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樁施工中常遇到的幾個問題[摘要]對人工挖樁施工中常遇到的幾個問題,如地下水、流砂、淤泥層等列舉分析了不同情況并提出了詳細的處理辦法。 近幾年,全國許多地區都采用和逐漸推廣了人工挖孔樁,其特有的大承載力優勢得到了許多設計、施工單位的認可,確實是一種在軟弱地基上經濟適用的基礎形式,但在施工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我們在通過對采用人工挖孔樁基礎的工程實踐中,積累了一些經驗,處理了一些特殊的問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現總結成文,以期和同行切磋和交流。 1工程近況 牡丹江市信大集團開發的建筑裝飾材料城工程,位于牡丹江市西一條路以西,西小一條路以東,愛民街以北、七星街以南,共占地1.4公頃。本工程共規劃了三個綜合樓,即1、2、3號樓,建筑面積分別為11228m2、10962m2、9720m2,建筑層次有4層、6層、7層、8層,還有一個一層的營業大廳,建筑面積是7451m2總計建筑面積是39361m2,結構形式部分為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部分為磚混結構。本工程大量采用人工挖孔樁基礎。 2地下水
(轉自公眾號工程商務雜壇 )
一般的施工合同的內容應涵蓋《合同法》規定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作為合同的一種類型,履行期限長、涉及面廣。結合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應包括如下相關條款:工程范圍即承包人應建設完成的工程項目和工程量;工期條款,質員條款,費用條款包括工程量的計量、變更、結算、以及保修金等幾個方面,技術資料的交付,材料、設備供應條款,檢查驗收條款等。尤其注意掌握合同文件中關于工程量表的規定。例如在齊大工路工程招標文件中規定:“本工程量表所列的程量是按照設計圖紙和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列出,作為投標報價的共同基礎;本合同項目的全部費用都應包含在只有標價的各項目價格單項中,沒有列出的項目的費用都應視為已分配到有關項目的價格中。除非招標文件中另有規定,投標人所報的價格應包括完成所需進行的一切工作內容的費用攤入。如果報價表中未列出,業主將認為投標人不收取這方面的費用,或在其他款項下已綜合進行計算,不需附加任何說明”等。
(1)核對合同條款及招投標文仵。首先應核對竣工工程內容是否符合合同條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驗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并驗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結算。其次,應按合同約定的結算方法、計價定額、取費標準、主材價格和優惠條款等等,對工程竣工結算進行審核。 (2)落實設計變更簽證。設計變更和修改圖紙應由原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通知單”修改圖,設計、校審人員簽字并加蓋公章,并經建設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重大設計變更應經原審批部門審批,否則不應列入結算。 (3)有關單位參與把關:建設、監理、設計、施工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經辦人員應大力支持,參與把關,對隱蔽工程和設計變更的簽證進行核對確認,對施工中特殊措施發生的費用等共同商定,對索賠費用進行認真落實。按照發包合同的要求和有關規定,合理地確定工程造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04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27次會議通過)法釋〔2004〕1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已于2004年9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2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際,就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問題,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
天然氣設計安裝工程合同 (工商業用戶)合同編號:XZ-NG-2009-G甲方: *州港華燃氣有限公司乙方: *州市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天然氣設計安裝工程合同甲方:*州港華燃氣有限公司乙方:*********** 為了明確*州港華和燃氣用戶雙方在工程建設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蘇省城市燃氣管理條例》、《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等法律、法規和規范的要求,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委托甲方負責管道天然氣供應設施的設計、施工和安裝工程,并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1 工程概況 : 1.1工程名稱: **天然氣管線輸配工程 1.2工程地點: *州市新城區1號路東側 、 1.3工程內容及要求:1.3.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用氣設備場地的平面布置圖及設備技術參數等相關基礎性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用氣環境、場地均應符合燃氣安全及規范要求。1.3.2乙
自己沒有設計資質,還要承擔工程設計、施工項目,將二者合到一起,甚至將燃氣供應也寫到一塊,用心險惡:壟斷經營,舍我其誰!!! 天然氣設計安裝工程合同 (工商業用戶)合同編號:XZ-NG-2009-G甲方: *州港華燃氣有限公司乙方: *州市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天然氣設計安裝工程合同甲方:*州港華燃氣有限公司乙方:*********** 為了明確*州港華和燃氣用戶雙方在工程建設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蘇省城市燃氣管理條例》、《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等法律、法規和規范的要求,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委托甲方負責管道天然氣供應設施的設計、施工和安裝工程,并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1 工程概況 : 1.1工程名稱: **天然氣管線輸配工程 1.2工程地點: *州市新城區1號路東側 、
知識點:人工挖樁
論文簡介: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協議書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投稿網友:fkueyq
本帖最后由 csccbjs 于 2014-6-23 20:29 編輯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工程承發包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主要通過合同來確定。建筑市場實行的是先定價后成交的期貨交易,其遠期交割的特性決定了建筑行業的高風險性。因此,盡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的風險是每個施工企業應該十分重視的問題。 一、合同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的客觀存在是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長期性、多樣性、復雜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點而決定的。常見的風險有三類:業主資信的風險,外界環境的風險,工程技術、經濟和法律等方面的風險. 合同的客觀風險是法律法規、合同條件以及國際慣例規定,其風險責任是合同雙方無法回避的,例如FIDIG條款規定工程變更在15%的合同金額的,承包商得不到補償。索賠事件發生后的28天內,承包商須提出索賠
工作中,房產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合同中約定價款結算依據:雙方認可的施工圖范圍內的工程量清單、人工費、機械使用費、管理費、利潤按承包人投標文件為準,不作調整(樁基工程除外)。簽發的變更聯系單可進行調整。在合同的實施過程中,作為甲方房產單位的我發現施工單位的投標清單中有明顯的報價錯誤:某一施工工程量清單項目設置重復,涉及造價100多萬。我想問的是,作為可調總價合同,承包單位的這種報價錯誤,在結算時是否可以扣回?請前輩幫我分析下,謝謝!
某某高層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送大家一個規范的消防施工合同
我在網上找到的人工挖孔樁有關資料,本著資源共享的原則,上傳給大家,希望對有用的人有幫助
人工挖孔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有要的朋友就下巴
寧波萬科施工合同(清單版)
我們這邊要建造一個大的人工湖,挖深有5-6米,共36公頃,由水體及駁岸組成。設計圖紙上的施工規范和驗評標準是水力部的,SL260-98_堤防工程施工規范、堤防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試行)SL239-1999,但我們這個工程屬市政工程,請教大家,市政規范中有沒有相關施工及驗評標準?
人工挖孔樁設計與施工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