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甲方說:他們已建的幾個半地下室車庫都采用自然排煙,都沒什么問題,連排風都沒有。面積大概是140米*30米。但我保留意見,覺得通風效果不好,汽車尾氣不易排出,有火災的危險。不知各位高手意見如何??若不搞排煙風機,有必要在窗戶邊做個排氣扇嗎?風量如何選擇??
地下室雙層機械車庫,頂做普通下噴,下層做邊墻行側噴,計算160m2保護面積的水量的時候是不是要計算到上下2層噴頭同時動作?
各位朋友: 2000平米的車庫,由于結構原因地下室大面積滲水,嚴重要地面存有積水的程度,位于上海地區,如何處理?做內防水能解決問題嗎?現有的積水狀況下能保證施工質量嗎?有無其它辦法?請各位多指教.
各位朋友: 2000平米的車庫,由于結構原因地下室大面積滲水,嚴重要地面存有積水的程度,位于上海地區,如何處理?做內防水能解決問題嗎?現有的積水狀況下能保證施工質量嗎?有無其它辦法?請各位多指教.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9.4.4對補風系統做了相關要求。 有一個問題不明:假如地下室內某防火分區由于建筑分隔成ABCD四個防煙分區,AB防煙分區有靠外墻且有外門,CD防煙分區為內區,為管理辦公室,與AB分區有建筑墻體分隔,墻上開門,按要求,四個區域均作了機械排煙。那么此時這個系統如何考慮補風?
各位朋友: 2000平米的車庫,由于結構原因地下室大面積滲水,嚴重要地面存有積水的程度,位于上海地區,如何處理?做內防水能解決問題嗎?現有的積水狀況下能保證施工質量嗎?有無其它辦法?請各位多指教.
《高規》中規定防煙分區的面積最大做到500平米,負擔幾個防煙分區時候,排煙機的風量按照最大的分區的120方每平米來計算!而《車庫防火規范》中講到最大防煙分區可以做到2000平米,排煙量按照6次換氣量來計算!由于理解不透徹,我就產生了下面幾點疑問,望各位師兄弟談點自己的看法,指出意見: 1:高層地下室車庫的是按《高規》執行還是按照《車庫防火規范》來執行?我的做法是按照后者執行! 2:《車庫防火規范》中提到的最大2000的防煙分區,如果我在一個防火分區分出幾個防煙分區來,那么這幾個防煙分區的排煙機單獨設置還是公用一個排煙機比較好呢?假如是公用一個排煙機,那么排煙機的排煙量是按照總面積來計算,還是按照單獨的最大一個排煙分區來計算,如果是,還是按照6次換氣量來計算嗎? 我認為:《車庫防火規范》中對防煙分區的劃分與排煙量的計算問題沒有說得很清楚!難道是說防煙分區比較大,一般就一個防煙分區就設置一個排煙機? 希望各位能給點意見!
一個地下室車庫,頂板上有個開口,和外界相通,不設防火卷簾的話,能不能用來自然進風,進風的原理是不是和車道進風類似,望高手指導一下,非常感謝!
地下室車庫層高是變化的,從6m變成5.55米,再變成4.95米,請問下,這種情況1.地下車庫的排煙量按照哪個層高來計算?2.這種時候風管布置是全部都貼梁,還是按照同一高度來布置?3.有無其他注意事項?感謝各位了
已經實施的機械停車庫的設計圖紙,圖紙內有一些機械車位的指標及數據,值得大家學習或者借鑒。
以前地下室車庫的照度都是按GB50034-2004的5.4.1所規定的75Lx.現時13版中5.2.1中住宅建筑中車庫照度要求是30Lx,而5.5.1中公共車庫要求是50Lx。那現在住宅建筑的地下室公共車庫應按30還是50,不知大家如何執行?
樁如此傾斜,該怎么處理
本人采用納米微分子反壓堵漏技術,堵后一分鐘滴水不漏,保質30一50年,目前在地鋏堵漏行業獨一無二。堵漏工程專家:全國范圍:18666880018田生
最近有一項目,決定建造半地下式車庫,三類汽車庫(地上高度大于地下部分,在露出地面部分設置可以通風采光可開啟的窗戶),其實就是節省造價,不想上消防那部分。 查閱《汽車庫、修車庫……防火規范》的相關規定,明確了地上式和地下式車庫消防用水量,沒有明確半地下式汽車庫的消防問題。是否真可以鉆規范這個漏洞呢?如果可以不上消防還應該采取什么措施呢? 我也明白為了保護自己,消防應該上,我應該如何用權威的資料說服甲方呢?懇請前輩們指點一二,不甚感激啊~
現在做的項目,主樓地下室跟車庫間距有以下兩種情況: 一、主樓地下一層自行車庫,用通道口與周邊地庫連接,主樓投影范圍下的地下室外墻與車庫外墻的距離應控制在多少(a的取值)? 二、主樓與車庫直接連接,投影范圍地下車庫為一層,其余為二層,二層車庫外墻與主樓投影范圍內外墻間距控制在多少(L的取值)? 各位大神,因為這情況沒有明確的規范說明,想
地下室內廚房與餐廳相連\餐廳與車庫相連,由于原設計中未考慮餐廳的排風問題,經過一再與甲方提出才同意加設,可現在由于現場條件所限,想做餐廳的通風管道直接排向車庫內,是否可以啊呀如果通風管道穿過廚房的話,有什么注意事項啊,(地下室只有通風排煙系統,無采暖}餐廳內靠空調供暖)
前一段我們做了一個辦公樓,半地下室做車庫.地下車庫停車7輛。設計中間問題就來了.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5.1.3條,地下、半地下室的防火分區間應采用防火墻分割,每個防火分區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500平方米;而在《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中,按《車庫的防火分類》表,地下車庫停車7輛屬于Ⅳ類。按《汽車庫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筑面積》表(注2),室內地坪低于室外地坪高度超過該層汽車庫凈高1/3且不超過凈高1/2的汽車庫,最大允許面積不超過2500平方米。本地下車庫為1000平方米,若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則是超面積,需設防火墻分開并設獨立出入口;若按《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則不需要設防火墻。請教各位應該執行哪個比較妥當?注:在實際實施中,審圖公司認為應該執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已經改掉了。
如圖車庫頂標高0.0車庫面積超過了2000
現有單層地下室車庫,頂板覆土0.5m,基礎用獨立基礎+防水板,防水板厚取筏板的最小厚度400mm,第一次計算向下的力我按筏板計算,水的局部抗浮力我按無梁樓蓋計算,按筏板計算時柱下我輸柱墩,筏板計算結果顯示柱范圍鋼筋比構造鋼筋大,畫施工的時候板底附加鋼筋需不需要穿過柱下獨立基礎,還是只是錨入柱下獨立基礎即可,(柱下獨立基礎的配筋我按單獨的柱下獨立基礎和在筏板范圍的鋼筋取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