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設防標準建筑抗震分甲類、乙類、丙類、丁類四個類別,其設防標準要求:(1)甲類建筑屬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時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筑。甲類建筑.地震作用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其值應按地震汝全性評價結果確定;抗震措施,當抗震設防烈度為6^-8度時.應符合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當抗震設防烈度為9度時應符合比9度抗震設防更高的要求。(2)乙類建筑屬于地震時使用功能不能中斷或需盡快恢復的建筑。乙類建筑,地震作用應符合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當抗震設防烈度為6-8度時,應符合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當為9度時應符合比9度抗震設防更高的要求。對較小的乙類建筑,當其結構改用抗震性能較好的結構類型時.可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3)丙類建筑屬于一般建筑。丙類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應符合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4)丁類建筑屬于抗震次要建筑。丁類建筑,地震作用應符合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抗震
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 GB 50223-2004[附條文說明].rar
電信建筑抗震設防分類標準.pdf 如題
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級標準
1 標準設防類,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確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達到在遭遇高于當地抗震設防烈度的預估罕遇地震影響時不致倒塌或發生危及生命安全的嚴重破壞的抗震設防目標。 2 重點設防類,應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設防烈度為9度時應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礎的抗震措施,應符合有關規定。同時,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確定其地震作用。 3 特殊設防類,應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設防烈度為9度時應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時,應按批準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結果且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確定其地震作用。 例如:8度0.2g的一個幼兒園,框架結構,15m高,查抗規為二級框架,PKPM建模時地震信息中框架抗震等級取二級,抗震構造措施等級不改變這樣取是不是錯的,有沒有更好的例子可以舉例說明下幼兒園的安全等級一級,結構重要性系數取1.1對不對
03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 GB50223-2004含條文說明
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2008,需要的朋友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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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2008)
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
昨天我在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的時候遇到一處疑惑。3.0.3 2 重點設防類,應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強抗震措施; 3 特殊設防類,應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
根據相應的規范條文規定,一般建筑(隔震建筑和消能減振部位除外)在不同的建筑抗震設防分類和場地類別下,當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不同時,抗震措施和抗震構造措施分別按不同烈度取值,見表3-1和表3-2。建筑設防類別不同時,計算時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取值見表3-3。按建筑類別和場地類別調整后的抗震措施(烈度) 表3-1建筑類別 場地類別 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g) 0.05 0.10 0.15 0.20 0.30 0.40甲、乙類 Ⅰ~Ⅳ 7 8 8 9 9 9丙類 Ⅰ~Ⅳ 6 7 7 8 8 9+丁類 Ⅰ~Ⅳ 6 7 7 8- 8- 9-按建筑類別和場地類別調整后的抗震構造措施(烈度) 表3-2建筑類別 場地類別 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g) 0.05 0.10 0.15 0.20 0.30 0.40甲、乙類 Ⅰ 6 7 7 8 8 9 Ⅱ 7 8 8 9 9 9+ Ⅲ、Ⅳ 7 8 8+ 9 9+ 9+ 續
本人有一高層項目,由酒店和辦公組成,建筑面積約8萬平米,應該屬于公共建筑,但沒有6.0.2的具體規定,哪位有 關于這條的具體規定!麻煩提供一下,不知是否屬于乙類建筑.
“C”類建筑抗震鑒定
請問誰有上面這本規范呀,謝謝。如果論壇里有,麻煩您告訴一下我地址。
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2008新版)
小弟剛得到的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與大家分享:hug:
《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 50223—2008一: “ 6.0.7 會展建筑中,大型展覽館、會展中心,抗震設防類別應劃為重點設防類。” 條文說明:“6.0.7 本條保持2004年版的規定。這類展覽館、會展中心,在一個區段的設計容納人數一般在5000人以上。 ”這里的“一個區段”如何解讀呢?二:“6.0.5 商業建筑中,人流密集的大型的多層商場抗震設防類別應劃為重點設防類。當商業建筑與其他建筑合建時應分別判斷,并按區段確定其抗震設防類別。” 條文說明:“本次修訂,大型商場指一個區段人流5000人,換算的建筑面積約17000m2或營業面積7000m2以上的商業建筑。” 這里的“一個區段”如何解讀呢?另:《展覽建筑設計規范》JGJ 218-2010 1.0.3 展覽建筑規模可按基地以內的總展覽面積劃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并應符合表1.0.3的規定。展覽建筑規范中沒有提 區段,而說“基
2008.8.4汶川后發布的最新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請置頂!:vic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