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閥門作用原理和過程演示的還蠻生動的,僅供大家參考。
我正在做一個1萬多平米的商場,要設自動噴淋系統和雨淋系統。自噴設濕式報警閥,雨淋設濕式報警閥加雨淋閥。我想請教的是自噴和雨淋兩個系統能否合用一個濕式報警閥?
平時畫圖的時候,只管自己把濕式報警閥畫上去,卻不知道工作原理,哪位高手可以解釋一些嗎???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火災危險等級低的,為什么濕式報警閥的控制噴頭數量反而要少,火災危險等級高的為什么反而多呢?我的想法是,火災危險等級高的話,就應該多設幾個報警閥去控制噴頭的呀!三樓的,后面那句在王增長主編的《建筑給水排水工程》(第四版)第272頁上有的,如果你們覺得這是個舊版本的(這個是自己找的),那么在張英主編的《新編建筑給水排水工程》,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4年9月1日出版的第96頁上有(這個是我拖一個朋友給我找的).內容是一個報警閥控制的最多噴頭數:噴水滅火系統一個報警閥控制的最多噴頭數:輕危險級500 普通危險級800 嚴重危險級1000。
自噴施工驗收規范2003版中5.3.2.4條規定:報警閥組系統一側,應安裝系統調試供水壓力和供水流量檢測用的儀表、管道及控制閥。請問:該條文說明附圖中的水表應反映瞬時流量數據,該選用什么型號?
若一棟高層,地下2層,-7.0米.地上97米,30層.一類綜合樓.住宅部分前室需要裝設自噴系統.經計算壓力需要140米.那么高區濕式報警閥顯然不能裝設在地下二層設備房中.這樣的話,只能講其裝設在管道井中,以便滿足壓力要求.但管井中存在空間要求和排水系統要求的問題.因此,請教各位在設計時一般對于這種高區的濕式報警閥怎么布置.謝謝!
規范對于二類的說明中,24米以下單層大于2000小于3000的公共建筑需要設,如果小于2000的是不是不用設了呢?對于空氣調節系統是什么概念,該怎么理解?
某建筑高度為130 m的超高層民用建筑自動噴水滅火濕式系統報警閥組的配置,下列做法中哪些是錯誤的?( )A、 一個報警閥組控制的噴頭數不宜超過800只B、 計算一個報警閥組控制的噴頭數量時,同時用作保護吊頂下方和上方空間的噴頭應疊加C、 只要不超過一個報警閥組控制噴頭的規定數量,同一個報警閥組所控制的樓層數可以不限D、 所有的報警閥組可以集中設置于消防給水泵房內答案要點: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第6.2.3條、8.0.1條、2.1.13~16條。標準答案:BCD小弟不甚明白,哪位高手能給出解釋?
現在的濕式報警閥閥后都要裝流量計及壓力表的試壓管,如果這個項目沒有消防水池,那這個排水管排到室外得話可以直接排到室外雨水井嗎?有審圖提出來的要間接排水是怎樣做呢?另外消防泵房在地下室,直接排到室外會不會倒灌?加止回閥可以嗎?因為噴淋泵是30L/s,消防泵房排水泵沒有打流量,所以考慮排到室外。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計火災是發生頻率較高的災害,無論電氣設備、專修材料、內部陳設都能引發樓宇的火災,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而火災最容易發生在人群周密和物資集中的地方損失尤以高層和超高層建筑最大。所以,智能建筑的防火系統技術,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智能建筑中建筑設備自動化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智能建筑中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首先必須符合GB50116-9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的要求,同時也要適應智能建筑的特點,合理選配產品,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首先讓我們來看一下智能建筑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計形式以及它的劃分和設置。從設計而言一般分為三種:區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集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控制中心報警系統。就從現在的智能建筑基本特點來看,最適用的方式還是控制中心報警系統。劃分和設置方面:探測區域的劃分與探測器的設置,報警區域的劃分和報警控制器的設置,消防聯動設備及其控制,當然提出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時一定要考慮它在聯接界面上與智能建筑的適應性。接下來介紹智能建筑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各位仁兄,小弟不才請教一個設計中困惑的報警閥開與關的問題:1.濕式報警閥的閥瓣平時是敞開的還是關閉的?如果是關閉的,由于整個管網是閉式的,那么最不利處的濕式噴頭在火災發生時破裂后怎么會持續噴水呢?請各位一起探討,發表意見,給我及大家理清最常見的消防報警的思路!Thanks & Best Regards!!
4幢小高層,設一個消控室,由此消控室中的消控主機JB-3102(三節臺式,帶聯動,廣播,電話)引出數個回路進行保護。這種形式應該屬于區域報警呢還是集中報警或控制中心報警?這三種形式應該如何區分呢?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有區域報警系統,集中報警系統,控制中心報警系統。我想問下,是不是有消防控制室的就是控制中心報警系統?(個人感覺不是,但是又說不清楚)請教各位大俠,這個是怎樣劃分的???看了下火災自動報警規范:控制中心系統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設備、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和火災探測器等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設備、火災報警控制器、區域顯示器和火災探測器等組成,功能復雜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這樣的話是不是只要有這些設備就是控制中心報警系統,還是按對象報警等級選系統,疑問,有的對象保護等級是二級想用集中報警系統,可是控制室又有消防控制設備。。。。。。。。。。。。。
自動消防系統學習中,看不明白線路問題
一個濕式報警閥所控制的噴頭數不宜超過800個,說是為保證系統的可靠性,這樣在很多情況下需設置幾個報警閥。我們能否設想一下,在超過800個系統的濕式系統中,無論噴頭數多少,均只設兩個報警閥,相當于一用一備。但事實上是在噴頭噴水情況下,兩個報警閥均投入使用。我認為這樣更能保證系統的可靠性,可以避免前種系統中報警閥損壞無法正常報警問題。不知各位怎么看?
本單位最近做的幾個工程都碰到了施工圖審查的意見,感覺很是難處理,上網來問問大家的意見。舉三個例子:一、11層的小高層住宅,沒有電梯前室,也沒有防煙樓梯,樓梯間自帶窗戶,沒有正壓送風系統,說白了就是一個普通樓梯加一個電梯。按照《火規》表3.1.1二類高層屬二級保護對象,再看附錄D3.12、D3.18條,樓梯間不用設探測器,好像只有電梯機房要設探測器,可是難道就只在頂層的電梯機房設一個探測器?是不是有點太夸張了?到底要不要設報警系統?審查意見只說了一句話“按《火規》附錄D3.18條電梯機房要設探測器”,可真不知道這一個探測器怎么設法?二、丙類生產廠房,按《火規》表3.1.1屬二級保護對象,按附錄D要設探測器,可是看到的工程有很多不設。到底怎么回事?三、一個三層學校食堂,一層面積為3300平方米,2、3層面積均小于3000平方米,沒有集中空調,按《火規》表3.1.1只有一層要設報警,按《火規》附錄D3.15條用燃氣的公共廚房要設報警。可是審核的說不用設,于是不設,結果施工圖審查、消防建審全部通過。可我很疑惑,到底要不要設。
地鐵的運營涉及眾多人員和先進的設備。車輛因素、線路問題、信號標志等設備都直接關聯到列車的安全運行。車輛所使用的阻燃材料是否合格,安全裝置是否充足有效,車輛是否符合運行要求,車輛技術狀況的好與壞,都會直接影響到地鐵的運行安全。 地鐵發生意外導致緊急斷電,在突如其來得黑暗狀態下人員極易發生混亂,造成傷亡。在斷電情況下能持續提高光源十分關鍵。自發光疏散指示系統完全解決了這個問題。這些安全標志在完全失去光源的情況下仍然能夠利用自身的蓄能發光,以便乘客在漆黑一片中找到逃生的方向。 北京地鐵設有雙組變電站供電、緊急照明和應急通風設施,即使在出現兩個主變電站同時停電,列車失去牽引力最終停車時,也不會導致出現地鐵“失控”現象。地鐵的指揮系統,如調度電話、通訊系統等,在失電情況下仍能正常使用,它們全部由蓄電池供電。 上海地鐵有兩套自動防火設施,兩級自動監控系統,一級設在車站,一級設在中央控制室。自動滅火噴淋系統,有水噴和氣體噴兩種,可以針對不同的火災原因進行調控。地鐵隧道里還設有專門的排煙裝置,一旦發生火災,隧道內的事故風機系統就會啟動,在最短時間內排出有毒煙霧,防止窒息
大家好 我剛畢業做電氣設計 現做11層得住宅 1,2層為商業上邊為住宅 用作消防聯動系統嗎 還有個11層得住宅下邊是儲藏間就有個1300*650的電井 沒有進線間 我看別的圖上有進線間 不明白是意義是什么 還讓建筑留塊地方做進線間嗎
工程概況:主機3102柜機,總共21個回路,3塊回路板。故障現象:6回路開關量信號正常,模擬量故障; 12回路報“開路” 13回路開關量、模擬量報故障。檢查經過:各回路在回路線連接后接線端子處電壓25v,在斷開回路線后回路板端子處和回路線上都沒有電壓,控制器柜機外殼接地0.1V電壓。 將6回路線接到5回路口上,信號正常;將5回路線接到6號回路板口上,5回路開關量、模擬量均報故障。 將6、7回路在回路板上的接口對調后,6、7回路模擬量均報故障; 將6、8回路在回路板上的接口對調后,6、8回路模擬量均報故障; 將12回路連接到回路板20號接口后,12回路信號正常;20號回路線連接到12號接口后報故障。 13回路接到20號口后煙感溫感故障。請問以上問題的原因和檢查處理方法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講義),對做電氣設計的人員很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