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一個風機負擔三個防煙分區,分別100、200、300平方,該三個防煙分區的排煙量就分別是6000、12000、18000立方,排煙風機就應該按36000來選了。此時,排煙主管道和支管道的計算是否都按照36000風量來計算呢?排煙風口的風量標注是否就標注6000、12000、18000就可以了呢?排煙風口的面積是否就按照6000、12000、18000風量控制不大于10米風速來確定呢?/////一直就覺得這么做不太合理,如果一個36000風量的風機帶一個6000風量的風口,是否會導致風口風速超過規范限值了呢?/////這種矛盾目前在設計中可以解決嗎?
大家一般按多大風速計算排煙主管,排煙豎井,送風主管,正壓送風豎井的尺寸?最大風速控制在多少?我一般排煙按8~10m/s,最大12m,豎井6~8m,最大10m,送風主管8m左右,豎井6~10m。我看到有的正壓送風接管達到18m左右,雖說在規范的20m/S以內,感覺還是太大了,可能是考慮到建筑空間位置有限。大家遇到過的有多大?
各位大俠:在GB50016-2006中9.1.4 要求“機械排煙系統與通風、空氣調節系統一般應分開設置。但某些工程中,因建筑條件限制,空間管道布置緊張,需將空調系統和排煙系統合用一套風管。這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使之既滿足排煙時著火部位所在防煙分區排煙量的要求,也滿足平時空調的送風要求。電氣控制必須安全可靠,保證切換功能準確無誤。需說明的是,需設機械排煙系統的部位平時有通風系統,常常設計成一套風管,風機可采用雙速風機。平時排風用低速,火災排煙時用高速;也可采用2 套風機,排風機和排煙機并聯,火災時切換,這種形式在設置機械排煙系統與通風系統的地下室多有采用。”可是新規范中沒有就沒有這個明確要求。到底排煙系統與通風系統能不能通用啊!:Q:Q:Q
1)排煙區域的補風系統應與排煙系統聯動開停2)補風機出風管一般設置70℃防火閥,當溫度達到70℃時關閉閥門及風機前兩者是否矛盾,發生火災時假設區域溫度T在70-280℃之間,排煙機運行,那么補風機是開啟還是關閉呢
排煙系統分類 ①自然排煙: a.4.9.3-4條:中庭、劇場舞臺可開啟外窗的總面積不應小于該中庭、劇場舞臺樓地面面積的5%。
一、系統周期性檢查
知識點:防排煙系統的組成與原理
排煙系統的機械排煙要求
見過北京院副總工做的排煙系統,風管與風機之間的連接沒有設置軟接頭(風機在屋頂)。看了看北京的技術措施18.4.8-5,用詞:需設軟接頭的排煙風機。。。。。。。。從用詞上也可以看出有些情況下不必要設。我的理解為:1.設是最好了(要滿足A級)。2.不考慮噪聲,震動的地方是不是可以不需要設???,但排煙的時候,有必要考慮噪音嗎?[ 本帖最后由 cake_01@co163 于 2008-8-4 19:58 編輯 ]
對于桑拿的排煙系統不是很了解。但通過資料查詢,我現在基本上把有公共走道的層面布置了排煙系統。但是對于功能區域之間沒有走道的層面,我就不知道怎么設置了。比如第一個房間時換衣服的,下一個十洗浴的,在下一個是搓背的等等,基本上是不同房間擺在一塊,中間無走道。僅用門分割。請問需要做排煙系統嗎?
潔凈區的排煙系統這么處理? 排風百葉口經風管直通排煙井,在每層井口上加280度電動防火閥,屋頂上排風機組和消防聯動,排煙口在潔凈區內又沒有高效過濾器,會影響潔凈區的潔凈度嗎?請指教
KTV有走道和沒有外窗的包間,排風和排煙系統能合用嗎,主風管接至房間,一支風管上設280°排煙口,同時,另一支風管上設排氣扇和280°c防火閥,走道內的主風管上設280°排煙口,補風用空調新風,這樣能行嗎?
現在有一廠房,因為空間不夠的原因,想把空調系統與排煙系統合用,但小弟此前從來沒有設計過這樣的系統,希望各位大哥不吝賜教,有沒有參考教材或者參考圖紙之類的?
我做了一個大型商場工程,因為沒有排煙豎井,做的每層單獨排煙,一層有兩三個防火分區,可否共用一臺排煙風機?跨防火分區處加280度的防火閥。 規范上說水平方向宜按防火分區設排煙系統
雖說地下車庫的排風兼排煙系統調試完成后就幾乎不開啟了,但是審圖的時候,被提到過消聲的問題。想請教各位高手,你們是怎么處理排風兼排煙系統的消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