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對于簡易噴淋規定:12. 0. 5 采用K=80噴頭且噴頭總數不超過20只或采用K=115噴頭且噴頭總數不超過12只的局部應用系統,可不設報警閥組。不知道這里所說的20只噴頭是指什么,是指從消火栓立管上接出的每個噴淋支管上所接的噴頭數還是指建筑內部的噴頭總數?比如15層建筑,2單元,每單元前室3噴頭從消火栓立管接出,那么每處消火栓立管接出的支管只接3個噴頭,但總數遠超出20只,不知道需要設報警閥么?
1.問題的提出 近些年來,公共娛樂場所的火災頻頻發生,造成的后果十分嚴重,人員傷亡尤其觸目驚心。這類場所人員密集,火災危險性大,火情發現遲緩,疏散又較困難,一部分場所還設置 在地下和半地下,撲救也很困難,火災一旦發生往往造成極為嚴重的后果。有關部門有鑒于此,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以下簡稱《建規》)、《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以下簡稱《高規》和《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098-95(以下簡稱《人規》)中分別對相關條文作了局部修訂,局部修訂條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于2001年4月批準并發出"工程建設標準局部修訂公告"(公告號分別為第27號、第28號和第30號)局部修訂條款均為強制性條文,于2001年5月1日起施行,在滅火設施方面規定如下: 1)這類場所簡稱為"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包括:歌舞廳、錄像廳、夜總會、放映廳、
內容如題1.問題的提出近些年來,公共娛樂場所的火災頻頻發生,造成的后果十分嚴重,人員傷亡尤其觸目驚心。這類場所人員密集,火災危險性大,火情發現遲緩,疏散又較困難,一部分場所還設置 在地下和半地下,撲救也很困難,火災一旦發生往往造成極為嚴重的后果。有關部門有鑒于此,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以下簡稱《建規》)、《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以下簡稱《高規》和《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098-95(以下簡稱(人規》)中分別對相關條文作了局部修訂,局部修訂條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于2001年4月批準并發出"工程建設標準局部修訂公告"(公告號分別為第27號、第28號和第30號)局部修訂條款均為強制性條文,于2001年5月1日起施行,在滅火設施方面規定如下:1)這類場所簡稱為"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包括:歌舞廳、錄像廳、夜總會、放映廳、卡拉OK廳(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廳)、游藝廳(含電子游藝廳)、桑浴室(除洗浴部分外)、網吧等。2)《建規》規定;設置在地下、半地下;設置在
我碰到在上海一個住宅小區,二類高層建筑,其消防原設計為臨時高壓系統,一二層商鋪采用簡易噴淋系統,從消火栓立管上接出,當地消防局審查同意了,根據上海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施工維護暫行技術辦法的規定,是不是其噴淋系統可以不設濕式報警閥水指等附件,如果這樣那么假若噴淋頭破裂如何啟動消防泵。
火災危險是中危二,請各位大俠賜教啊,感覺怎么布都不太符合要求。
噴規7.1.2里說:當噴水強度>8L/min'm2時,宜采用流量系數K>80的噴頭。新人求教噴頭的流量系數除了80還有多少的(印象中還有115和120?),具體選擇數值的依據是什么?:Q:Q
這個與噴頭連接的管件叫什么,還有那個三通叫什么,三個口的直徑都不一樣,這個有規范 或者圖集上介紹嗎
遇到噴頭在橋架上方,且距離有近的情況怎么處理?
依據7.1.2 直立型、下垂型噴頭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噴頭的間距及相鄰配水支管的間距,應根據系統的噴水強度、噴頭的流量系數和工作壓力確定,并不應大于表7.1.2的規定,且不宜小于2.4m。布置近4000m2地下室面積,中危二級,下垂式噴頭有350多個直立型標準噴頭,,怎么知道布置合理不?有什么方法應征一下嗎?
《噴規》2017版,6.1.7條宜采用快速響應噴頭位置去掉了倉儲,6.1.1增加了特殊響應噴頭,如果不采用早期抑制快速響應噴頭此處有放寬要求的意思 4.2.7宜采用早期抑制快速響應噴頭場所包括了所有的倉庫,如果按此條都要用早期抑制快速響應噴頭了? 各位都怎么理解的,發表下各位的意見
各位高手,我正在作一工程,井字梁為4米X4米,噴頭最大間距為3.4米。自噴規范7.2.1條說噴頭與大梁的距離達不到要求就該增設噴頭,但具體沒說該怎么增設,我該怎么辦?謝謝。
規范對于噴頭布置的時候,對離開端墻的距離做了明確的規定,比如中危一是1800,可是在使用軟件布置的時候,常用的保護半徑的方法,特殊的時候,可以保護局部的房間,但是對于1800有一些突破,請各位指教一般這樣的情況如何處理的。
各位高手,關于噴頭流量系數我不太清楚:建筑給排水設計手冊上說的K=1.33(105頁)而教材上說的是為K=0.133(第4版,71頁)但自噴規范上的為K=80請問這是怎么回事?誰能詳細的給我講一下?另外流量系數是反映噴頭哪方面的性能參數?
按作用面積,噴水強度等方式水力計算噴淋時,如果作用面積內的平均噴水強度滿足規范要求,布置間距也滿足規范要求,最不利點4個噴頭校核也滿足要求的情況下,這樣布置是否符合規范了呢?在滿足上述要求的情況下,完全有可能在布置噴頭時,靠近最不利點出的噴頭處的一些地方,存在噴水盲點。(比如說按最不利點5米設置)規范雖然沒有明確說噴頭布置(僅在走道布置除外)應以沒有盲點為依據,但一般在布置也是在滿足規范間距要求的情況下,以沒有盲點來要求的?這樣是否要矛盾?請教一下???
吊頂為600x600硅酸鈣板,為了美觀,噴頭在布置時和燈具有沒有距離要求?我布置得噴頭中心距離600x600三管格柵燈邊框的距離為300,這樣可以嗎?另外,噴頭和端墻的距離有沒有最小限制?
子曾曰:抗溶性的泡沫液應該選用吸氣式的泡沫噴頭,可市場上常見的泡沫噴頭都是用在開式的自動滅火系統上。一個問題困擾我:閉式的自動滅火系統上,如果要用抗溶性泡沫-水噴淋聯動系統,是否用常規水噴淋噴頭就可以,市場上有閉式的吸氣泡沫噴頭產品嗎?我至今未見過這種噴頭,有誰見過或用過,麻煩指一條路。
像這種風管多的大家怎樣布置噴頭。風管都是底標4200,上標4700,梁底5200,樓板底6000。我布置很多次,按規范的遇障礙距離布置,始終布置不好
如圖。不如要經過這樣一個@560的管子,而不是直接進入呢?
工程情況: 層高為:4.500米的商場。中危II級。商場不做吊頂。采用標準K=80噴頭。圖一:為商場結構梁圖。尺寸8100X2525。 主要梁高為:300X800,次梁:250X600.圖二:為我在矩形梁框中,布置了一排噴頭: 選直立型噴頭,由7.1.3 距離上頂板高取最大值:150. 所以噴水盤至梁底:為650,450. 由7.2.1所以對應與梁水平間距為:1800與1500, 疑問:1、中危II級噴頭間距為:3600最大。 但是,相鄰兩矩形框的噴頭間距:1800+1800+300=3900 2、這樣布置。兩噴頭中間距離為:4500. 3、如果如圖三布置:放三個噴頭的話:又不滿足最小間距2400.那該如何布置呢?[ 本帖最后由 warmboy 于 2010-1-15 16:30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