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 年”請問,環境工程專業通過“專業教育評估”學校的名單在哪,怎么沒找到呢?
請問一下,我本科學習的環境工程專業,13年6月畢業;研究生學習的市政工程專業,15年12月份畢業;14年9月份已經考試過了基礎考試,什么時候可以考試專業考試啊?17年可以考嗎(本科畢業四年)?謝謝
小弟本科讀的是環境工程專業,(所在學校通過教育部評估,給排水專業通過建設部評估,環工專業沒有參加建設部評估,但都有碩博點),07年本科畢業后在設計院工作兩年后考研,考入建筑老八校之一的市政工程專業,2012即將畢業,所以想考注冊設備工程師的專業考試(基礎已過)。我報名考試應該以本科學歷報名呢,還是以研究生學歷報考,哪個能更快一點參加考試,請懂政策的大神相告,萬分感謝
我想想你咨詢關于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問題,我的情況是這樣子的,我是08年本科土木工程專業畢業的,后來在電力投資公司上班,就成了一個電廠的甲方工程技術人員,于10年以電廠的名義考了基礎,取得了成績合格單,我12年考上了研究生(全脫產)現在想考專業考試了,我報名的時候想找一家設計院,我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我07年7月大學畢業,2011年6月研究生畢業,2011年9月考過了基礎,當時是用研究生的學歷考的基礎,由于大學畢業5年就可以考專業,我準備今年用大學學歷考專業,不知道行不行,糾結擔心中,請各位前輩指點。非常感謝! 另外:報名文件上有一條是:“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边@里的驗印公章和驗證人是什么意思?是指單位公章嗎?
近來不斷有剛畢業的同行詢問關于報考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所具有的條件,現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2003年3月27日下發的文件貼出來供大家參考。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第一條 建設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 第二條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年度試題、評分標準與合格標準。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公用設備專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公用設備專業委員會)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考試工作。 考務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各地的考試工作,由當地人事行政部門會同建設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協商確定。 第三條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后,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第四條 符合《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條的要求,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的考試本人理解并非是設計院工程的人員才能考。而是從這個行業的都可以考,但注冊必需在設計院。不知對否!本人不在設計院工作,今天特是到本市考試中心了解情況,工作人員說可以考。各位DX,你們認為呢?
報考條件: 注冊造價工程師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和《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
各位大哥大姐,我是今年本科畢業的,繼續讀研,想考注冊設備工程師基礎考試,據說今年有的省份要查社保號,請問具體是怎樣的???
某劇院建筑面積2.8萬m2,1550座位,建筑高度23m,主舞臺臺口設鋼質防火幕,舞臺口高12m,寬度16m,主舞臺面積400m2,地下室設柴油發電機房,水噴霧系統用水量30L/s,室外按兩路給水設計,水壓水量滿足室外消防要求。求室內消防水池容積。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難道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所出來學生就一定能力強些,這條規定有欠考試公平原則!請大家發表意見!
執業資格考試信息: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免基礎考試報考條件已調整據全國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結構)的通知精神,今后在報考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工作中,凡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的人員,不再受建設注字第46號文件關于免基礎考試可延至2000年,以后不再免試的報名條件的限制。即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的人員無論是否首次報考、均可按免基礎考試,只參加專業考試。這一報考條件的修改,有利于符合畢業年限的結構人員的參考是一項實事求是的決定。這是不是說凡是工作截止到參加考試年份滿一定年限的,均免基礎課呀?如果注冊電氣師,將來是否有一天不再受"截止到2002年底工作時間滿8年"的限制啊?
為幫助從事環保工作的專業人員提高復習效率,順利通過首次考試,我社特邀請具有多年授課經驗的教授進行系統的輔導?,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一、 培訓內容1. 水污染控制2. 大氣污染控制3. 固體廢物污染控制和資源化4. 物理污染控制5. 環境法規與標準二、 學習時間、地點培訓時間:2007年8月20日-8月24日培訓地點:東城區青年湖南街13號化學工業出版社內三、收費標準培訓費:每人1800元,書費另收,食宿自理。聯系人:徐 娟電話:010-64519526手機:13691312977傳真:010-64519532請報名參加輔導的人員發傳真或電話確認。
鋼筋混凝土結構
小弟看了許多通過環保工程師考試的牛人寫的經驗,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多做習題。環保師考試沒有幾年,相關的專業練習題很是缺乏,化工出版社的那本質量只能說是一般,請問大家都是做的哪些習題?謝謝
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課件
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的改革最近,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組編的,出題專家組審讀,施嵐青教授的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專題精講的“地基與基礎”,《多高層混凝土》的書的封面上,寫有“專業考試大改革前最后一考”的字樣。按照這個說法,以往的考試方法,今年將是最后一次。從2015年起,結構工程師注冊考試就要采用新的考試辦法了。那么,注冊考試的方法要改變,這種說法是真的嗎?我們培訓班的老師經過分析認為,應當是相當可靠的。下面談談我們對這一問題的看法。從1997年起,我們國家對結構工程師的資格認定,實行了專業注冊考試的制度。從實行到今天已經近二十年了。二十年來這一方法的實行,對我國的結構工程師的水平的提高,有非常大的幫助。促使大家熟練地掌握規范,正確的運用規范,對我國的房屋結構的可靠性、安全性做出很大的貢獻。但二十年來,時代也在前進,
本帖最后由 jgytjz 于 2016-6-15 15:54 編輯 [url=]2012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url]
粗略看了第2篇上半部分,發現以下問題,供同仁們研討:1.P248 表2-2-3中“平均污水量”及表2-2-4中“平均流量”第二列單位錯,應為m3/h2.P277 圖2-3-5 (a) 左上角圖中 最左側箭頭方向錯,應向右3.P286 公式2-4-1 中 Qs,Qg按書上定義為設計生活污水量和設計工業廢水量,即考慮了Kz的最大流量;而在設計工作中我們都是采用平均污水量。
根據最新消息,2009年的注冊考試專業課復習教材沒有改版,大家直接用2008年的就行,也就是:《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專業考試復習教材(第二版)》最近的一次印刷是2008年5月,也就是說2008年5月以后印刷的書都可以用,2008年5月以前的最好就別用了,畢竟內容有所改動。
注冊設備工程師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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