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這是個比較簡單的問題,但是我就是想不通!!請各位朋友幫忙!! 問題:一棟35層的高層建筑,層高2.8米。我采用的是3臺變頻泵分3個區供水!!1—11層為1區;12—23層為2區; 24--35層為3區;我不明白的地方是:規范規定,分區的依據是:以給水系統最低衛生器具的最大靜壓力值為依據,住宅為300-350kpa!!1區11層樓,即需要的靜壓力是2.8*11=30.8m水柱=308kpa ,所以不用減壓!!但是2區和3區,第23樓和35樓的靜壓力分別是2.8*23=64.4m水柱=644kpa和2.8*35=98m水柱=980kpa,水泵的揚程最少要滿足這2個靜壓力才能把水供上去!那么12樓13樓14樓。。。24樓25樓26樓。。。不就超過了最低衛生器具的最大靜壓力值,但是為什么就不用設置減壓閥減壓???? 也許是我部分的概念的理解上有問題,但是我就是想不通,想各位朋友幫忙解決一下!!不勝感謝!!!祝工作順利!!
我在的這個大廈供水堅向分三個區,采用變頻供水,但每天每個區頂端的蹲便器(感應沖洗閥)都會產氣,無耐只好讓變頻連續運轉(以前到壓力設定值會停),但是在38-36Hz運轉,過一會因無人用水的原因,水泵內的水會發熱,有時連接水泵的管道內的水也會熱.請各位指點一下.
無負壓給水系統確有一些優點,在市政允許的情況下住宅給水適宜選用,敢為各位樓主,能不能為我們如何選用該系統提供一個標準?尤其是設計院的同僚,有好的經驗能否共享?
一.一戶一表的介紹: 1.一戶一表定義為:分別以平房庭院居民單戶、住宅功能完善的各個住宅單元、住宅小區公共用水(消防、綠化、衛生、景觀、物業)最終用水點、同一類別的用水集合為一戶,每戶分別設置一架水表,每戶水表及表前管道設于戶外。 2.“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按水表安裝位置不同,分為六種設置方式:水表分層分散設置式、水表分層集中設置式、水表底層集中式、水表頂層集中式、戶外顯示式。高層住宅宜采用水表分層分散設置+戶外顯示器式、水表分區分層集中設置等方式;多層住宅宜采用水表底層集中式、水表頂層集中式、戶外顯示式等設置方式。舊有住宅一戶一表改造宜根據水表及立管安放條件選擇設置方式。當集中安裝水表和立管的位置不足時,宜采用水表分層分散設置式、戶外顯示式等設置方式。 3.目前各地一戶一表要求并不相同。福州多層住宅、底部商業及公建可直接申
01 消防水池 有效容量偏小、合用水池無消防專用的技術措施、較大容量水池無分格措施。 02 消防水泵 流量偏小或揚程偏大,一組消防水泵只有一根吸水管或只有一根出水管,出水管上無壓力表、無試驗放水閥、無泄壓閥,引水裝置設置不正確,吸水管的管徑偏小,普通水泵與消防水泵的偷梁換柱。 03 增壓設施 增壓泵的流量偏大。 04 水泵接合器 與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取水口距離大于40m、數量偏少、未分區設置。 05 減壓裝置 消火栓口動壓大于0.5Mpa的未設減壓裝置、減壓孔板孔徑偏小。 06 消防水箱 屋頂合用水箱無直通消防管網水管、無消防水專用措施、出水管上未設單向
知識點: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知識點: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當消防水箱的設置高度不能滿足最不利點消防壓力時,應設置增壓設備。一種是增壓水泵加氣壓水罐,一種是單設增壓水泵,這兩種設備有什么根本的區別嗎?各自的適用條件是什么呢?如果沒有區別,大家一般用哪一種?
本人在做一個工程,地下室-4.500,地上十三層(48.000),泵房設在地下室,選用給水泵揚程60m,屋頂無生活水箱,泵房內設氣壓罐,要是分區供水的話,這個工程布置比較困難,實在不想分區,想問問大家,如果不分區的可行性有多大?
若一個多層建筑,分兩個區.原因是市政壓力滿足不了高區要求.那么是否可以按以下這樣來做.1.低區用市政壓力來滿足,高區由加壓設備滿足用水。2.上下區各立管相連,用截止閥隔斷.原因是市政停水時,高區的水能保證低區使用.不知道高區相連通的做法是否可行.謝謝指點!
本人在做廠區室外消防管網的時候,總感覺設獨立的消防管網更經濟合理一點,因為不用在每幢廠房的室內消火栓接入管道上都設倒流防止器,可節約投資;但是在做小區的工程時設獨立的室外消防管網覺得管道的用量要多不少,還是與給水系統合用好一點. 大家在做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的時候,對于獨立設室外消防給水管網和與給水系統合用這兩種方式是怎么選擇的啊?
題干: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有3種:1)室外直供(任何時刻都能保證水量、水壓)2)設水箱的消火栓給水方式(一天內有一定時間能保證消防水量、水壓,水箱提供儲存10min消防水量)3)設水泵、水箱的消火栓給水方式我們設計時通常選用水池+水泵+水箱的給水方式問題:1)什么時候選用第二種消火栓給水系統? 2)什么時候選用第三種消火栓給水系統?
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二冊《建筑給排水手冊》中低壓消火栓給水系統是這樣定義的:在該系統中,市政管網供水量能滿足消防室外用水要求,水壓大于等于0.1MPa,但不能滿足室內消防水壓要求,故需借助消防車從室外消火栓取水滅火,或利用室內消防水泵加壓后滅火。對此定義我有一點不明白:消防車從室外消火栓取水滅火,是接到室內管網的水泵接合器上向室內消火栓加壓滅火,還是消防隊員直接抱著消防車上接的水帶跑進建筑內滅火呢?或者說兩者均可?我現在在做一個小化工廠,園區說能保證有兩路消防給水管道接入廠區(他們說是從兩個泵房接出的兩根管),壓力為0.35MPa,我就從兩路管上接入廠區,在廠區內做成環網,建筑物內的室內消火栓從環網上接入,我計算了一下,我廠子里的一個三層廠房的室內消火栓所需的壓力比0.35MPa大,也就是園區不能滿足我的要求,當然我是建立在我室內消火栓系統是常高壓系統來考慮的,但是我們審核人說這可以是低壓消防系統,也就是外網能保證0.1MPa就可以了,室內消火栓可以不保證其充實水柱,等消防車來了由消防車從室外消火栓取水,消防隊員抱著水龍帶進建筑滅火,這樣可以嗎?
臨時高壓消防系統,建筑是4層一個精神病院,設置屋頂消防水箱供前十分鐘用水,現在由于室外給水管道水量能夠滿足室內室外消防水量,并且認為消防車能在10分鐘內到達火災現場,是否可以不設消防水池和泵房,恩恩,有沒有這樣做過的?審圖過的了不?個人感覺消防水量和水壓都能滿足,不設可以省掉很多東西,但是設了的話在安全性上面會有很大的保證.
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的設置范圍是什么? 1.應設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的建筑物 (1)高度不超過24m的廠房、庫房和高度不超過24m的科研樓(存有與水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或助長火勢蔓延的物品除外)。 (2)超過500個座位的劇院、電影院、俱樂部和超過1200個座位的禮堂、體育館。 (3)體積超過5000m^3的車站、碼頭、機場建筑物,以及展覽館、商店、病房樓、門診樓、圖書館書庫等建筑物。 (4)超過7層的單元式住宅,超過6層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層設有商業網點的單元式住宅。 (5)超過5層或體積超過1000m^3的教學樓等其他民用建筑。 (6)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重點磚木或木結構古建筑。 (7)人防工程中使用面積超過300m^2的商場、醫院、旅館、展覽廳、旱冰場、體育場、舞廳、電子游藝場等;使用面積超過450m^2的餐廳、丙類和丁類生產車間及物品庫房;電影院、禮堂;消防電梯前室。 (8)停車庫、修車庫。
本帖最后由 zhuzaiyifang 于 2015-4-7 17:24 編輯 如圖,請問,為什么32的豎管上部要配一個閘閥,而25的豎管卻沒有,并且個人覺得那個32豎管上的閘閥沒必要增加,沒什么大作用,因為下部連接水表處已經有小的閘閥了,請教各位怎么看?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關于我國消防給水系統按壓力區分有高壓(常高壓)給水系統、臨時高壓給水系統和低壓給水系統3類。對有穩壓裝置(穩壓泵、氣壓水罐等)的消防給水系統也按臨時高壓給水系統處置,技術措施與臨時高壓給水系統一樣對待。 1988年至1993年修訂《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時,有關人員對設有穩壓裝置的消防給水系統曾提出命名為準高壓給水系統的設想,以便與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區別,但由于種種原因未能達成共識。 1 命名 設有穩壓裝置的消防給水系統的命名,目前有4種觀點,即1.高壓給水系統;2.臨時高壓給水系統;3.準高壓給水系統;4.穩高壓給水系統。 認為應歸屬于高壓給水系統的
建筑內部給水系統的任務是將城鎮給水管網或自備水源給水管網的水引入室內,選用適用、經濟、合理的最佳供水方式,經配水管送至室內各種衛生器具、用水嘴、生產裝置和消防設備,并滿足用水點對水量、水壓和水質的要求。建筑給水排水系統是一個冷水供應系統,按 工程信息用途基本上可分為三類: 1.生活給水系統 供民用、公共建筑和工業企業建筑內的飲用、烹調、盥洗、洗滌、沐浴等生活上的用水。要求水質必須嚴格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質標準。 2.生產給水系統 因各種生產的工藝不同,生產給水系統種類繁多,主要用于生產設備的冷卻、原料洗滌、鍋爐用水等。生產用水對水質、水量、水壓以及安全方面的要求由于工藝不同,差異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