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多高層結構的抗震措施是根據抗震等級確定的,抗震等級的確定與建筑物的類別相關,不同的建筑物類別在考慮抗震等級時取用的抗震烈度與建筑場地類別有關,也就是考慮抗震等級時取用烈度與抗震計算時的設防烈度不一定相同。一、建筑結構應根據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應分為以下四個抗震設防類別:特殊設防類:指使用上有特殊設施,涉及國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時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等特殊重大災害后果,需要進行特殊設防的建筑。簡稱甲類。重點設防類:指地震時使用功能不能中斷或需盡快恢復的生命線相關建筑,以及地震十可能導致大量人員傷亡等重大災害后果,需要提高設防標準的建筑。簡稱乙類。標準設防類: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標準要求進行設防的建筑。簡稱丙類。適度設防類:指使用上人員稀少且震損不致產生次生害,允許在一定條件下適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簡稱丁類。二、各抗震設防類別建筑的抗震設防標準,應符合下列要求:標準設防類,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強度確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達到遭遇高于當地抗震設防烈度的預估罕
大家有沒有看2005年考題的關于高層題的第2道大題,就是大底盤單塔樓高層建筑,主樓為框架-核心筒,裙房為框架其中第四小題:裙房為商業建筑,主樓為普通住宅,問裙房框架柱的縱向配筋根據抗震設防標準:裙房為乙類建筑,主樓為丙類建筑,那么確定裙房框架柱的抗震等級應該為幾級呢個人覺得應該為2級不知大家有何看法
一般中小學學校的抗震等級要提高一級,小弟我新手,對于中小學這個范圍的理解不深很透徹,請各位指點。疑問1:像一些中專類的學校,按授課內容來講它應該不屬于中小學,從這個角度上想,中專可以不提高抗震等級。但實際上中專類的學生一般都是初中畢業之后去讀的,年紀和高中生是一樣的,從這個角度上想,高中學校抗震等級提高,中專的也應該和高中的一樣要提高。兩個角度考慮得出的結果相反。疑問2:例如我這里是7度0.10g,提高一度考慮的話是不是要用0.15g來計算?疑問3:學校里面的教師宿舍抗震等級是否也要和學生宿舍一樣提高抗震等級?[ 本帖最后由 fighter0102 于 2010-5-27 22:21 編輯 ]
7.0(0.15g)的三類場地的抗震等級應該是幾級呢?抗規上3.3.3條“建筑場地為Ⅲ、Ⅳ類時,對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為0.15g和0.30g的地區,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宜分別按抗震設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時各類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構造措施。”怎么理解?
看抗震規范6.1.2和混凝土規范11.1.3給出的是丙類建筑的抗震等級,不知道乙類建筑的抗震等級該如何確定呢?
遇見個A類建筑后續使用年限小于30年,按89抗規設計的,現在要做加固需要按10規范確定抗震等級嗎?他是乙類建筑要提高一度確定抗震等級,但是10規范的抗震等級要比89規范的抗震等級要高,就是說要按10規范加固抗風等級都得改!這種情況下還需要按新規范加固嗎?
七度區,建筑高度不到24米,局部大跨度。審圖要求抗震等級按照二級,個人認為可以把大跨度部分的抗震等級設置為二級,其他部位都是三級,不知道大家遇到這情況都怎么處理的?
7度地區高度大于24米的乙類建筑抗震等級是一級還是二級?規范要求乙類建筑抗震措施提高一度,是不是等于抗震等級提高一級,謝謝!
22. 確定建筑的抗震等級時,如果地下室頂板不作為上部建筑物的嵌固點,建筑物的高度該如何確定?是從室外地面算起還是從基礎算起?
建筑多高層結構的抗震措施是根據抗震等級確定的,抗震等級的確定與建筑物的類別相關,不同的建筑物類別在考慮抗震等級時取用的抗震烈度與建筑場地類別有關,也就是考慮抗震等級時取用烈度與抗震計算時的設防烈度不一定相同。
有一5層商場加20層住宅框剪帶轉換層,7度,大于80m,用satwe計算,框支柱為特一級,軸壓比為0.63,轉換層以上柱抗震等級為二級,軸壓比為0.78,均顯示超限,但我找不到規范支持,請求幫助
關于地震等級與建筑物抗震設防烈度的計算(匯總)烈度和震級 1、烈度和震級的關系如下 M=0.58I+1.5 2、烈度和震級的關系如下I=(M-1)X1.53、I=1.724xM-2.57 4、《建筑抗震疑難釋疑》中提供的公式震中烈度=0.24+1.29x震級 其他地方烈度=0.92+1.63x震級-3.49lg震中距注:M-震級 I-震中烈度
大家都知道中小學建筑都是乙類建筑,應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 ,例如廣州市二類場地的中學宿舍 高度小于24米,正常情況是7度(0.1g)抗震等級三級,按乙類建筑提高一度加強其抗震措施后就是 7度(0.1g)抗震等級二級 我偶然看到中國地震局49號文提到說 乙類中的中小學建筑地震動峰值加速度要提高0.05g 這樣的話就應該是 7度(0.15g)抗震等級二級。不知大家有沒有執行過這個49號文中這個提高設防烈度半度這個規定啊,好像好多人都不知有這個文,不知大家怎么看這個問題?
本帖最后由 helongguiabc 于 2014-4-10 18:31 編輯 昨天看了小李飛刀的答網友問,其中就有抗震等級的選取問題,此問題有些疑惑,于是今天查看了相關規范及資料,跟大家分享一下,如果有說得不對的地方懇請大家批評指正。建筑抗震設防分類標準3.0.3第2條強條:11G329-1 P5:全國
高規10.2.6這樣對高位轉換結構轉換構件的抗震等級的確定闡述:對部分框支剪力墻結構,當轉換層的位置設置在3層或3層以上時,其框支柱、剪力墻底部加強部位的抗震等級宜按本規程表3.9.3和3.9.4的規定提高一級采用。。。該條文的條文說明對提高一級提高的什么解釋為“抗震構造措施的抗震等級”,也就是說對于計算結果不影響,提高的并不是抗震措施的抗震等級。剛就這個問題詢問了一位前輩,他說在一般來講還是直接提高抗震措施的抗震等級,抗震構造措施的抗震等級就不提高了,我想問一下大家,你們在實際工作中是怎么采取的?也是這樣嗎?加大一級抗震措施的抗震等級?這樣做的目的也僅僅是為了增加結構富裕度?這樣是不是太保守了?朱總的文章和條文說明一致,表示至提高一級抗震構造措施的抗震等級,而不是抗震措施。我猶豫的是,假如像遇到乙類建筑加高位轉換,按院里前輩的做法,或者應該是普遍的做法,那不是直接就提高兩級了?還是大家和規范條文說的一樣,只提高的抗震構造措施的抗震等級?
問:7度(0.10g)的幼兒園工程,建筑高度18m,場地類別為ⅲ類,那么該幼兒園建筑的抗震等級和抗震構造措施的抗震等級分別是多少()?A:三級,二級;B:二級,二級。
如果裙房是框架,本身抗震等級是三級;主樓是框剪,其中框架抗震等級二級,剪力墻抗震等級一級。那么裙房的抗震等級是二級還是一級?
涉及規范條文 <<高層砼結構>>4.8.1條、4.8.2條、4.8.4條問題的提出: 丙類建筑、8度、一類場地、大于30M的框架結構的抗震等級。 在計算結構構件最小配筋、軸壓比、剪力墻約束、構造邊緣范圍等構造措施所采用的抗震等級依據規范計算如下:一類場地烈度可降低一度采用7度查得抗震等級為二級;但在對框架結構地震作用下梁柱的內力進行調整時采用的抗震等級計算如下:(因不是抗震構造措施范疇,所以烈度不作調整仍未8度)計算所得為一級。計算所得的抗震等級為什么不同呢? 規范中未對兩種不同情況下采用的抗震措施未說明。為了便于說明,這里暫且把抗震等級區分為兩種,一種是把在計算結構構件最小配筋、軸壓比、剪力墻約束、構造邊緣范圍等構造措施所采用的抗震等級稱為“用于抗震構造措施的抗震等級”,另一種是把內力調整等抗震構造措施以為的抗震措施所用的抗震等級稱為“用于抗震措施的抗震等級”。 關于抗震措施和抗震構造措施的不同規范條文有說明,這里不做說明。 對不少工程師在設計實踐中可能沒有遇到過這兩種概念的抗震等級數值上不同的情況。事
廣州某商旅綜合樓,六層21米高,首層為設備用房和大堂二層商場(710平米)三至六層為客房(每層866平米)該建筑設有自動噴淋、消火栓系統、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消防控制室。該建筑物的室外消防用水量為20L/S,根據《建規》11.1.1條該建筑消防負荷為三級。請問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防排煙機是否還要設雙電源?請各位大俠指點,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