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規 "TT系統的接地故障保護" 第4.4.12條 最后一句話:當有多級保護時,各級宜有各自的接地極。如果利用漏電開關進行接地故障保護。總進線位置的漏電開關算一級保護的話,戶內各插座回路算二級保護。 那么,一個建筑內兩個接地極?怎樣理解呢?
大家好: 問題如題、、、我家的電路是我自已裝的,進戶線只來了兩根線,家住地區也算是小縣城區。請問這種來電方式是不是TT系統接地啊?還有如果是TT的話,我在進線外總開關用了漏電開關,后級開關我全是用得剩余電流保護開關,我把家里所有的接地線都引到樓下與自制的接地線相聯。主要是家里有小孩,為了安全。這樣做對嗎? 再次謝謝大家的幫助!
為什么TT系統的接地故障阻抗比TN系統的大,哪位大神能畫個示意圖標示一下就好啦
請教大家,TT系統的接地電阻等于4歐,設備的接地電阻也等于4歐,如果TT系統里的設備發生單相碰殼故障,故障電流大概等于220÷8=27.5A,那么在中性點接地電阻上面(地與中性點間)就是27.5×4=110V?如果地電位為0,那中性點電位就是-110V?
低壓配電系統,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配電盤配有PE排,通過裸銅纜連到廠房的接地網上,然后負荷的金屬外殼也有接地線接到廠房的接地網上,接地網是銅纜組成的整體(大部分都是沿電纜橋架敷設),所有負荷配出電纜都不配出PE線,這樣的系統到底是TN-S還是TT?相對地接地短路的時候,由于沒有專門的PE線,短路電流怎么計算?這個接地回路的阻抗沒辦法確定啊。
工作中遇到一個問題 :一個面積為40X50平方米的工作區域內 ,使用柴油機發電機供電 .電力系統是TT系統, 為了安全起見使用了漏電保護裝置( I額 =200 mA),并在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上做了保護接地. 按照<<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GB50054 - 95 上說的Ra*Ia不大于50V就可以了. 但是公司的安全部門非要按接地電阻值4歐的標準來驗收. 我也理解這樣子要求的原因是為了保證漏電保護失效的情況下還能保障人員的安全,然而現實條件來說達到這個標準很難,起碼是有限的工作人員和有限的工期內不可能實現. 我想請教一下對于我這種保護接地點離發電機工作接地點距離在50M范圍以內 并且在不安裝漏電保護的情況下,到底要怎么確定保接接地電阻值,有什么法定依據或是標準依據么?
TT系統中,首端RCD剩余電流取300mA,接地電阻R應不超過50/300=166歐。不解的是,這里的電壓為什么要選取50V來計算呢?
經常提到TN、TT、IT的接地系統的詳細分析
低規:5.2.14 TT系統中,配電線路內有同一間接接觸防護電器保護的外露可導電部分,應用保護導體連接至共用或各自的接地極上。當有多級保護時,各級應有各自的或共同的接地極。從上面條文看,同一回路共用接地極是毋庸置疑的。當有多級保護時,這個多級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一個主開關,多個分開關這樣為一級?此條規范有沒有表明多個回路是否共用接地極。
采用不配PE線的局部TT系統,在出線斷路器回路上加帶100mA的漏電保護器。所有燈桿、燈具必須與燈桿基礎鋼筋牢固連接,做為接地裝置,接地電阻<30Ω,燈桿基礎施工完后,必須測試其接地電阻是否達到要求,如達不到要求,必須增加接地級,具體做法見:《國家建筑設計標準圖集》接地裝置安裝03D501-4。
各位大俠幫助分析一下,以“柱上配電箱”為例: 1.TT與TN-C接地系統在“相互改造”過程中,用電設備是這樣接嗎? (TN-C向TT:A.“柱上配電箱”開關換4極; B. 車間用電設備“單獨作接地”。 TT向TN-C:A.“柱上配電箱”開關換3極; B. 車間用電設備“單獨作接地”需拆除,“設備外殼與PEN線”連接。) 2.上述兩系統“相互改造”過程中,可以認為“TN-C向TT”改造省事嗎?(換開關一樣的工作量,新裝接地也比拆除省事吧) 3.我現在有一個活,方案中要求用“TT”,變壓器為400kVA,但由于沒有800A的漏電開關,師傅說用空氣開關。(假設就裝800A開關) 問:A.“4極”空氣開關都是漏電的嗎? B.假設“4極”空氣開關不是漏電的,這樣接“TT系統”有必要嗎? (我的意思是,如客戶下面的用電設備原來就是按照“TT系統”設計的,接這樣的“4極”空氣開關行嗎?設備接入端能像家庭那樣接入漏電開關嗎,不管總開關是否為漏電)
請教大家一個問題:路燈接地采用TN-S系統后,但是每個路燈又單獨用接地極接地,請問,這樣有什么危害?請大家幫我分析分析一下吧!路燈單獨接地不就是TT系統嗎?然后又采用了TN_S系統,有在書本上看到有寫著: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不能同時采用TN_S系統和TT系統。在采用TT系統保護的設備發生碰殼,接地電流經接地電阻Rd和R0形成回路。如Id較小,保護裝置未能動作,這將使N線的電位升高為Un=IeRN。采用TN系統保護的設備金屬外殼因而都帶上了電壓Un,接觸這些設備的人就會有觸電的危險。這個是書上的原話。可能是我沒能理解透,有朋友幫我分析一下嗎?[ 本帖最后由 yxy13774791149 于 2011-11-29 10:12 編輯 ]
本帖最后由 兵庫北 于 2013-10-9 14:59 編輯 摘自《建筑電氣》2013年9月
看施耐德的講義,“●當銅芯電纜的截面積小于10mm2,鋁芯電纜
規范上說,在距建筑物20m外的路燈、景觀燈等宜采用TT接地的方式,我的理解是拉一根2芯線,零和火。然后燈桿外殼直接與接地網連接。但一個審圖的老師傅說,要3芯線,然后外殼處再接地,那不就是多點重復接地的TN-S了嗎,請高人指導
從小區10KV環網上,不同地點的兩臺箱變(TN-C-S),各引一路低壓三相四線到某一雙電源,兩路電源的PEN線重復接地是獨自做還是共同做,有何區別?
為什么有的接地,有的不呢?就是在電源線進戶的時候,我看有的圖就明確說要重復接地,并也在圖上有表示,如圖但有的沒說,還有我不明白重復接地和基礎接地有關系嗎?
以前聽王厚余講過課,關于接地的,《低壓電氣裝置的設計安裝和檢驗(第二版)》其中第二章--供電系統的接地 第三節--系統接地的實施中說到:IEC標準對系統接地的實施有嚴格的要求,它不允許在變壓器室或發電機室內將中性點就地直接接地,如下圖所示,還規定變壓器(或發電機)中性點引出的PEN線(或PE線)必須絕緣,并只能在低壓配電盤內一點與接地的PE母排連接兒實現系統接地,在這點以外在同一建筑物內不得再其他處接地,不然中性線電流將通過不正規的并聯通路兒返回電源,這部分中性線電流備稱作雜散電流,它可能引起下述電氣災害: (1) 雜散電流可能因不正規通路導電不良而打火,引燃可燃物起火: (2) 。。。。。。 (3) 。。。。。 從PEN線引出的PE線因不承載工作電流,它可多次接地而不產生雜散電流。 本人對上述文章也認同,但是發現標準圖集的接地就是直接接地的,不知道有沒有牛人已經按照該理論做過設計或者做過成套柜子了,可否給我們上傳部分的圖紙,讓我們知道具體設計是怎么做的 謝謝了 大家能頂一下吧 樓主再次謝謝了
箱式變電站的主接線圖如下,中性點直接接地,箱變的接地網和整個系統接地網連接在一起,整個系統有多處重復接地,但是所有的接地極都是連接在一起的……現場設備通過接地線與接地網連接(接地扁鋼遍布整個系統),我就有點想不明白了,這究竟算TT系統呢,還是算TN系統呢??學藝不精還望高手賜教……
如題,講的還是比較清楚的。有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