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分地區要求管樁作為抗拔樁時只能計算最上面一節的摩阻力,原因是認為管樁焊接接頭不可靠。這種情況下,應該如果做抗拔試驗呢?如果等基坑開挖后做抗拔試樁,要灌芯后等強度到設計要求,施工進度肯定不允許;如果不開挖則要再接一段管樁到地面做抗拔試樁,相當于存在了接頭,也是不允許的。請教這種情況下,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妥當呢?
試樁只試那么幾根,它只能得到試驗的這幾根樁位置上的承載力。一個場地上的地質條件可以變化很大,即使變化不大,那也不是很準確吧。同一個型號的樁,在不同的位置上,由于樁側土和樁端土的性質不同,承載力肯定不同。試樁結果如何作為設計依據呢?
一、案例工程概況
一、案例工程概況 案例工程共采用三種基礎,即樁基礎、混合基礎(樁基礎結合開挖基礎)和天然淺基礎。所有樁基礎及混合基礎都擬采用預應力管樁直徑為φ400、φ500預制管樁,預制管樁型號分別為PHC-400A95、PHC-500A100型預應力管樁。±0.000m標高相當于絕對標高105m-107m之間,試樁樁頂標高詳見各棟號圖紙,樁長詳見各棟號圖紙及地質報告,樁端進入持力層大于等于樁長及貫入度控制。相鄰樁的樁底標高差不應超過相鄰樁長的1/10及相鄰中心距,預估單樁豎向承載力特征值分別不大于570KN、820KN,同一承臺下的管樁接頭應相互錯開。單樁承載力最終根據現場靜載試驗確定,工程試驗樁承載力滿足設計要求后方可施工工程樁。 二、試樁目的 試樁完成后,通過樁的靜載試驗,確定樁基工程各項設計、施工等參數,選擇樁基持力層、判定沉樁的可能性,選擇靜壓值,并確定打樁施工時停壓標準等。 三、試樁試驗選定、試樁順序及進
:kiss: 東營港擴建工程大管樁試樁典型施工方案
如果是承壓破壞性試樁,還是建議灌芯,因為灌芯可大大改善樁頭受力性能,避免樁頭壓碎。 如果承壓荷載比較小,100噸左右,是可以不用灌的,經濟。 如果是抗拔樁,按圖集和規范要求灌芯。 附灌芯長度: 1、江蘇省預應力管樁省標圖集蘇G03-2012,P50~53,灌芯長度:承壓、抗拔樁均取5D和2.0m的較大值;微膨脹混凝土,強度等級宜與承臺相同,且不應低于C40。 2、江蘇省預應力竹節樁圖集蘇G19-2012,P34、P35,灌芯長度:承壓、抗拔樁均取5D和2.0m的較大值;不低于C40微膨脹混凝土,并于承臺或基礎梁一起澆筑。 3、國標預應力管樁圖集10G409,P41,灌芯長度:承壓樁取3D和1.5m的較大值;抗拔樁取計算長度和3.5m的較大值;混凝土強度等級同承臺或基礎梁。 4、預應力混凝土管樁技術規程(江蘇省)DGJ32-TJ109-2010 第3.4.1條,灌芯長度:承壓樁取5D和2.0m的較大值;抗拔樁取8D和3.5m的較大值,不低于C40微膨脹混凝土。
各位,大家好!我是巖土工程的研究生,現在在南京一家小私人設計院做橋梁結構,在看規范《公路橋涵地基與基礎設計規范》時發現還有管柱這一說法,請問如何解釋?謝謝!還有這本規范是85版的,有更新的嗎?
各位:在做項目的過程中經常接觸工程樁與試樁的事情,抗壓樁除去樁頭不一樣以外工程樁與試驗樁沒有區別,但有時候配筋或者混凝土強度又有些變化?抗拔樁的試驗樁一般以工程樁的配筋有區別。有能說清楚的么?謝謝先。
設計圖紙要求地下連續墻必須進行非原位試成槽,管樁、灌注樁及抗拔錨桿也必須進行非原位試樁。我看了一下地基基礎設計規范,好像沒有明確提到地下連續墻、樁基進行試成槽、試樁,是哪本規范有此規定,如果確實有此規定,原位試不是可以。另外請教一下,這個應該屬于設計試樁吧,那么施工是否需要試樁。兩者有何區別,請專家告知。謝謝。
施工現場在挖土過程中,沒有做好管樁口的平板防護,導致在挖土的時候大石塊落入管樁內,大約距離樁口3-4米,現在問題是無法進行接樁工序,請問這種情況如何處理!
單樁豎向承載力采用靜載試驗測試,一般試樁是在擬建建筑物的周圍單獨做試樁來試驗的么?假如我想試樁和錨樁用工程樁可以么?另外試樁要加載到破壞,這樣工程樁作試樁破壞后,是把原來破壞的試樁拔掉,再重新做工程樁么?這樣會不會破壞原有樁位的土層。
由于樁基施工單位未能將樁打入設計標高,使得部分樁基高出設計標高大約300mm,經復算截掉部分樁后承載力能滿足要求,可是卻查不到預應力管樁截樁的說明和處理方法以及大樣圖,還請各位能給予幫助。
請問各位專家一個試樁的問題!※老虎空間! 1。水下超流態灌注樁,樁身混凝土強度等級大家都用多少?2。灌注樁的靜載試驗一般是以《地基基礎設計規范》還是《建筑樁基技術規范》為依據? 如果以地基規范為依據,那么試樁所用的荷載應該是單樁承載力特征值的2倍。對樁身端部的強度要求較大。核算試樁的樁身強度,怎么 取混凝土軸心抗壓強度fC的折減系數?如果按照樁基規范進行試樁,試樁所用的荷載是單樁承載力設計值的大約1.6倍左右。對樁身強度的要求要低一點。同時,樁基規范建議的fc的折減系數是0.8(灌注樁),比地基規范提供的折減系數0.6~0.7要大一點。3。本人最近做一項目的基礎,是超流態混凝土灌注樁,樁身混凝土為C25,直徑為400,單樁承載力特征值為700KN.樁身強度為:0.6*fc*3.14*200*200=0.6*11.9*3.14*200*200=896784N=896.784KN,如果按照地基基礎設計規范進行試樁,試樁荷載為1400KN>896.784KN。樁身強度不滿足。那么,工程樁不能被用來試樁。要專做試樁
我公司急需采購:直徑PHC-AB 500(125厚),約20000m,直徑400 PHC-A,約15000m。如有貨者請報單位及管材相關參數。郵箱:[email protected],聯系電話:13719287261,特此聲明:些信息一周內有效。
管樁設計與施工中的問題,找了好久才找到的,拿來和大家共享!
進入施工現場時,樁基礎已經如甲方施工完畢。看到打樁記錄及設計圖紙發現,設計院將PHC-A400-95樁的特征承載力定為750KN,而要求壓樁時的終壓值為4.0。 而在正常的設計中,一般400徑的靜壓管樁,樁身的承載力為2250KN,特征值不會低于1100KN,終壓值控制在2.2-2.4之間。并且本工程的地勘報告顯示,在自然地面下6米土承載力,已達到4.5MPa。樁承載力取值如此之小,對工程造成巨大浪費——樁的成本、承臺的成本等,本工程落地面積5000平米,共計1700根樁,與300樁相比成本增加1000多萬元。 如此設計不知為何? 我猜是設計者將拷貝其他工程圖紙,忘記改了;施工時甲方未進行圖紙會審直接施工。 請各位多指點。[ 本帖最后由 gaobao762100 于 2010-3-23 21:18 編輯 ]
本工程某個區管樁1M范圍內進行C30砼澆筑,是自拌的,現在標養試塊結果出來了,只達到26.1,現在承臺都澆筑完成,不能進行回彈,試塊組數也達不到10組以上,到底怎么處理啊?有誰遇見過這樣的情況沒,指點一下
人工挖孔樁與管樁經濟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