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 則 1.0.1 為了防止和減少火災對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的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以下統稱車庫防火設計,不適用于消防站的車庫防火設計。 1.0.3
本項目從抗震設防目標、抗震設防類別、場地分類、反應譜和抗震設計方法等方面對中國抗震規范GB 50011—2010與澳大利亞抗震規范AS1170. 4-2007進行了詳細的對比分析,并指明了兩本規范的異同,有助于進一步理解我國抗震規范 GB
1.0.1 為了防止和減少高層民用建筑(以下簡稱高層建筑)火災的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制定本規范。 1.0.2 高層建筑的防火設計,必須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針對高層建筑發生火災的特點,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
本規范對混凝土重力壩設計規范及其年 補充規定簡稱原規范在以下幾方面作了重大修訂 結構設計采用概率極限狀態設計原則以分項系數極限狀 態設計表達式替代原規范采用的定值法的計算原則和方法 修訂了壩基巖體分類提供了巖體與混凝土接觸面巖體 壩基深層結
本規程主要講述的技術內容是地面輻射供暖工程中的設計、材料、施工、檢驗、調試與驗收等方面技術要求,希望對各位有幫助。
根據建設部落實國務院《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的要求,依據地震局修編的災區地震動參數的第1號修改單,相應變更了災區的設防烈度,并擬增加部分條文的修訂,合計改動28~29條,其內容統計如下: 1. 災區設防烈度變更,涉及四川、陜西、甘肅,共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氣工程、石油化工企業、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等的建筑防火設計,當有專門的國家現行標準時,宜從其規定。
本規范共11章和4個附錄,其主要內容包括:水工隧洞設計的總原則,設計所需的基本資料,與隧洞布置、斷面、支護、襯砌、水力計算、灌漿、防滲、排水、安全監測、運行、維修有關的設計原則和規定,以及不良地質洞段設計和土洞設計。
環境溫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場所應采用濕式系統。 環境溫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場所應采用干式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