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要求:
豬場排出去的污水屬有機污水,經厭氧發酵效果最佳,但經處理過的污水還未達到最佳標準,不能直接排放,適量用于農田、魚塘是極佳的營養液。因此豬場的污水處理必須從生物學及生態學相結合來考慮,才是最經濟、最有效的種養業相互促進發展的最佳方式。
養殖廢水處理作為一個系統工程,需要遵循生態學原理,結合多種處理方法來形成科學的綜合利用,實現處理達標后循環使用豬場用水,有效改善養殖環境,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威脅。
1、向好氧池注入清水(同時引入生活污水)至一定水位,并注意水溫
2、按風機操作規程啟動風機,鼓風;
3、 向好氧池投加經過濾的濃糞便水(當糞便水不充足時,可用化糞池和排水溝內的污泥補充。)使得污泥濃度不小于1000mg/L,BOD達到一定數值;
4、有條件時可投加活性污泥的菌種,加快培養速度;
5、按照活性污泥培養運行工藝對反應池進行曝氣、攪拌、沉降、排水
6、通過鏡檢及測定沉降比、污泥濃度,注意觀察活性污泥的增長情況。并注意觀察在線PH值、DO的數值變化,及時對工藝進行調整
7、測定初期水質及排水階段上清液的水質,根據進出水NH3-N、BOD、COD、NO3-、NO2-等濃度數值的變化,判斷出活性污泥的活性及優勢菌種的情況,并由此調節進水量、置換量、糞水、NH4Cl、H3PO4、CH3OH的投加量及周期內時間分布情況;
8、注意觀察活性污泥增長情況,當通過鏡檢觀察到菌膠團大量密實出現,并能觀察到原生動物(如鐘蟲),且數量由少迅速增多時,說明污泥培養成熟,可以進生產廢水,進行馴化。
1)通過分析確認來水各項指標在允許范圍內,準備進水;
2)開始進入少量生產廢水,進入量不超過馴化前 處理能力的20%。同時補充新鮮水、糞便水及NH4Cl;
3)達到較好處理后,可增加生產廢水投加量,每次增加不超過10~20%,同時減少NH4CL投加量。且待微生物適應鞏固后再繼續增生產廢水,直至完全停加NH4Cl。同步監測出水CODcr濃度等指標,并觀察混合液污泥性狀。在污泥馴化期還要適時排放代謝產物,即泥水分離后上清液;
4)繼續增加生產廢水投加量,直至滿負荷。滿負荷運行階段,由于池中已培養和保持了高濃度、高活性的足夠數量的活性污泥,池中曝氣后混合液的MLSS達到5000mg/1,此過程同步監測溶解氧,控制曝氣機的運行,并進行污泥的生物相鏡檢。
一般來說需要采取多種處理方法相結合的工藝,常采用進一步的好氧處理(氧化塘等)來作為厭氧處理的二級凈化,這也是目前處理高濃度有機物污水的一種好方法,也是許多規模豬場采用的廢水處理方法。經過處理后的污水基本都能達到國家排放標準,但最后一般設置排入魚塘,一方面通過魚塘起到更進一步氧化塘的作用,同時藻類復氧提高溶解氧含量,同時促進浮游植物、浮游動物和魚的生長,形成氮、磷——藻類——魚生物鏈,減少氮磷的環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