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防排煙旳一般規定 1.1建筑中旳防煙可采用自然通風方式或機械加壓送風方式
建筑防排煙現在根據什么規范設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4中公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06廢止,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4中只有說到設置防排煙系統的場所,沒有具體設置的方法,而《建筑防排煙技術規程》還沒正式發布,那現在如果設計防排煙的話根據那本規范?請高手指點迷津。
最近做一個醫院,發現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還是試行的,從89年到現在還是試行的醫院還有沒有相關規范,發現這方面的資料和規范很少
現在都是路橋的新規范,有沒有哪位兄弟電腦上還有舊規范的,就是<公路鋼筋混凝土及預應力混凝土橋涵設計規范.>(JTJ023-85) ,做設計必備書籍。發給我一下,我做畢業設計急需 先謝謝各位了,直接發到我郵箱:[email protected] 謝謝各位伸出援手啊。~~~~ 感激不盡!!!!!!!!!!!!!!!!!!!急需阿!!!!!要不趕不上畢業答辯了!!!5555555555555555555
爆炸和火災下的設計規范
關于電梯和樓梯的設計規范
如題,關于濾池的清洗設計規范,可參考
第一節 一般規定 1.1 高層建筑的防煙設施應分為機械加壓送風的防煙設施和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排煙設施。 1.2 高層建筑的排煙設施應分為機械排煙設施和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排煙設施。 1.3 一類高層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排煙設施: (1)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 (2)面積超過100m2,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房間。 (3)高層建筑中的中庭和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下室。 1.4 通風、空氣調節系統應采取防火、防煙措施。 1.5 機械加壓送風和機械排煙的風速,應符合下列規定: (1)采用金屬風道時,不應大于20m / s。 (2)采用內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屬材料風道時,不應大于15m / s。 (3)送風口的風速不應大于7m / s;排煙口的風速不應大于10m / s。 第二節 自然排煙
來源:冷暖百科 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1 前言 我們從事消防工程工作多年,終于迎來了防排煙系統的專門規范《建筑防煙排煙技術標準》(GB51251-2017),該規范已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實施。新規范改變較多,也更為嚴格,對廠房防排煙系統的設計、正壓送風量計算、自然排煙窗設置等的防排煙系統的設計作出了詳細的規定,本文以二個項目的排煙系統設計為例,淺談在新規范要求的防排煙系統設計。 2 《建筑防煙排煙技術標準》(GB51251-201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736-2012)。 3 3.1 工程概況 某新建電視機裝配廠房位于廣州市花都區,單層,鋼筋混凝土
9.1.3 下列場所應設置排煙設施:1 丙類廠房中建筑面積大于300m2 的地上房間;人員、可燃物較多的丙類廠房或高度大于32.0m的高層廠房中長度大于20.0m 的內走道;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5000m2 的丁類廠房;2 占地面積大于1000m2 的丙類倉庫;3 公共建筑中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且建筑面積大于300m2 的地上房間;長度大于20.0m的內走道;4 中庭;5 設置在一、二、三層且房間建筑面積大于200m2 或設置在四層及四層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6 總建筑面積大于200m2或一個房間建筑面積大于50m2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7 其它建筑中地上長度大于40m 的疏散走道。 紅字部分有些疑問,長度大于20m的內走
自然排煙2.1 除建筑高度超過50m的一類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墻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煙方式。2.2 采用自然排煙的開窗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1) 防煙樓梯間閃室、消防電梯間前室可開啟外窗面積不應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應小于3.00m2(2)靠外墻的防煙樓梯間每五層內可開啟外窗總面積之和不應小于2.00m2 (3)長度不超過60m的內走道可開啟外窗面積不應小于走道面積的2% (4)需要排煙的房間可開啟外窗面積不應小于該房間面積的2%。 (5)凈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開啟的天窗或高側窗的面積不應小于該中庭地面積的5%。 2.3 防煙樓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開的陽臺、凹廊或前室內有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自然排煙時,該樓梯間可不設防煙措施。 2.4 排煙窗宜設置在上方,并應有方便開啟的裝置。以上均為本人轉載,了解更多信息,歡迎關注暖通空調公眾號:HAVC01
一般規定 1.1 高層建筑的防煙設施應分為機械加壓送風的防煙設施和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排煙設施。 1.2 高層建筑的排煙設施應分為機械排煙設施和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排煙設施。 1.3 一類高層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排煙設施: (1)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 (2)面積超過100m2,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房間。 (3)高層建筑中的中庭和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下室。 1.4 通風、空氣調節系統應采取防火、防煙措施。 1.5 機械加壓送風和機械排煙的風速,應符合下列規定: (1)采用金屬風道時,不應大于20m / s。 (2)采用內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屬材料風道時,不應大于15m / s。 (3)送風口的風速不應大于7m / s;排煙口的風速不應大于10m / s。以上內容均為本人轉載精心研究,專業為上,歡迎大家關注
高層建筑防火排煙設計規范如下: 1高層建筑內應采用防火墻等劃分防火分區,每個防火分區允許最大建筑面積,不應超過5.1.1的規定。 2高層建筑內的商業營業廳、展覽廳等,當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且采用不燃燒或難燃燒材料裝修時,地上部分防火分區的允許最大建筑面積為4000㎡;地下部分防火分區的允許最大建筑面積為2000㎡。 3當高層建筑與其裙房之間設有防火墻等防火分隔設施時,其裙房的防火分區允許最大建筑面積不應大于2500㎡,當設有自動噴水滅火
在《劇場建筑設計規范》的封面有兩行編號,第一行為:JGJ57-2000,第二行為:J67-2001,請問第二行是什么意思?謝謝!
在平時的設計中,我配管的順序由進到出:一般是吸水口支撐架,吸水口,短管,彎頭,短管,閥門,短管,偏心異徑管,泵,同心異徑管,短管,水泵控制閥,蝶閥,管道接泵房外。不知道這個配管流程是否正確?今天有個業主提出水泵吸水管的彎頭不能用短半徑的。我們一般用的管件標準是02S403,上面的彎頭DN300以上的都是短半徑的。請問各位都都是用的什么標準,什么規范呢?
本人是一個設計新手,最近看10KV及以下變電所的設計規范時第3.2.3條說:從總配電所以放射式向分配電所供電時,該分配電所的電源錦縣開關宜采用隔離開關或隔離觸頭。請問這樣規定的原因是什么,請問各位大俠,別見笑
城鎮燃氣設計規范[掃描] 版本因源文件有13M多超過上傳容量上限故用文件切割刀分割成3塊下載后可合并
50米寬,75米長的展廳,層高8米,坡屋頂。展出五金及紡織面料,皮革等。我的想法是沿墻設噴口,但是50米,中心區域難以換氣。有做過此類工程的空調的,看看你的高見。
防排煙設計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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