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框兩層,上面有五層砌體,按照規范應布置混凝土抗震墻,那么在混凝土抗震墻段之間能否布置砌體抗震墻參與工作?請同行的各位大師賜教?
抗震規范中對能否用砌體做抗震墻有準確描述,但我有點疑惑,底層到底是指的什么?是底部一層還是也包括底部兩層的??!我現在做的個項目,6度,5層,底部兩層。我就在想,能否做砌體材料的抗震墻。
抗震規范規定“每個獨立墻段的總高度與其截面高度之比不應小于2,墻肢截面高度不宜大于8米” 請問大俠們:這里的總高度怎么算啊,是指每層層間高度還是多層加起來的總高度? 這個問題郁悶了好久了....
本工程采用逆作法地下四層,采用地下連續墻作為支護,同時作為主體結構的外墻?,F場使用的鋼筋有帶E的標識和不帶E的標識兩種。設計圖紙沒有注明是否采用抗震鋼筋,查了一下施工規范,一般框架結構和樓梯段才采用抗震鋼筋,像地下連續墻作為外墻也屬于主體結構,不知是否可以不用帶E的抗震鋼筋。
如圖是2013年二級結構的真題,這不是應該求砌體抗震墻的么,答案怎么用的是砌體連梁抗剪的公式,求大神解答!
地下連續墻是用抗震鋼筋嗎? 本工程采用逆作法地下四層,采用地下連續墻作為支護,同時作為主體結構的外墻?,F場使用的鋼筋有帶E的標識和不帶E的標識兩種。設計圖紙沒有注明是否采用抗震鋼筋,查了一下施工規范,一般框架結構和樓梯段才采用抗震鋼筋,像地下連續墻作為外墻也屬于主體結構,不知是否可以不用帶E的抗震鋼筋。
高規、抗震規范等都提到了抗震措施和抗震構造措施這兩個概念,請各位高手賜教它們分別包含哪些內容?
做結構不久,最近遇到底框剪力墻的配筋問題,有同仁說采用構造配筋,但我算了下構造配筋遠小于砌體結構抗震計算的配筋值,或是采用SAT-8計算所得配筋值。。。望高手指點,不勝感激。。。
由于不會破解tssd2006,但是很喜歡tssd抗震墻軟件,以前有一個,但在cad2006下無法安裝,哪位有能在cad2006下安裝的抗震墻軟件。
現做兩層底框抗震墻結構,將地梁層輸入模型并設置為地下室層,但是底框計算只規定兩層,那么地梁層輸入后即使設置為地下室,也被默認為三層,就無法正確計算,那么地梁應該如何計算么?急呀?。。?!懇請各位有經驗的朋友幫幫忙!!
圖紙簡介: 本工程是小區一期工程,包括地下室一層和地上6層,采用底框結構,鋼筋混凝土樓蓋,樁承臺基礎,圖紙包括建筑施工圖和詳細結構施工圖 投稿網友: w765138898 上傳時間: 2013-12-11 <
大家在分配傾覆力矩計算框架柱附加軸力的時候,抗震墻的有效側向剛度是否也如同分配剪力時進行折減?昨天做09年真題的時候發現計算傾覆力矩時沒有折減,大家對這條怎么理解,是否也同樣折減呢?感覺這個題很容易考
書P373-374 5.2.1 底層側向剛度 圖上看抗震墻橫向是2榀啊,為什么計算的時候是乘的4? 請指教!
底框結構八底區疑問:底框部分除了砼抗震墻承擔地震力外,磚墻是否承擔地震力?PMCAD中是否要輸入底層框架中滿足抗震要求的填充磚墻。
關于底框構造問題,抗規7.5.5第4條: 抗震墻的邊緣構件可按本規范第6.4節關于一般部位的規定設置。翻看了一下抗規第6.4節,其中6.4.6條第1項: 抗震墻結構,一、二級抗震墻底部加強部位及相鄰的上一層應按本章第6.4.7條設置約束邊緣構件,但墻肢底截面在重力荷載代表值作用下的軸壓比小于表6.4.6的規定值時可按本章第6.4.8條設置構造邊緣構件。一般,底框墻肢軸壓比很小,能滿足一級小于0.1,二級小于0.2,抗規7.5.5第4條的“按一般部位的規定設置邊緣構件”,是否就指因為這個原因,底框邊緣構件可按非加強區設置構造邊緣構件即可,或者說,底框的底部沒有加強區一說?另外,在實際操作中,從pkpm08版QITI模塊發現,加強區的設置已變灰,不需要用戶干預;但運行JLQ模塊,它仍然按約束邊緣構件處理,沒管軸壓比的大小。
底框結構用SATWE計算,上布墻荷載傳到底框梁上準嗎,我們經常用PK算底框結構,次梁傳給主梁的力不準,SATWE計算底框結構時傳力準嗎,如果不準應該如何處理,望高手指點,謝謝了
抗規:7.1.5房屋抗震橫墻的間距,不應超過表7.1.5的要求:請問什么是抗震橫墻?它和一般的橫墻一樣嗎?如果不一樣有什么區別?抗規:7.1.6 房屋中砌體墻段的局部尺寸限值,宜符合表7.1.6的要求:請問加強措施有哪些?隨便再問什么是框支梁? 謝謝大家回答??!小弟萬分感謝!
底框結構與抗震墻連接的端柱,大家是在“底框柱施工圖繪制”里面完成,還是在:“剪力墻施工圖”里完成?
是別人寫的,在其他網站上發現,覺得對新手很有用,,老工程人員就不要浪費土木幣下載了~~~~~~
《抗規》7.2.4條3款規定底層框架-抗震墻剪力全部由該方向抗震墻承擔,二7.2.5條1款1項規定抗側力構件有效側向剛度分配,這個怎么理解,指南上說的是抗震墻第一道防線開裂后才用7.2.5條,但是做題中怎么判斷呢,還是有別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