現已成為世界第二大能源生產國和第二大能源消費國。到2020年,中國要實現GDP比2000年翻兩番,能源消費將進一步增加,與此有關的能源問題將日趨復雜。在這種形勢下,制定并實施能源法,把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和綜合性、長效性能源政策上升為可操作的法律規范,將對我國能源發展戰略的實施起到積極作用,對于保障我國能源的可持續發展和有效利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能源法律體系的“龍頭”法 能源法是調整能源領域中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我國十分重視能源管理工作,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能源立法得到長足的進步。目前有關能源的法律主要有:電力法、煤炭法、節約能源法和可再生能
征收環境稅,北京將不會作為首批試點城市,同時環境稅征稅對象將是企業而不是個人。昨天,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孫剛做客北京城市服務管理廣播時透露了這一消息。 孫剛表示,環境稅包括對直接的污染物征的稅,比如碳稅、硫稅、污水處理費、垃圾稅等直接污染物。其次是對一些可能產生污染的產品征稅,比如說煤炭、石油、能源,還有汽車。不過,試點初期恐怕還有一個先易后難的過程,可能環境稅一開始推出來的時候,首先只對某幾項污染物征稅。同時,針對相關污染對老百姓征收的稅費,還是會按照目前已經有的辦法來執行。因此將要開征的環境稅,它的征稅對象基本上是以企業為主,而非個人。 對于征收環境稅的試點地區,孫剛透露將沒有北京。他表示,環境稅
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國開始征收環境保護稅,這是一個新稅種,不少納稅人關注自己具體是否需要繳納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稅如何征收? 我國為什么要開征環境保護稅 從國際角度看,環境保護稅是一種典型的綠色稅收。當一個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的程度,人們將更為關注人與環境的和諧發展,認為污染者需要為破壞環境而付費,以糾正這種負的外部性,從而促進環境的保護,給人類帶來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 我國原本沒有開設環境保護稅這一稅種,但是我國是征收排污費的。費與稅的差異有很多,但主要體現在稅比費的強制性、規范性及合法性更高。排污費在我國的財政收入中占比是較低的,據統計,2003年至2016年,全國累計征收排污費僅2322億元。 但是,近年來,我國環境污染問題日趨嚴重,如大氣污染、土壤污染、水資源污染等問題已經嚴重地影響到人們的日常生活與身體健康,因此,開征環境保護稅的呼聲越來越高,直至2017年我國正式頒布了環境保護稅法。雖然該稅種開征之后預計財政收入并不多,但是有利于解決排污費制度存在的執法剛性不足的問題,提高了納稅人的環境保護
環境稅并非一個獨立稅種,它包括二氧化硫稅、水污染稅、噪聲稅、固體廢物稅和垃圾稅等多個稅種。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院長馬中在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環境稅以獨立稅種形式推出,采用從量計征方式,首先對二氧化硫和廢水兩個稅目進行征收。初始征收的稅負和排污費數額相當,納稅主體為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就能源行業而言,石油企業、電廠受環境稅影響較為嚴重。 據介紹,此次上報的環境稅征收方案脫胎于原來的排污費。馬中對本報記者表示:“污染排放量的計算和確認由環保部門負責。具體的稅基和稅率,以及中央和地方如何分配稅收收入將由相關部委確定,學者討論的環境稅征收方案里沒有涉及。” 有業內人士對此表示擔心,認為環境監測十分重要,直接關系到排污量的確定和
專家:最早明年出臺,先對二氧化硫和廢水征稅記者 王濤 北京報道記者日前從有關方面獲悉,環境稅征收方案已獲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環境保護部三部門的一致通過,目前已上報至國務院。權威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表示,此次上報的環境稅征收方案將首先對二氧化硫和廢水兩個稅目進行征收,采取對污染物從量計征的辦法,稅負水平與當前的排污費相當。接近部委的有關專家認為,眼下時機選擇是難題,相關政策方案最快明年出臺。對象 初期鎖定二氧化硫和廢水作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環境資源稅收體系研究”的課題組負責人,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
新《環保法》設立第五章“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開啟了部門和地方環境保護公眾立法的序幕,然而并未給公眾和公眾參與下定義。那么,環境立法應如何給公眾參與下定義? 新環保法拉開環境立法序幕 公眾參與如何界定?
開征環保稅緩解環境壓力【建議】 加快財稅體制改革。積極構建有利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財稅體制。在合理界定事權基礎上,按照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要求,進一步理順各級政府間財政分配關系。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加強縣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財力保障。完善預算編制和執行管理制度,提高預算完整性和透明度。改革和完善稅收制度。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相應調減營業稅等稅收,合理調整消費稅范圍和稅率結構,完善有利于產業結構升級和服務業發展的稅收政策。逐步建立健全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繼續推進費改稅,全面改革資源稅,開征環境保護稅,研究推進房地產稅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稅體系,賦予省級政府適當稅政管理權限。【解讀】 環保部副部長張力軍早在去年3月份就向媒體表示,環保部已與財政部等部委就開征環境稅的具體相關細節進行磋商。張力軍表示,目前我國只有排污費,但由于排污費征收標準過低,還不到治污投入的20%,導致環境資源的廉價使用,環境持續惡化,開征環境稅無疑能極大地緩解我國面臨的嚴峻環境壓力。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蘇明在接受人民日報采訪時也認為
環境保護稅對企業績效的影響研究—基于稅額標準的提高
請問首層地面和屋面的環境類別應該按什么確定?考慮首層地面以下的防朝措施和屋面的防水保溫之類的措施的話是否可按一類考慮,若是不考慮無疑是按照二A或二B。但是實際工程設計階段個人覺得是要按照前者考慮保溫措施|(地面防潮和屋面防水都是屬于設計內容的,若是不考慮相當于該設計沒么用。個人觀點O(∩_∩)O哈哈~),按照一類設計。但是至于材料的使用年限問題造成的使用期間處于二類問題的情況,只能靠后期的檢測和加固了,不然也不會有檢測和加固行業的催生。請各位大俠給出自己的寶貴觀點~多謝~
根據《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043.3.3 根據照明場所的環境條件,分別選用下列燈具:1 在潮濕的場所,應采用相應防護等級的防水燈具或帶防水燈頭的開敞式燈具; 現在的問題是哪些場所才是應該采用相應防護等級的防水燈具或帶防水燈頭的開開敞式燈具的場所呢?例如衛生間地下泵房算不算是需要采用采用相應防護等級的防水燈具或帶防水燈頭的開開敞式燈具的場所呢?還有什么場所?請大家討論!
[摘要]20世紀90年代,當代環境倫理由于缺乏對現實的關注而陷入了某種發展困境,對環境保護實踐中的一些現實問題無能為力。與此同時,由于環境保護中權利與義務不對等引起的“環境不公”問題在環境保護運動中日益突出,并且由此引發了一場不但在西方發達國家內部,而且在全球范圍內(特別是欠發達國家和地區)得到廣泛響應的“環境正義運動”。“環境正義運動”的興起和“環境正義”的一些重要思想,既對當代環境倫理理論及其指導的西方主流環境保護實踐提出了挑戰,也為當代環境倫理提供了一個從現實的角度看待和分析環境問題的嶄新視角。“環境正義”所代表的從現實的角度看待環境問題的傾向,正是當代環境倫理謀求自身發展的趨勢。 [關鍵詞]環境正義;環境倫理理論;環境保護 一、環境正義的概念及起源 (一)環境正義的概念
我國《環境保護法》第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