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為了在地基基礎設計中貫徹執行國家的技術經濟政策,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確保質量、保護環境,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包括構筑物)的地基基礎設計。對于濕陷性黃土、多年凍土、膨脹土以及在地震和機
基礎把建筑物豎向體系傳來的荷載傳給地基。從平面上可見,豎向結構體系將荷載集中于點,或分布成線形,但作為最終支承機構的地基,提供的是一種分布的承載能力。
本資料為地基處理及基礎設計方法,內容包括編制依據、工程概述、主要施工技術方案等,設計精準,內容詳實,可供網友下載參考。
本項目從抗震設防目標、抗震設防類別、場地分類、反應譜和抗震設計方法等方面對中國抗震規范GB 50011—2010與澳大利亞抗震規范AS1170. 4-2007進行了詳細的對比分析,并指明了兩本規范的異同,有助于進一步理解我國抗震規范 GB
適合在貴州或者卡斯特地貌地區使用,由貴州省建設廳聯合貴州各勘查設計單位在貴州地區制定的地基基礎規范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 (2013 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 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 (建標(2013)6 號)的要求,規范編制組經 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 標準,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編制本規范。
內容包括:修訂工作的基本情況、修訂的基本原則、基本規定理解與強制性條文、地基巖土的分類及工程特性指標、地基計算、山區地基、軟弱地基、基礎、基坑工程、檢驗與監測、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的配套使用條件。
本標準規定了各軟基處理方法的勘察設計原則、施工要點和質量檢驗的主要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改擴建的各等級公路軟土地基路堤的設計。
根據建設部落實國務院《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的要求,依據地震局修編的災區地震動參數的第1號修改單,相應變更了災區的設防烈度,并擬增加部分條文的修訂,合計改動28~29條,其內容統計如下: 1. 災區設防烈度變更,涉及四川、陜西、甘肅,共
環境溫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場所應采用濕式系統。 環境溫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場所應采用干式系統
本規范對混凝土重力壩設計規范及其年 補充規定簡稱原規范在以下幾方面作了重大修訂 結構設計采用概率極限狀態設計原則以分項系數極限狀 態設計表達式替代原規范采用的定值法的計算原則和方法 修訂了壩基巖體分類提供了巖體與混凝土接觸面巖體 壩基深層結
本次修訂后共有14章12個附錄。除了保持2008年局部修訂的規定外,主要修訂內容是:補充了關于7度(0.15g)和8度(0.30g)設防的抗震措施規定,按《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調整了設計地震分組;改進了土壤液化判別公式;調整了地震影響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