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uji5512 于 2014-8-5 14:41 編輯 原來的圖怎么不見了?
關于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
規范規定不做吊頂的場所,應采用直立型噴頭。但我仔細觀察了一下,我們這里的家樂福、好又多等大型超市都沒做吊頂,而它們都設的是下垂型噴頭,而濺水盤離頂板的高度遠遠大于規范規定的75mm-150mm。誰能解釋這是為什么?
現在的工程中后澆帶使用的比較頻繁,請教一下:它起到的作用是不是就是沉降縫、抗震縫、伸縮縫的作用?另外,后澆帶不是要從上到下全部斷開,如果建筑沒地下室的話,需不需要在地梁處也斷開?
我看到這樣的支撐系統,是在摸板拆除以后的,請大家指點一下,這樣做可以嗎??施工單位說是沒問題的,沒違背規范.我找了一個下午,還真沒找到哪不規范上說這樣不行的.我個人的意見是認為由于后澆帶受的剪力比較大,應該不能這么做的.而且后來的支撐系統再怎么好,也沒有一開始的好.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遇到這樣的問題,有遇到的話是怎么處理的?有沒有哪個規范里有說明?請指教!謝謝!
我在做一27層框支剪力墻結構,62m長,設后澆帶時遇到麻煩上部結構設好后,由于基礎是樁伐基礎,樁是滿堂布置后澆帶設到樁頂了.如果躲開樁就設到上部結構的剪力墻上了.請問各位大蝦后澆帶上下不貫通可以嗎?
:L梁下部砼未鑿除、主體結構未封頂
關于沉降觀測的有關規定
見圖[ 本帖最后由 zyx66668 于 2011-5-18 07:57 編輯 ]
關于后澆帶承重模板及支撐的拆除問題?規范應該有明確的規定。目前仍有部分施工單位在后澆帶混凝土沒有澆筑前——就是原來的混凝土達到拆模條件時,就開始拆除后澆帶承重模板及支持,給工程帶來很大的質量隱患。希望大家積極參與討論。
知識點:套筒接頭位置 一、鋼筋接頭形式
7.1.1 混凝土強度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 50107的規定分批檢驗評定。劃入同一檢驗批的混凝土,其施工持續時間不宜超過3個月。 檢驗評定混凝土強度時,應采用28d或設計規定齡期的標準養護試件。
關于應急池設置的有關規定
知識點:護岸及河道整治
知識點:防煙系統選擇
一、工程概況案例工程為高層住宅小區項目,并設有地下 ** 及配套用房等輔助設施,基礎形式多為樁筏基礎、筏板基礎,并涉及獨立基礎、柱下條形基礎;地下 ** 底板、頂板、砼墻設置有后澆帶。筏板選用C35混凝土,抗滲等級P6。頂板、墻、柱選用C35混凝土,抗滲等級P6。后澆帶留設寬度800mm,選用高于兩側一個等級的摻膨脹劑無收縮混凝土澆筑。二、對后澆帶的留設要求1、對后澆帶的要求1.1后澆帶是為在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施工過程中,克服由于溫度、收縮而可能產生有害裂縫而設置的臨時施工縫。該縫需根據設計要求保留一段時間后再澆筑,將整個結構連成整體。1.2在后澆帶構造中,除圖中注明者外,后澆帶鋼筋應該按貫通留筋。1.3后澆帶的設置距離,應考慮在有效降低溫差和收縮應力的條件下,通過計算來獲得。在正常的施工條件下,參照《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相關規定施工。1.4沉降后澆帶在主體封頂后,根據沉降記錄,由設計單位確認后方可封閉;收縮后澆帶應該在兩側混凝土齡期達到45d后方可封閉。
在11G101-1圖集中關于后澆帶的7.2.2條第3款中“當后澆帶區域留筋方式與后澆混凝土強度等級不一致時,………",留筋方式1G101-1圖集中有兩種:貫通留筋和100%搭接留筋,說其與而混凝土強度等級不一致這句話該怎么理解?
本帖最后由 csccbjs 于 2015-4-3 12:18 編輯 底板后澆帶遇梁處為什么還降低呢
《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中》(GB50303-2002)中19.1.6條規定:當燈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時,燈具的可接近裸露導體必須接地(PE)或接零(PEN)。我就在想,如果把高度改成2m,會怎樣呢?為什么一定要2.4m呢?為了找到答案,自己查詢了相關資料。規定2.4m是有依據的:根據大量的數據統計發現,人站立時的平均伸臂范圍最高處約可達2.4m,也就是人一般情況下能碰到裸露導體的最高限度。因此,如果把規范高度改為2m,那么人就很有可能觸碰到燈具可露導體,一旦燈具外露導體帶電,人就觸電!所以規定燈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時須加接地保護,以確保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