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打算一期全部開發完的整個小區,因為現在房地產市場不景氣,只好分期開發。現在我們工地的狀況是地下室全部做完,主樓好多做到正負零就停下來了,我們工程地下車庫和主樓都是天然基礎,地基為長江三角洲沖積平原。主樓28層,車庫地下室負1層。沉降后澆帶按常規應該在主體竣工后進行封閉,但考慮擱置的時間比較長,鋼筋的保護和后澆帶兩側的支撐都是比較大的費用,所以我司工程部打算提前封掉后澆帶。但是我是管設計的,我堅決不同意提前封,因為計算沉降差有10cm左右,提前封肯定會造成開裂。請各位有經驗的師傅給出出注意。感激不盡。
有關后澆帶的設計規范相關規定有:一是 JGJ3-2002《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12.1.10 條規定,當采用剛性防水方案時,同一建筑的基礎應避免設置變形縫。可沿基礎長度每隔 30~40m 留一道貫通頂板、底板及墻板的施工后澆縫,縫寬不宜小于800mm,且宜設置在柱距 3 等分的中間范圍內。后澆縫處底板及外墻宜采用附加防水層;后澆縫混凝土宜在其兩側混凝土澆灌完畢 2 個月后再進行澆灌,其強度等級應提高一級,且宜采用早強、補償收縮的混凝土。二是 JGJ6-99《高層建筑箱形與筏形基礎技術規范》6.6.2 條規定,基礎長度超過 40m 時,宜設置施工縫,縫寬不宜小于 80cm.在施工縫處,鋼筋必須貫通。6.6.3 條規定,當主樓與裙房采用整體基礎,且主樓基礎與裙房基礎之間采用后澆帶時,后澆帶的處理方法應與施工縫相同。三是 GB50010-2002《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9.1.3 條規定,如有充分依據和可靠措施,本規范表中的伸縮縫最大間距可適當增大,混凝土澆筑采用后澆帶分段施工。四是 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8.4.15 條規定,對高層建筑筏形基礎與裙房基礎之間
大型商業綜合體,塔樓為超高層,裙房設有沉降后澆帶,因裙房需提前開業,甲方想將沉降后澆帶也提前封閉,考慮目前塔樓主體施工鋼超過裙房,上部結構荷載還會繼續大量增加,能否提前封閉,有何后果,有沒有類似案例,請賜教
高層沉降后澆帶提前澆筑可以嗎??30層現在施工到20層,施工隊想提前澆筑,好回填地庫土方,來年任務很緊。后果到底有多嚴重?!?
本人所在工程為七棟地下一層地上十四層住宅、三棟二層商業,現在七棟住宅已施工到屋頂部位,個別棟樓已經封頂。沉降觀測報告已經下來了,設計也已經同意澆筑后澆帶。是不是就可以澆筑后澆帶了?澆筑后澆帶前還需要滿足什么要求,請各位大仙給予建議了!!!!!!!
17層的剪力墻結構,地下兩層,連接一層車庫。相接位置設置了沉降后澆帶,圖審提了一條:本主樓為地下兩層且周邊與地下車庫相連,主樓周邊施工階段設置有沉降后澆帶,結構計算應按最不利約束條件包絡驗算各階段整體穩定。 1、該怎么驗算?后澆帶設在相接處第一跨,是否按照沒有車庫建模計算一下相關參數?2、設置沉降后澆帶后施工階段等于完全無基礎埋深且該基礎還為CFG樁復合地基很不合理。沉降后澆帶是在主樓和車庫基本沉降完畢后澆注混凝土,是不是意味著要等主樓封頂再過一段時間才可以澆注,這樣確實沒有基礎埋深了。大家一般怎么處理?
基本情況: 我們項目高160米,37層,框筒結構;鉆孔灌注樁直徑1米樁,2.4米筏板;地基主要為粘土層,有2個很薄的淤泥層,持力層位置-62米。目前施工至13層,累計沉降量16mm,參考周邊項目總沉降量估計為35mm。 目前地下室后澆帶滲水嚴重,想提前封閉,請問各位大神是否可以?若不可以是否有其他辦法處理?急求!
1、本工程采用第三層粉質粘土層作為地基持力層,地基承載力特征值Fa=110Kpa,修正后的地基承載力特征值為fa=160KPa。2、樓座布置及車庫示意圖詳下圖所示。樓單體為7層住宅樓,車庫為單層車庫,車庫頂板平均覆土1米。3、原設計樓與車庫交接的部位均為沉降后澆帶,又由于車庫較長、故除了沉降后澆帶以外又設置了若干溫度后澆帶。4、說實話如此設計施工難度較大,又
如題,建筑布局原因,高層樓與裙房沉降后澆帶正好穿過消防水池,而且不能調整后澆帶位置,如果沉降后澆帶沒有封閉好,水池是否容易滲水? 哪位高手,如何解決,不吝賜教,多謝了。
請問規范上是上面的截圖中說的一樣么?“現場移交樁”是指必須在施工紅線內的么?復測是測量現場移交樁的準確性么?
答復“按規范公式手算沉降的困惑” —— 回復 網友 “zljzlj” 網友
在一本江蘇省的資料填寫范例中看到這樣一段話:鑒于沉降觀測是一項技術性強、測量精度要求高的工作,以下工程的沉降觀測工作,除施工單位認真做好沉降觀測工作外,建設單位必須委托專業測量單位完成,需要進行沉降觀測的工程范圍:(1)重要的工業與民用建筑物(2)20層以上的高層建筑物(3)造型復雜的14層以上的高層建筑……請問這段話出自哪本規范呀?查了《建筑變形測量規范》、《工程測量規范》還有江蘇省的地方標準《建筑物沉降觀測方法》,都沒找到
如圖,工地的沉降后澆帶和伸縮后澆帶采用什么保護措施?執行的情況如何?
后澆帶設置的規范依據及施工工藝
以28層高層與三層裙房連為整體,基礎形式采用梁筏基礎,持力層為卵石層,承載力特征值320KPa,試算沉降主樓與裙房沉降差異很小,不知道是不是可以不設沉降后澆帶?小弟在這方面沒有多少經驗,請高手指教啊
現有大底盤工程,兩個高層附帶連通的裙房,因拆遷問題,以裙房的其中一條沉降后澆帶為界施工了一部分(一個高層+1/3的裙房,現在需要要施工另一半。請問對于新施工部分的連接有什么需要處理的。防水,鋼筋保護,沉降觀測。。。都需要做哪些處理?請大神們幫忙解決下!
地上32層(含裙樓3層),地下2層,主樓筏板基礎厚度1800mm,裙樓筏板厚度450mm,請問后澆帶與沉降縮,伸縮縫從基礎筏板就開始設置嗎?
1、盈建科可以模擬施工過程,逐層加載,并且每加載一次可以出一個沉降或者變形圖么?2、盈建科可以在已經加載變形的基礎上繼續計算沉降變形么?如果有別的辦法怎么模擬?本工程20層,地下兩層,裙房4層,第5層以上是框剪結構,計算沉降后澆帶封閉時間對沉降的影響。注:封閉時間對總沉降量有影響,不能用總沉降減去不組裝10層以上樓層的沉降量。如圖
1.沉降后澆帶和伸縮后澆帶的澆筑時間,在哪本規范上有具體明確? 2.沉降后澆帶是否可以兼作伸縮后澆帶?二者除了澆筑時間不同,施工做法上是一樣的吧? 3.沉降后澆帶多設置在主樓出來第二跨甚至更遠,很少做在第一跨的。為什么?為了避免沉降差異,按理說不是第一跨更為合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