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第一章 總則 1.0.1 為了防止和減少高層民用建筑(以下簡稱高層建筑)火災的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制定本規范。 1.0.2 高層建筑的防火設計,必須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針對高層建筑發生火災的特點,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1.0.3 本規范適用于下列新建、擴建和改建的高層建筑及其裙房: 1.0.3.1 十層及十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 1.0.3.2 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規范不適用于單層主體建筑高度超過24m的體育館、會堂、劇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層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5 當高層建筑的建筑高度超過250m時,建筑設計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應提交國家消防主管部門組織專題研究、論證。 1.0.6 高層
重點以電氣方面為主,歡迎大家補充,提出寶貴意見!主要從GB50016-2014 整理
高層防火設計規范(WORD版本)
高層民用建筑防火設計規范
高層住宅設計關系到廣大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和切身利益,為進一步保證住宅設計質量,住建部組織制定了新的住宅建筑設計規范。下面請看最新住宅建筑設計規范。 最新住宅建筑設計規范-樓梯和電梯 1、樓梯間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的有關規定。 2、樓梯梯段凈寬不應小于1.10m。六層及六層以下住宅,一邊設有欄桿的梯段凈寬不應小于1m。 3、樓梯踏步寬度不應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應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應小于0.90m。樓梯水平欄桿長度大于0.50m時,其扶手高度不應小于1.05m。樓梯欄桿垂直桿件間凈空不應大于
第四章 高層建筑排水系統 第一節 高層建筑排水系統的組成及特點 一、高層建筑排水的種類與性質 從高層建筑中排出的污水,按其來源和性質可分為糞便污水、生活廢水、屋面雨雪水、冷卻廢水以及特殊排水等。 (1)糞便污水 從大、小便器排出的污水,其中含有便紙和糞便等雜物。 (2)生活廢水 從盥洗、沐浴、洗滌等衛生器具排出的污水,其中含有洗滌劑和一些洗滌下來的細小懸浮顆粒雜質,污染程度比糞便污水輕。 (3)屋面雨雪水 水中含有少量灰塵,比較干凈。 (4)冷卻廢水 從空調機、冷卻機組等排出的冷卻廢水,水質未受污染。只是水溫升高,經冷卻后可循環使用。但長期使用需經水質穩定處理。 (5)特殊排水 從公共廚房排出的含油廢水和沖洗汽車的廢水,含有較多油類物質,需單獨收集局部處理后排放。 二、高層建筑排水系統的組成 高層建筑內部排水系統,既要求能將污水安全迅速地排出室外,還要盡量減少管道內的氣壓波動,防止管道系統水封被破壞,避免排水管道中的有毒有害氣體進入室內。<
高層民用建筑防火設計規范圖示 第一部分
最新版防火設計規范圖示說明,大家共同學習交流哦!照片清晰,共同學習哈!按順序下載,1 1-1 2 3 4 5 6 7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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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建筑消防設施的常見問題 (1)消防設施配備不符合規范要求。依據高層建筑防火設計規范,高層建筑在建設時,應設有較完善的消防設施,以便為火災預防和火災撲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條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驗收或日常監督檢查中經常會發現,高屢建筑或多或少存在著消防設施欠缺、質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違規行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事內消火栓等消防設施的經常性維修保養工作導致了部分消防設施長期處于故障或癱瘓狀態,不能正常使用。
第一節 一般規定 1.1 高層建筑的防煙設施應分為機械加壓送風的防煙設施和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排煙設施。 1.2 高層建筑的排煙設施應分為機械排煙設施和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排煙設施。 1.3 一類高層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排煙設施: (1)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 (2)面積超過100m2,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房間。 (3)高層建筑中的中庭和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下室。 1.4 通風、空氣調節系統應采取防火、防煙措施。 1.5 機械加壓送風和機械排煙的風速,應符合下列規定: (1)采用金屬風道時,不應大于20m / s。 (2)采用內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屬材料風道時,不應大于15m / s。 (3)送風口的風速不應大于7m / s;排煙口的風速不應大于10m / s。 第二節 自然排煙
裝卸油品碼頭防火設計規范.doc
建筑防火設計規范2006版本
(1)消防設施配備不符合規范要求。 依據高層建筑防火設計規范,高層建筑在建設時,應設有較完善的消防設施,以便為火災預防和火災撲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條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驗收或日常監 督檢查中經常會發現,高屢建筑或多或少存在著消防設施欠缺、質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違規行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事 內消火栓等消防設施的經常性維修保養工作導致了部分消防設施長期處于故障或癱瘓狀態,不能正常使用。 (2)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 將按規范要求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高層建筑物擅自取消,有的取消了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屋頂水箱以及聯動控制裝置的設置,僅靠市政室內消火拴管網,更 有甚至靠生活用水管網供水,根本不考慮系統的可靠性,導致消防水源、工作壓力無保障。有的管道材質、管徑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未按國家規 范要求采用熱鍍鋅鋼管。有的連接方式不規范,自動噴水系統未按規范要求采用絲接或構楷式機構連接,招標信息而是大量焊接,未對焊接處進行二次鍍鋅。更嚴重的是部分場所出現“假噴淋”現象,將噴頭置于吊頂而不與供水管網連接;有的受管道材質和施工質量影響,
請教各位大蝦,因本人是第一次設計高層住宅,該住宅共27層,有些問題想請各位指點一下,第一是生活給水分區問題,如何分區,規范中有關于靜水壓的要求,但是不知道如何去掌控;第二是消防給水分區,也是不知如何去掌控,請各位不吝指教,謝謝
本帖最后由 xq8403 于 2014-1-7 08:51 編輯 林建平的講課稿。由于第一次上貼,不太會操作,兩個附件是相同的。
誰有《湖北省住宅設計規范》嗎?江蘇人,要做湖北的項目,希望哪位朋友能告知有沒有這個規范(標準)?如果有的話,能有電子版本?
GB 50045-1995《高層民用建樹設計防火規范》PDF版
高層建筑防火排煙設計規范如下: 1高層建筑內應采用防火墻等劃分防火分區,每個防火分區允許最大建筑面積,不應超過5.1.1的規定。 2高層建筑內的商業營業廳、展覽廳等,當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且采用不燃燒或難燃燒材料裝修時,地上部分防火分區的允許最大建筑面積為4000㎡;地下部分防火分區的允許最大建筑面積為2000㎡。 3當高層建筑與其裙房之間設有防火墻等防火分隔設施時,其裙房的防火分區允許最大建筑面積不應大于2500㎡,當設有自動噴水滅火
高層住宅防火設計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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