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物須水泵接合器兩套 是不是在接合器15-40米內設置兩個室外消火栓呢 規范說室外消火栓是根據室外用水量確定的 要不要根據水泵接合器的數量一一對應呢 ?
去驗收個項目,發現其室外消火栓都是用室內消火栓來做,也就是那種DN65的消火栓口。也就是在室外地上設一根給水立管,然后立管端頭設一個室內消火栓用的那種消火栓口,起碼在我看來就是室內消火栓的那種口。不知這樣可以算是室外消火栓嗎?
問一下各位大佬,室外消火栓要求加裝機械水表的話要怎么做?是有直接帶水表的消火栓,還是說要把消化栓圖集中的閥門井改為水表井?
對《建規》室外消火栓設置要求的簡析內容提要:對《建規》中關于室外消火栓兩種設置要求,提出自己的思考關鍵詞:水泵接合器 室外消火栓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以下簡稱《建規》)第8.3.2條關于室外消火栓的布置規定:“在市政消火栓保護半徑150米以內,如消防用水量不超過15L/S,可不設室外消火栓”;而在第8.6.1條四點規定,“設有消防管網的住宅及超過五層的其他民用建筑,其室內消防管網應設消防水泵接合器。距接合器15~40米內,應設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兩條規范對室外消火栓的設置要求不統一,這就給設計人員在使用規范時舉棋不定。筆者是這樣考慮的,滿足距水泵接合器15~40米內的室外消火栓極少,即使是臨街建筑物(室內消防流量不超過15L/S)也很難用上市政消火栓,而應為本建筑物自設室外消火栓;相反,滿足市政消火栓保護半徑150米以內的建筑物較多,市政消火栓可以得到充分利用,可以減少室內消防用水量小于15L/S的建筑物對室外消火栓的重復投資。 筆者認為:《建規》8.6.1條中對室外消火栓的設置,即“在距水泵接合器15~40米
關于雙閥雙栓室內消火栓在設計中的布置要求、系統計算方面有何具體要求?一本書中說雙閥雙栓可以設在最不利層和走道的兩端,對此不知該如何理解?設計計算時又應該怎么計算呢?
我看到有些誒圖紙是在底層成環,室外消防管網兩根接進來。還有些廠房之類的是每個消火栓直接從室外消防管網接進來,在室外成環。這樣也行嗎?
對于室外消火栓,每個消火栓的用水量為10~15L/S,個人愚見:對于栓口DN150,對應用水量15L/S;栓口DN100,對應用水量10L/S。 那相對于圖集上,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只有DN100的栓口,是不是只能對應于10L/S的用水量呢?請大神指教!問題已解決,感謝各位大神不吝指教,小弟受教了,是我狹隘把概念搞混了,管道管徑得根據流量、流速等因素確定,不能想當然!
請教一下各位,室外消火栓穩壓系統 常規一般是怎么做的?是做的臨時高壓,通過屋頂高位水箱 或加室外消火栓穩壓裝置還是直接在水泵房內設置設置室外消火栓穩壓裝置做成穩高壓系統?
請問各位,如果一個工程,室內外消防均取水于消防水池。室內外消火栓應分別設置消防水泵吧? 那么,室內消火栓可通過按鈕啟泵,但當室外消火栓需要開啟時,是需要去消防泵房手動啟泵吧?是這樣么?
如題,請問一般室外消火栓系統穩壓問題是如何處理的,是采用臨時高壓系統(高位消防水箱接入室外消火栓系統)還是穩高壓系統(在消防泵房內設置室外消火栓穩壓裝置)。另外附圖中設置的流量開關是否合理,是否需要采用壓力開關?
消規中 :6.1.7 獨立的室外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宜采用穩壓泵維持系統的充水和壓力。 以下情況都是在設有室外消火栓泵的前提下 1.如果市政供水只是流量不滿足消防 ,壓力滿足,可否采用市政穩壓,(市政給水接到室外消防管網上)。 2.可否采用屋頂消防水箱單獨引出一根穩壓管,(類似噴淋穩壓管)接到室外消防管網上。 如果可以 就不單獨在消防泵房做室外消火栓穩壓設備了。
請教高手們一個問題:室外消火栓是怎么用來撲滅火災的,150的保護半徑和120的間距是怎么來的呢?還有水泵結合器所需要的室外消火栓可以用滿足室外水量的室外消火栓來提供水量嗎?(拘我師父說是要單獨加設相應數量的室外消火栓,與保護室外的消火栓要分開;可是我現在的老板卻說只要15-40M內有相應數量的室外消火栓就可以了!兩人意見不同所以只好來這里問問了)
小區室外消火栓是直接接自市政自來水管網,大家討論一下,消火栓設置的原則是什么,小區有多層,小高層,高層都有,是按照規范120m的間距呢,還是小高層,高層下必須要設置市政消火栓呢?
室外地面5%的坡度,消防干管也是與地面大致一致的坡度。而消火栓直接連接在消防干管上,這樣就導致了消火栓與豎直方向產生了ARCTAN(0.05)的夾角。試問,是否可以接受?而消火栓的安裝上一般遵循什么樣的原則?是與豎直方向一致還是與地面垂直?
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安裝的交流雙速電梯、可控硅調壓調速電梯以及直流電梯,由于控制方式落后、故障較頻繁、維修保養不便、能耗較大、舒適感較差等原因,越來越難以滿足人們的使用需要。為了達到既節省經費,又安全可靠的目的,許多用戶選擇了電梯改造。10年來,電梯改造市場越來越大,但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形成一套對電梯改造的統一規定,因而電梯改造市場比較混亂,出現了不少問題。近幾年來,電梯行業和有關部門對電梯改造的管理進行了不少有益的探討,據統計,僅2002年《中國電梯》雜志上就發表了5篇有關電梯改造的文章。筆者認為,有關部門應當在此基礎上盡快制定電梯改造技術法規,以規范電梯改造行為,促進經濟有序發展和技術的不斷進步。以下是對電梯改造管理的一些看法,僅供參考。1 如何界定電梯改造行為 要對電梯改造進行管理,首先必須明確界定何為電梯改造行為,其與電梯修理(或大修)的區別是什么。目前,電梯改造的定義或與其有關的表述有以下3種。 (1)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年發布的《特種設備注冊登
室外管道、管線工程技術要求細則(不分水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