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電器戶表工程126戶,實行抄表到戶,并實行遠程監控系統,另根據物業所需裝商用電表5戶。由乙方負責以上電力電氣材料的安裝(甲方負責提供的所有電氣材料要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及滿足甲方圖紙設計要求,低壓阻燃電纜及高低壓配電柜由電力公司網購指定產品。
由乙方負責甲方華盛嘉園項目配電室高、低壓電力電器工程、工程設計(供電部門設計,及華盛嘉園電力設計施工圖)工程安裝,及大冶市供電公司等所有相關手續的辦理和移交以及保證有關部門驗收合格,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火電工程初步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內容是:①、根據電力系統發展規劃、市場分析和資源合理配置,論證建廠的必要性、建設規模和投產時間;②、收集有關資料,進行必要的勘測,研究燃料供應、交通運輸、水源、灰場、地形、地質、地震和環境保護等基本建廠條件;③、
在電力工程建設中有很多問題不被重視導致事故的發生,企業安全存在很大的問題,其中一些常見的問題有:施工人員的素質低,機械設備的操作不規范,企業對安全生產不夠重視等等,可能就會導致事故的發生,影響企業的發展。
內容簡介 電力工程工程建設監理合同賠,WORD格式,共14頁。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及條文,承擔____________
電力工程建設是一個龐大、繁雜的系統工程,其工程設計、施工相當復雜;同時電力工程建設因具有地理條件復雜、自然條件差,前期工作難度大,參建單位多、建設周期短等特點,工程建設監理的風險更加巨大,因此推行建設監理風險管理勢在必行。
本資料為電力工程建設程序詳細內容,主要包括發電配套送出工程的具體程序和要求。如:設計任務書的上報,原則上應與發電工程同步,建設周期較長的大型發電工程或涉及電網結構有重大改變的配套送出工程設計任務書,不能同步上報時,應在發電工程開工前上報,個
火電工程初步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內容是:①、根據電力系統發展規劃、市場分析和資源合理配置,論證建廠的必要性、建設規模和投產時間;②、收集有關資料,進行必要的勘測,研究燃料供應、交通運輸、水源、灰場、地形、地質、地震和環境保護等基本建廠條件;③、
:電力工程建設中安全管理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只有提高安全意識,電力企業才能更好地發展,電力工程才能更好地建設,所以在電力工程建設中安全占據著首要地位,安全是第一生產力,安全管理工作則是保證安全的前提。 一、 電力工程
電力工程的施工建設是一個龐大、繁雜的系統工程,其工程設計、施工相當復雜;同時電力工程建設因具有地理條件復雜、自然條件差,前期工作難度大,參建單位多、建設周期短等特點,工程建設監理的風險更加巨大,因此推行建設監理風險管理勢在必行。
工程線路初勘以線路長度的1.5倍為標準,超過部分按相應取費標準另行計取。110V、220V線路長度不足5公里,按5公里計費;330KV線路長度不足10公里,按10公里取費;500KV線路長度不足20公里,按20公里取費;航測的航攝費按實際發
電力工程建設中安全管理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只有提高安全意識,電力企業才能更好地發展,電力工程才能更好地建設,所以在電力工程建設中安全占據著首要地位,安全是第一生產力,安全管理工作則是保證安全的前提。
監理方與業主的關系,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合同關系。監理方受業主的委托,依據監理合同對工程項目實施監理,他們之間的這種關系是通過合同來確定,因此雙方都負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雖然說監理工程師是接受委托后開始對項目實施進行管理,但是,監理方的一切有關
旁站是指監理人員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監理中,對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質量、安全實施全過程現場跟班的監督活動。本工程旁站監理按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監理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項目監理規劃中應編制旁站監理方案,旁站監理方案應明確旁站監理的范圍、內容和實施細則。旁站監理方案須發給施工單位,以便其配合旁站監理工作,同時應報送質監站和安監站。
【簡介】本資料為工程建設合同管理辦法,PDF格式,共6頁。 【相關內容】 一、工程建設合同管理辦法
本資料為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條件通用合同條款,本合同為PDF格式,共49頁。 一、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二、雙方主要義務和責任 三、工 程 進 度 四、質量與驗收 五、合同價格與支付 六、材料設備供應 七、變更 八、完工與保修 九、爭議、違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本資料為某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監理依據旁站監理方案的要求施行。具體旁站人員由總監或總監代表安排;每人每次連續旁站監理時間不宜超過八小時,若旁站持續時間超過八小時,應分批指派人員進行旁站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