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場是四棟高層,22層,使用的是外爬架,現在有的棟號已經封頂,準備拆除外爬架,但是大家都是第一次接觸這種外架,不知道怎么拆除,要是直接從上面扔,鋼管會損壞不說,還很危險,要是一點點往市內倒運效率太低,爬架又不能降下來,現在沒有想到什么好辦法,想向各位大蝦求助一下!大家給個好的實用的拆除方案,還有就是拆除這種外架,要注意什么呢(我說的是除了設置隔離區,系掛安全帶之類的事)?首先感謝大家的建議與提議,但是好多人都說的是普通腳手架的拆除方法,31#樓子龍說的有道理,但是我們現在由于資金問題,裝修隊伍遲遲沒有進場,所以現在進行了爬架拆除。補充說明:我在網上查了一下爬架拆除的注意事項,在這里補充一下,希望大家繼續幫我補充下去,謝謝大家!1、首先制定拆除方案:方案分空中拆除與地面拆除兩種,具體可根據施工現場情況拆除。2、由上至下順序拆除橫桿、立桿及斜桿,超長臨邊斜桿,最后拆下前應綁扎防墜繩。嚴禁上下同時拆除。3、主框架(底層桁架)的拆除:先用塔吊對主框架進行預緊,防止穿墻螺栓松開時,
目前咱工地剛剛進行拆除人貨梯,但是塔吊早就拆除了,個人覺得沒有塔吊配合拆除相當的慢啊,又不安全!問了領導為什么這么早拆除塔吊呢?一句話塔吊沒用了,放這里租金相當貴啊!就我個人而言哦,我覺得應該是先拆除人貨梯再拆除塔吊的!望大伙從各個角度分析下這倆的拆除時間。。小弟謝了還有個問題就是哦,在拆除人貨梯同時,是否要同時拆除每層的卸料臺的鋼管架呢??
本帖最后由 tthq6006 于 2015-6-20 16:56 編輯 拆框架結構模板順序是,先柱子后樓板 后梁,這個順序的原理是什么,不太明白,求高手詳細解答下
zhixianlujqiaol合同文件scshutong招投標澄清備忘錄
本帖最后由 一百年以后 于 2016-6-16 09:54 編輯 刪帖了,群也不用加了。
1.首先,合同中必須寫明裝修的具體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沒有注意這兩點,給某些裝飾公司粗制濫造和拖延工期埋下了“伏筆”。 2.其次,在合同中必須注明使用的裝飾材料的具體品牌或型號,以防裝飾公司以次充好。 3.合同中有關保修的條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責任:如果屬于施工或材料的質量問題,裝飾公司應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屬于用戶使用不當,雙方可協商處理 。 4.考察施工隊裝修質量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施工隊的素質。所以在裝修之前,業主還要考察一下裝修公司所用的施工隊。
接了一個拆除鐵塔的活,10個220KV鐵塔,這種防盜螺栓怎么拆除,有什么好辦法嗎?有人告訴我用大力矩扳手擰斷,或者氣割,還有什么好辦法嗎?用大力矩扳手可行嗎,?需要多大的力矩?跪求幫助,有重謝!
1.地下室工程總共地下三層,一道混凝土支撐(土質較好),目前地下室四周已完成至負二層頂板也就是負一層樓板,支撐在負一層和負二層之間,但是地下室中間部分混凝土底板至負二層結構均未完成。想請教各位在地下室四周結構及換撐板完成的情況下是否具備拆撐條件,支護設計肯定不同意這么做。但是個人覺得可行,畢竟地下室四周的換撐體系已全部形成且地下室外圍土方已經回填完成,因工期較緊。2.如果地下室四周的土方還沒有回填完成,完全靠換撐板(底板、各樓層與支護樁之間均有)能否拆撐。
在GF-2000-0208合同條件中的,當第39.1條全文被刪除后,出現變更工作,監理是否有權力拒絕對變更工作認證和撥款。變更工作內容是否可以認為是施工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在監理管理想權力范圍以內,業主的這種做的含義是什么,同時業主應該為些承擔什么樣的義務。
某發展商擬興建一商業住宅樓,設計工作已經完成,施工圖紙齊備,施工現場已完成“三通一平”準備工作,具備開工條件,經公開招標后選定A承包商為中標人,并簽訂了固定總價合同,合同工期為一年。施工過程中,鋼筋的價格由報價時的價格2600元/t上漲到3500元/t,承包商要求發展商補償鋼材差價。問題:(1)除了公開招標,還有什么招標方式? (2)該工程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是否合適? (3)承包商要求發展商補償鋼材差價的要求是否成立,為什么?請根據背景材料按要求詳細作答。
工程管理關于合同的資料
目前我們項目已經安全拆除了一臺塔吊,就塔吊基礎的部位恢復施工希望給大家的一些意見第一、圖片1中白色的部位是否需要恢復防水,要恢復的話預留下層鋼筋網的部位恐怕有點難恢復。第二、圖片2中以前澆筑砼時并沒有設置鋼板止水帶,估計是準備鑿毛安裝遇水膨脹止水條,不知道大家認為這兩種方式那種效果會好點呢?第三、此處的混凝土需要像沉降后澆帶那樣的要求嗎?
最近家里裝修,86年的老房子,想擴大利用面積,把墻拆了才發現疑似壓陽臺挑梁的墻,裝修公司的都說拆了沒有問題的。陽臺還打算放置滾筒洗衣機呢 ,各位專家們請問把這面墻拆了有沒有問題
水利工程的合同外工程量是可以同施工進度款同期申報的,一般申報額度是60%。如果想申報合同外的工程量,首先必須有工作聯系函提交給監理及建設單位,等到監理及建設單位批復以后才可以做新增工程量簽證單。假如是清單里面沒有類似參考單價的項目,還必須做一份單價分析表給各方簽字。等到弄完以上這些程序,才能把合同外的工程量隨當期的施工進度款一起申報。現在的問題是:要弄完以上的這些程序,得花好長的時間,特別是涉及”錢“的工作聯系函,監理和業主久久都不下筆簽字,更別提新增的工程量簽證單了。我想問問壇里的各位大俠,平日里是怎么弄這個合同外的工程量簽證的。弄的程序是否和我上面說的過程一樣?希望大家踴躍發言,共同促進提高。
一個房屋新建項目,需要拆除原來的房子。想問問現在拆除造價是多少呢?例如說一個平方大概多少錢。另外一個問題是:為了節約拆除費用,能不能只是把地面以上的結構拆除就可以了。道路(原來的道路為250mm厚)、室內地坪都不拆可不可以的?新建的房子采用靜力壓樁,新建房子室內標高比現標高還要高0.9m,所以才不想拆掉現在的混凝土道路和混凝土地坪。擔心的問題是:如果不拆除道路和室內地坪,會不會對將來的室內地坪產生影響呢,例如會有不均勻沉降造成地坪開裂等呢?請教各位同仁給小弟解答一下。先謝謝啦。
現在很多的企業,比如,建筑公司,監理單位,絕大部分和你簽勞務派遣合同,如果你你考證,考監理工程師、建造師、造價師、安全工程師等;考過后,注冊又需要單位和你簽的合同和繳納的養老保險;但本人又是和其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合同,建筑公司和監理公司只是借用。有的公司給你的證件注冊上后,注冊單位為所在工作的單位,他們不通過本人,又是怎樣操作的呢,合同和保險又是怎樣提供給人事部門的呢,是不是"造真"呢?應該是一個普遍存在大問題。這樣,公司和被注冊的員工又是一個什么樣的關系呢?是不是還是勞務派遣關系呢?
拱頂的設計要根據施工圖中不同拱的結構部位進行精心設計。拱頂是保證砌筑質量的關鍵,同時可以控制好幾何尺寸,提高工效,減少浪費。 拱頂是承重型結構,要承受砌體的重量和操作人員的重量。為確保拱頂有足夠的強度、剛度,一定要選用優質強度高的木料制作拱頂,并要有一定厚度來保證。如果跨度較大,設計人員必須進行強度計算。拱頂制作的弧形表面必須與拱的內表面相同。 拱頂拆除。必須在拱的砌筑體最后鎖磚全部打緊,拱腳處部位已砌完,各種拉桿、螺母最后擰緊,拱頂表面磚縫用灰漿灌嚴后強度達到設計要求,然后再拆除拱頂。
FIDIC合同主要條款的解讀
一般的施工合同的內容應涵蓋《合同法》規定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作為合同的一種類型,履行期限長、涉及面廣。結合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應包括如下相關條款:工程范圍即承包人應建設完成的工程項目和工程量;工期條款,質員條款,費用條款包括工程量的計量、變更、結算、以及保修金等幾個方面,技術資料的交付,材料、設備供應條款,檢查驗收條款等。尤其注意掌握合同文件中關于工程量表的規定。例如在齊大工路工程招標文件中規定:“本工程量表所列的程量是按照設計圖紙和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列出,作為投標報價的共同基礎;本合同項目的全部費用都應包含在只有標價的各項目價格單項中,沒有列出的項目的費用都應視為已分配到有關項目的價格中。除非招標文件中另有規定,投標人所報的價格應包括完成所需進行的一切工作內容的費用攤入。如果報價表中未列出,業主將認為投標人不收取這方面的費用,或在其他款項下已綜合進行計算,不需附加任何說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