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為全國物業管理示范大廈標準及評分細則,word格式,共8頁。 目錄 基礎管理 房屋管理與維修養護 共用設備管理 共用設施管理 保安及車輛管理 環境衛生管理
本工程位于上海市**區**路**院內,北臨**中路,緊貼上海市**醫院,西側緊鄰多層辦公樓,南面為多層及平房建筑;本工程總建筑面積為9210平方米,其中地上為8615平方米,地下為595平方米。結構類型為短肢剪力墻結構,地上15層(均為住宅
上海市最新地方團體標準,給出了住宅建筑電梯選型配置的方法和指南,由于引用相關國家標準,對于其他地區的類似活動有一定的參考作用。
為適應本市經濟發展的需要,提高住宅建設水平,滿足廣 大市民對居住質量、居住功能、居住環境和防火安全的需求,結合 本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標準。
***工程位于新社區T、N、K地塊,基地北接**路,南臨××路,東靠××路,西隔××路。基地占地面積為31.6萬m2,總建筑面積約為88.6萬m2(包括地下建筑面積15.83萬m2),共52幢高層全裝修商品住宅。 ***工程一期工程位于本小
四、 監理方式 1. 一般采用現場監督、檢查的方式。具體方法是:一是目測——憑經驗用視覺觀測其施工質量;二是實測——采用線垂吊、直尺量、器具卡;三是抽驗——采用測試儀器或設備等檢測手段,對實物抽樣檢驗,以判斷施工質量。 2. 旁站監理工作為
工程內容包括37棟多層住宅樓,12棟2-5層臨商業樓、地下車庫(一層)及變電站等附屬設施組成,本工程占地面積17.28萬m2,一期總建筑面積約18.5萬m2,其中1#樓為八層住宅樓,建筑面積6559 m2,64套,建筑總高度30.3m,樁基
2 結構摘要 2.1 本工程為復合樁地基、鋼筋混凝土擴展基礎,工程樁設計參數:截面尺寸為200×200×(16000 + 16200)mm,總數為549根,單樁設計豎向承載力為××kN。室內地坪±0.00為4.80 m,樁頂標高3.35 m
本工程為復合樁地基、鋼筋混凝土擴展基礎,工程樁設計參數:截面尺寸為200×200×(16000 + 16200)mm,總數為549根,單樁設計豎向承載力為××kN。室內地坪±0.00為4.80 m,樁頂標高3.35 m。擴展基礎底標高3.3
***工程位于新社區T、N、K地塊,基地北接**路,南臨××路,東靠××路,西隔××路,由上海××房地產有限公司開發,××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建筑設計咨詢(上海)有限公司設計。基地占地面積為31.6萬m2,總建筑面積約為88.6萬m
上海住宅設計標準-2020上海住宅設計標準-2020上海住宅設計標準-2020上海住宅設計標準-2020上海住宅設計標準-2020
為加強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維護城市和社會良好環境,按照“文明、環保、便民”的原則,依據《上海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標準。
本標工程為**城二期工程,其由地下車庫、三幢高層住宅 (1#、2#、3-1#及 3-2#)組成。地上總建筑面積約為 135270 平方米,地下總建筑面積約為 18910 平方米。分三階段實 施;第一階段:1#樓及地下車庫,1#樓為地上 35
智能建筑工程設計中,應堅持采用先進、成熟、實用的技術;對集成的各子系統應實行統一的管理和監控;對所采用的系統和設備應符合標準化、開放性的要求,并具有可擴性和靈活性。
本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目的是用來指導工程施工的全過程,根據各種具體的施工條件、特點和現場實際情況進行統籌兼顧,為工程施工提供較為完整的綱領性文件。我們將以本組織設計為綱要并在此基礎上進行深化,同時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使本施工組織設計具有技術先
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準用證、質保單、復試報告等各項質量保證資料基本齊全;對于所進場的建筑材料,指定了專人負責,進行了嚴格管理;并對進場材料及時取樣,送檢測單位檢驗合格后方予使用,把關較嚴格。
該房屋建筑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二;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三;該房屋相關情況說明
該工程為5+2層磚混住宅樓,建筑高度19.6m,建筑面積3111.74 ㎡,本工程用電為三級負荷,采用380/220V三相五線制TN-S系統配電,由變電所TN-C系統采用三相四線制電纜向樓的總開關箱供電,在電源線入戶處重復接地,低壓電纜埋地
這是上海市最新住宅設計標準,至上海靜安住宅發生火災后,對上海本市的住宅設計消防方面做了重大修改。
擬建的上海市某綜合大樓基地位于上海市黃浦區烏鎮路橋西翼,南靠新閘路,北為南蘇州路,西為已建六層建筑,基地呈不規則扇型,現已拆遷完畢。該項目用地面積2378 m2,擬建建筑物為一幢地上12層、地下一層約9500 m2的綜合辦公樓。綜合辦公樓為
本議標文件是業主在施工議標過程中的規范性文件,是各施工總承包投標單位編制投標標書的依據,也是日后業主與中標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施工承包合同的主要依據,并將作為施工總承包合同的附件之一,與施工總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