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防火規范上說:設置高壓給水系統的建筑物,如能保證消防系統的水壓及水量,可不設消防水箱。 請教各位大蝦:高壓給水系統怎么解釋???????我二層樓的商鋪(8000立方米),分為單個的商鋪,二層是室內樓梯上去。我在底層設置消火栓,直接接市政管網,這樣算高壓給水系統????這樣設不設消防水箱???
【高壓消防給水系統】能始終保持滿足水滅火設施所需的工作壓力和流量,火災時無須消防水泵直接加壓的供水系統。管網高壓系統重力高壓系統注:1.管網高壓系統至少有獨立可靠的兩路及以上供水接入消防系統,同時滿足:1.1 任一水源供水管最小流量不小于消防給水設計流量。1.2 任一水源供水管最小壓力不小于消防系統最不利點所需供水壓力。2.重力高壓系統由高位水池至少引出兩路及以上供水接入消防系統,同時滿足:2.1V0≥建筑物消防給水一起火災滅火用水總量。2.2 H≥P0+Pp+Pf。2.3 高位消防水池任一出水管最小流量不小于消防給水設計流量。H——高位水池最低水位與消防系統最不利點之間的靜水壓;P0——消防系統最不利點所需的供水壓力;Pp——高位消防水池出水管至消防系統最不利點之間的管件和閥門等局部水頭損失;Pf——高位消防水池出水管至消防系統最不利點之間的管道沿程水頭損失。提示:
知識點:穩高壓消防水系統
《石油化工企業防火規》GB50160-92(1999局部修訂條文)第7.3.11條規定,大型石油化工企業的工藝裝置區、罐區等,應設獨立的穩高壓給水系統,其壓力宜為0.7~1.2Mpa[1]。所謂穩高壓給水系統,即平時采用穩壓設施維持管網的消防水壓力,但不滿足消防流量,火災發生時管網向外供水系統壓力下降,靠壓力自動啟動消防泵。設置穩高壓消防系統,能提高固定式消防設施的消防防護能力和應急防護水平,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比臨時高壓給水系統供水速度快,依靠管網壓力自動啟動消防泵,能及時向火場供水,盡快的將火災在初期階段撲滅或有效控制。 消防管網的穩壓設施有多種方式,如穩壓泵、氣壓罐等,無論那種方式,穩壓設施均包括動力設備,電力自控設備和管線三部分。在某企業輕烴罐區消防改造穩高壓給水系統設計中,針對已現有的消防泵房和罐區消防管網,我們采用了一種變頻調速穩壓供水新工藝, 現將此工藝介紹如下: 1.工藝
關于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論文資料大奉獻:關于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常用語大型石化工廠。但規范并無明確說明,亦無明確的設計規范資料。鄙人從網絡上收集了若干資料,有些是論文,有些事實例,有些是消防解釋資料。供有需要的同行下載參考!歡迎大家提供更全更權威的資料、圖紙!
當消防水箱的設置高度不能滿足最不利點消防壓力時,應設置增壓設備。一種是增壓水泵加氣壓水罐,一種是單設增壓水泵,這兩種設備有什么根本的區別嗎?各自的適用條件是什么呢?如果沒有區別,大家一般用哪一種?
本人在做廠區室外消防管網的時候,總感覺設獨立的消防管網更經濟合理一點,因為不用在每幢廠房的室內消火栓接入管道上都設倒流防止器,可節約投資;但是在做小區的工程時設獨立的室外消防管網覺得管道的用量要多不少,還是與給水系統合用好一點. 大家在做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的時候,對于獨立設室外消防給水管網和與給水系統合用這兩種方式是怎么選擇的啊?
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二冊《建筑給排水手冊》中低壓消火栓給水系統是這樣定義的:在該系統中,市政管網供水量能滿足消防室外用水要求,水壓大于等于0.1MPa,但不能滿足室內消防水壓要求,故需借助消防車從室外消火栓取水滅火,或利用室內消防水泵加壓后滅火。對此定義我有一點不明白:消防車從室外消火栓取水滅火,是接到室內管網的水泵接合器上向室內消火栓加壓滅火,還是消防隊員直接抱著消防車上接的水帶跑進建筑內滅火呢?或者說兩者均可?我現在在做一個小化工廠,園區說能保證有兩路消防給水管道接入廠區(他們說是從兩個泵房接出的兩根管),壓力為0.35MPa,我就從兩路管上接入廠區,在廠區內做成環網,建筑物內的室內消火栓從環網上接入,我計算了一下,我廠子里的一個三層廠房的室內消火栓所需的壓力比0.35MPa大,也就是園區不能滿足我的要求,當然我是建立在我室內消火栓系統是常高壓系統來考慮的,但是我們審核人說這可以是低壓消防系統,也就是外網能保證0.1MPa就可以了,室內消火栓可以不保證其充實水柱,等消防車來了由消防車從室外消火栓取水,消防隊員抱著水龍帶進建筑滅火,這樣可以嗎?
臨時高壓消防系統,建筑是4層一個精神病院,設置屋頂消防水箱供前十分鐘用水,現在由于室外給水管道水量能夠滿足室內室外消防水量,并且認為消防車能在10分鐘內到達火災現場,是否可以不設消防水池和泵房,恩恩,有沒有這樣做過的?審圖過的了不?個人感覺消防水量和水壓都能滿足,不設可以省掉很多東西,但是設了的話在安全性上面會有很大的保證.
知識點: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知識點: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常高壓給水系統”與“臨時高壓給水系統”有何區別?該怎樣選擇?我的理解是如果有消防泵或泵房的建筑或小區應該設置臨時高壓給水系統,也就是存在延時的消防系統需要臨時高壓給水系統。不知道理解錯否,感覺不對!!
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在廈門乃至整個福建都采用的不多,筆者最近在廈門某工程采用了該系統,因此對該系統作了些探究,因本人水平有限,文中有不足之處,希望同行積極批評指正。 一)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概念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CBJ16-87)、《高層民用建筑規范? (CB50045 - 1995)都未提到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在上海市地方規范《民用建筑水滅火系統設汁規程》對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概念定義:消防給水管網中平時由穩壓設施保持系統中最不利點的水壓以滿足滅火時的需要,系統中設有消防泵的消防給水系統。在滅火時,由壓力聯動裝置啟動消防泵,使管網中最不利點的水壓和流量達到滅火的要求。它與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區別在于:火災時前者需要啟動泵用于滅火,后者不需要;它與臨時高消防給水系統的
建規:8.1.3 室外消防給水當采用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時,管道的供水壓力應能保證用水總量達到最大且水槍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處時,水槍的充實水柱仍不小于10m;當采用低壓給水系統時,室外消火栓栓口處的水壓從室外設計地面算起不應小于0.1MPa。注:1 在計算水壓時,應采用噴嘴口徑19mm 的水槍和直徑65mm、長度120m 的有襯里消防水帶的參數,每支水槍的計算流量不應小于5L/s;如果室外消防給水系統采用臨時高壓,那么室外消火栓在平時的壓力應該維持在多高?室外消火栓處是否還要設置啟動水泵的按鈕,還是只需要設置水泵手動按扭即可?(設置啟泵按鈕的話,怎么設置?如果設置在圍墻或建筑外墻上該如何處理?)室外管網的平時壓力能不能和室內系統共用屋頂消防水箱來保持?如果共用容量如何計算,還是按10分種嗎?如果不設,市政壓力能維持此壓力,如何利用此壓力?水泵出口與市政引入管設旁通管是否可行?水泵接合器還用設置嗎?大家來討論討論自己的看法!!
新消規對于穩壓泵的設計壓力給出三條要求,但卻沒有給出類似于氣壓給水設計規范中的計算方法,出于什么原因不得而知。如果根據第二條,是不是可以認為穩壓泵的設計壓力要高于主泵,而如果穩壓泵壓力高于主泵,超壓回流的超壓值該如何取值?既然談到臨時高壓,那么系統在準工作狀態下的壓力就不應該按照工作狀態的壓力進行計算,所以穩壓泵的設計壓力不應該按照工作狀態下的壓力進行計算,也就是說穩壓泵的壓力值不應該高于主泵揚程。
請問有誰知道,在<<高規>>2005年修訂版本或<<建規>>2005年修訂版本中,消防給水系統的試驗壓力是如何規定的,多謝了。
一個住宅小區,采用生活、消防公用給水系統,平常設備給生活管網供水,同時消防管網也保持一定壓力;或在發生時,控制系統得到啟東信號,立即關上生活管網電磁閥,切斷生活管網的供水,全部水量僅供消防使用。 電磁閥是設在每幢樓的進水管處,請問這電磁閥的電源應該從哪里供給,是不是從泵房控制柜引來電源和信號線?
現在的舊城改造及房地產開發,越來越多的是成片開發,在一個小區內有多個的多層和高層建筑,在原來的建筑單體設計上增加了小區的整體設計概念。如何使單體與整體更好地相結合,如何在設計中更好地把握規范的要求,充分體現整個設計的合理性、完整性和經濟性,是設計者首先應當考慮的問題。市中山路三期改造工程就是一個典型的工程實例,該工程于2000年8月設計,2002年5月通過市建委及市消防支隊驗收。 中山路三期改造工程總用地面積:56393.37㎡,規劃建筑面積為:135238.39㎡,是由十二幢住宅、三幢商場及一幢劇場(5#樓由業主另行委托設計)組成,其中商業建筑面積為49590.67㎡,辦公面積為1685.6㎡,住宅659戶,面積72566.06㎡。本區1#、3#樓為帶底部商業店面的十一層單元式商住樓,地下一層,總高度31.90米,二類高層;6#樓為底層商業店面的十六層商住樓,每層十一戶,總高度49.80米,地下一層摩托車停車庫,二類高層;2#、4#、7#、11#、12#、13#、14#、1
常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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