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做了一個綜合樓,建筑專業屋頂上已經在樓梯間上設置了屋頂水池,我直接用它作為我的屋頂水池,但是審圖辦的人說根據《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中“生活或生活用水與其他用水合用的水池、水箱的池(箱)體應采用獨立結構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底結構作為水池池壁和水箱箱壁。”要求我做獨立結構形式,但是我以前都是這樣做的都每問題,我想問大家你們都怎樣做的?這個問題具體怎么解決?怎樣做獨立結構?難道不用建筑專業的水池而是單獨去買水箱成品?
我請問一下,設計一個水池的基本參數是那些啊???我這個水池的進水是24小時不停的,出水也是24小時不停。這個需要那些參數啊?
STRAT軟件水池、筒倉功能不是一個單獨模塊,而是嵌入在STRAT軟件主體中,利用STRAT本身功能強大的圖形、荷載處理功能,能實現各種類型的水池、筒倉的計算和設計要求。STRAT軟件利用所特有的局部坐標系功能,可以指定板單元的應力方向,使最終配筋按指定方向輸出,便于設計使用. STRAT軟件計算水池,筒倉的最大優勢:可以直接出配筋圖 可以計算動土、動水壓力 可以計算內外溫差、季節溫差 可以計算骨料壓力 可以計算裂縫 可以進行預應力計算 圓形底板可以直接剖分 可以考慮最不利情況 上部構筑物可以輸入吊車荷載下面發幾個工程實例:[ 本帖最后由 yale16 于 2009-10-12 09:53 編輯 ]
井壁可采用雙向板三邊固定、一邊自由進行計算配鋼筋井底板采用雙向板四邊固定計算或采用兩端固定梁模型計算這樣比較快,而且安全。如有不妥,請各位同仁指正!!!!
在廠房旁邊的山上砌了兩個五百噸的水池,一高一低,高的為生活水池,低的為生產水池,高差為6米,出水管均為DN300,使用時先用生產水池,生活水作補充。設計時沒有考慮到減壓問題,均按普通工程安裝好,在使用中發現了很多不便:本來是應該先用光生產水才用生活水補充,結果總是先用光了生活水,生產水還是滿滿的;如果把生活水的出水閥門調節小一些,但又應付不了生產的變化用水量。各位同行有沒有好辦法解決一下?謝謝
目前,我遇到了一個這樣的工程難題,我們生活水箱是與景觀水池聯在一起的,水箱高,景觀水池低。 我們這里經常停水停電,一旦停水,生活水箱就沒市政水補充,水就往景觀水池里面流,由于景觀水池可能時間長了,有漏水現象,所以本來能供一天生活用水的水箱,半天就沒了水。 現在如果想處理景觀水池難度也比較大,整改管網也比較復雜,因為地下管網錯綜復雜。 因此請問各位大蝦,怎么去處理這個問題。或者有沒什么好的閥門之類的能去控制下,一旦停水,景觀水池就能自動關閉閥門?
我們的大水池,大家看看壯觀不應廣大朋友的要求,我把我們這工程介紹一下該池是一個清水池,主要作用是在引水渠道上起調蓄作用/總容積70000方。解決全縣80%,15萬人畜及工業用水。工程采用鋼筋砼全封閉結構,有人問為什么要封頂,主要是保證飲安全。長103.8米,寬79.6米,高8.5米[
1,對于一些敞口水池,當L/H>3時,按豎向單向計算,豎向彎矩基本按池深的平方增加,豎向配筋是否也應相應減少呢?比如池壁下部為D14@90,上部為D14@180,為什么在實際中沒有見過??2,對于一些教大的清水池,池內設柱對底板的影響如何評價,一方面它傳遞了較大的池頂荷載到底板,對底板抗沖切要求提高(需要增加底板厚度),一方面它又成為一個倒無梁樓蓋,增加整體性,減少底板計算跨度(減少底板厚度),有點矛盾,希望大家幫忙解答.
請看一下附件圖
按規范要求,水池超長了應該按要求設置伸縮縫,一般情況下,我們結構計算的時候,取計算模型是不考慮縫的影響的,但實際上由于縫的存在(伸縮縫是要求完全斷開的)將影響到我們池壁,頂板和低板的邊界條件,也就是說水池的計算模型可能就變了,在縫的兩邊形成了懸臂端,那么計算和配筋是否按縫兩邊懸臂考慮,還是不考慮縫的影響,還請兄弟們多多指教!!!!!
造一泵房向小區景觀水池(無噴泉)水池(總體積6500立方)補水時,泵房規模怎么確定,是按總體積的百分之多少來定嗎?水泵流量怎么確定?注景觀水池無需儲備消防用水
探討一下,泵站同時往幾個水池抽水,幾個水池高程相差不大,但位置不同。泵站開啟后,各水池達到最低水位和最高水位的時間點不一樣。如何能保證泵站在各水池最后一個水池達到高水位才關,并且第一個水池達到低水位就開這種功能?
矩形水池計算程序,用于矩形水池抗浮驗算和荷載計算、池壁內力計算。 upload/forum/2004082212344579.rar
四棟7層182戶,設計圖紙為:水池100t,變頻泵為三臺主泵(Q=22M3/h;H=40m),二用一備,帶小泵及氣壓罐。現實施工后為:水池85t,變頻泵為二臺主泵(Q=32M3/h;H=47m),帶小泵及氣壓罐。實際運行時,開泵2小時后水池被抽空,市政給水3h可以灌滿水池請問各位這是什么原因?變頻設計是否合理?施工改動后是否合理?抑或其他原因。謝謝!
在給排水設計規范中的3.2.10中的強制條文中,要求“生活飲用水水池(箱),應采用獨立結構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體結構作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頂板”,并且在條文解釋中有詳細說明。現在是,消防水池也要這樣嗎?否則要做水箱嗎?大家是如何處理的呢?
我們這里消防水池必須考慮室外消火栓用水量,設消防車取水口。現有一工程,消防水池設在負3層,消防取水口的取水深度達到10m ,不滿足《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8.3.4條第五點規定: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保證消防車的吸水高度不超過6m。我該怎么辦?
請問,只用于室內消防的消防水池是不是可以不儲存其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若消防泵可以直接從市政管網抽水,消防水池是不是可以不用做到“保護半徑150米”?保護半徑150米是否可以理解為兩個水池的間隔最大為300米?
兩棟樓,公用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兩棟樓滿足消防間距。一棟樓有消火栓,且泵加壓,無噴淋;另一棟樓有消火栓和噴淋,但消火栓接市政,常高壓,噴淋接水泵及水池,請問,這種情況消防水池是取消火栓和噴淋的最大值,還是兩者疊加。火災次數應該按一次考慮。
我接手的圖紙中,消防水池設置在屋頂,且不論建筑結構如何承受120立方米的重量,但一般消防水池的設置都在底層,這樣有點特殊。這棟制衣廠高15這樣,沒有地下層,要在首層設置消防水池視乎不大可能,因為沒有空間設置了。所以我設想就在頂層設置水泵房,消防水泵和噴淋水泵都在頂層。如果壓力不夠再弄個氣壓水罐,不知這樣的想法是否可行,歡迎大家來討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