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住宅小區,消防控制室與弱電控制室一般為合用一個控制室控制室內設雙電源箱末端切換像弱電的監控、背景音樂以及機房空調插座等其它弱電系統電源也從雙電源箱內接出這樣是乎與《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54-95第9.1.3條“消防用電設備應采用專用的供電回路”有矛盾樣的。請問這樣合理嗎?我看大多數設計院都是這樣的
一、比如消控室設置有雙切箱,那么消控室內的照明、插座和空調用電是否可取自該雙切箱?各位實際設計當中是如何做的? 二、如何消控室和監控室合并,那么是否要設兩個雙切箱?其內部的照明、插座和空調用電取自那個配電箱? 三、根據民規23.4.1 5)款的要求:照明電源不應引自電子信息設備配電盤。根據該條要求,對于消控和監控合用的機房,是否需要設置三個雙切箱?比如應急照明雙切箱、消防控制系統雙切箱、監控系統雙切箱。 歡迎各位積極發言,發表你的高見。 謝謝!
最近做有4個地上11層的住宅樓共200戶,其中2個塔式住宅,2個單元式住宅(均為2個單元),11層的住宅樓的地下為停車場約4000平方米。地下一層設有生活泵房、送排風機房、消防泵房等。建筑專業問給消防控制人口留多大面積,請問:如何確定消防控制室尺寸?
今天建筑專業問要我們電定一下"消防控制室"的大小.我倒是沒有看到過關于消防控制室的面積定位要求,請各位高手指教!!謝謝!!
消防控制室內設備的布置應滿足《火災自動報報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98)的要求,獨立設置的消防控制室面積應滿足以下要求: 1、多層建筑和內部裝修的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的建筑面積應不小于12平方米; 2、二類高層建筑和一類高層住宅樓的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面積應不小于15平方米; 3、一類高層建筑的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面積應不小于18平方米。 當消防控制室與保安監控室合用時,消防控制室的面積除上述規定外,還應加上保安監控設備安裝、人員值班等所需要的面積之和。請教上面說法正確嗎?我在火災自動報警規范里面沒有找到相應的數據啊
什么時候需設,什么時候不用設置,二類高層必設的條件,及面積?多層需設置的條件?區域報警?高手前來解答,現在房間也是貴的哦!
[求助]問:這個信號是如何到消防控制室的?規范要求消防控制室應對噴淋泵運行狀態進行監控,如泵運行狀態信號、過負荷信號、低水位信號等。問這些信號線路是直接拉到消防控制室?還是經模塊由報警線路引到消防控制室的?
請教,某消防控制室的房間跨越伸縮縫,并且在放聯動控制柜的位置,天花處有二樓的衛生間排污管裸露在消防控制室內。根據《建規》11.4.4條規定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路穿過。管路穿過是否是指水管一類的管路這樣設計是否違反消防規定?請解答,謝謝。如果屬于強條,那違反規定,是否找設計院進行變更?
對于消防控制室: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中3.4.8:在值班人員經常工作的一面,設備面盤至墻的距離不應小于3m。這個如何理解?是指的是:只要這個消防控制室里有人值班,那么控制盤的操作面,就要距離墻3m嗎?我也看到有的設計師:消防與安保合用的,盤前只留下了2m。這個怎么看呀?
我前段時間設計的一個新風+風機盤管中央空調系統,在安防室(含消防控制室)設置了風機盤管,但后來聽說不因該設置風機盤管,如需空調應設置分體空調,是這樣的嗎?有沒有規范做出明文的規定呢?本人并沒查閱到相關的規定,請論壇的朋友們給指點指點啦。
本人在設計中遇見一個問題,多處查資料也無從得解,忘各位大蝦解疑! 1,GBJ16-87(2001年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10.3.3條:獨立設置的消防控制室……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GB50045-95(2001年版)《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4.1.4條:消防控制室……并應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但是各位請看: JGT/T16-1992《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第24.10.3條:1)消防控制室應設置在建筑物首層,距通往室外出入口不應大于20m。 居然采用應與不應兩個詞?。。。。。。?是誤導還是什么,不得而知! 如此問題如何反應?。?!
技術措施10.5.2 消防控制室應設置在建筑物的首層或地下一層,并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民規24.10.3消防控制室應設置在建筑物的首層,距通往室外出入口不應大于20米。在首層時直通室外好理解,地下一層安全出口怎么直通室外?兩個規范怎么協調處理。
消防值班室vs消防控制室vs消防控制中心
最新的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
1.面積哪里有相關要求啊 2.在值班人員經常工作的一面,設備面盤至墻的距離不應小于 3m 。 設備面盤后的維修距離不宜小于 1m,是不是意味著房間寬不小于4米啊3.消防控制室嚴禁穿過無關的電氣線路及管路,埋地暗裝算
今天看到一套圖紙。。。消防控制室內,采用換氣扇排風,同時機械送風,送風量大于為排風量,大2~3倍,這樣設計合理嗎?送風量大于排風量,室內必然產生正壓,消防控制室內好像沒規范規定這個方面。求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