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立型噴頭距噴淋主干管的高度有要求沒?如下圖H。
吊頂高度大于800mm上下均設噴頭,請教高手管徑怎么定啊?是只按下面的噴頭定?還是上下的噴頭加起來一起定啊??急?。。。。。。。?/p>
一廠房已確定需要設置噴淋系統(甲方要求),單層,坡屋面,高11.0-13.8米: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手冊》不應選用esfr型噴頭,而一般噴頭按《噴規》非倉庫類高大場所最大凈空不能超過12米這該怎樣設置呢?
直立式噴頭安裝高度有多高呢?10厘米夠嗎?噴頭離頂板有7.5~15厘米,如果直立式噴頭安裝高度再高的話,干管就比較低,室內凈高就更低了。歡迎大家指點。
目前我所在的項目地下室的風管頂距地下室頂板高度為70公分左右,是1.5m寬的風管,已在下方設噴頭,我想請問一下,是否要在上方設噴頭?是參照哪條規范來的? 另外還想請教一下,DN25的鋼管是否只能設一個噴頭?設2個是否可以? 以上2個問題希望各位前輩指點一下,謝謝!
請教一下,開式高壓細水霧的噴頭安裝高度和層高有關系么?假如層高10m,是否噴頭安裝在3m處,噴水強度就是1.0L/MIN*M2
當賓館的全部吊頂,而只有部分吊頂的高度大于800,哪是在全部吊頂內都設上噴頭呢?還是僅在高度大于800的那一部分吊頂內設上噴頭呢? 吊頂內噴頭的設計原則是不是和本建筑沒有吊頂而設直立型噴頭的原則是一樣的呢?
我設計水箱底部高出噴頭13米還多,專家叫俺復核按照 1 L/s 流量 阻力只有0.25米(水箱到雨淋閥都是DN200 150M 閥后DN150 60M 只有2米DN32)問題是:專家讓按照噴頭全開復核 這下俺暈了這跟水泵的要求一樣了 誰讓俺是開式系統呢噴頭全開怎麼算阻力?誰能指點一哈 這麼算合適嗎?
請教:自噴系統的消防水箱,高度僅需高出最不利點噴頭5m么?關于這個疑問,也是有根據的。請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01(2005年版)。74頁條文解釋。還有:10.3.1條:消防水箱的供水,應滿足系統最不利點處噴頭的最低工作壓力和噴水強度。如果這樣的話,這兩點就自相矛盾。請大家賜教!
最近在做個超高層建筑項目,項目地點在天津。消防建審時消防局提出按照《噴規〉7.1.8條 凈空高度大于800mm的悶頂和技術夾層內有可燃物時,應設置噴頭;同時提出該項目為超高層建筑,火災危險性很大,疏散難度也大,吊頂內也應該設置探頭。但按照7.1.8條文解釋,只要頂內沒有可燃物時即可不設置噴頭,同時規范當中也沒有需要設置探頭的規定。對消防局解釋,并舉列說明很少有在頂內同時設置報警和水噴淋的項目,但消防局一再堅持要設置。 在此,請教各位大蝦結合自己的經驗談談該怎樣辦呢?謝過先!
火災危險是中危二,請各位大俠賜教啊,感覺怎么布都不太符合要求。
噴規7.1.2里說:當噴水強度>8L/min'm2時,宜采用流量系數K>80的噴頭。新人求教噴頭的流量系數除了80還有多少的(印象中還有115和120?),具體選擇數值的依據是什么?:Q:Q
這個與噴頭連接的管件叫什么,還有那個三通叫什么,三個口的直徑都不一樣,這個有規范 或者圖集上介紹嗎
依據7.1.2 直立型、下垂型噴頭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噴頭的間距及相鄰配水支管的間距,應根據系統的噴水強度、噴頭的流量系數和工作壓力確定,并不應大于表7.1.2的規定,且不宜小于2.4m。布置近4000m2地下室面積,中危二級,下垂式噴頭有350多個直立型標準噴頭,,怎么知道布置合理不?有什么方法應征一下嗎?
遇到噴頭在橋架上方,且距離有近的情況怎么處理?
本人新人,在做樁基承臺設計時遇到的問題,求大神們指點。 承臺的高度主要是由沖切控制,但是沖切公式的左端不僅與承臺高度有關還與沖切破壞椎體一半的有效高度有關。 換句話說還與承臺尺寸有關,而承臺尺寸主要是由最小樁間距與樁邊間距控制。 那么個人理解承臺高度與最小樁間距,同時影響沖切。那么當沖切滿足設計要求時,增大樁間距會減小承臺高度。請問各位大神在設計時是如何把控承臺高度與最小樁間距之間的關系的? p.s.以上是個人理解,如果有不對的地方還望大神批評指正。
35kv設備室外布置,采用的軟導體母線,那么門型架構的高度是怎么確定的呢,看到有7.3米的,有5.5米的。這個選擇的依據是什么啊
《噴規》2017版,6.1.7條宜采用快速響應噴頭位置去掉了倉儲,6.1.1增加了特殊響應噴頭,如果不采用早期抑制快速響應噴頭此處有放寬要求的意思 4.2.7宜采用早期抑制快速響應噴頭場所包括了所有的倉庫,如果按此條都要用早期抑制快速響應噴頭了? 各位都怎么理解的,發表下各位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