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消防控制室: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中3.4.8:在值班人員經常工作的一面,設備面盤至墻的距離不應小于3m。這個如何理解?是指的是:只要這個消防控制室里有人值班,那么控制盤的操作面,就要距離墻3m嗎?我也看到有的設計師:消防與安保合用的,盤前只留下了2m。這個怎么看呀?
消防值班室vs消防控制室vs消防控制中心
我想請問消防控制室位置的設置,高規上說是 消防控制室宜設在高層建筑的首層或地下一層,而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上說是消防控制室應設置在建筑物的首層,距通往室外出入口不應大于20m,以誰為準。請高手指點,我和我們這里搞建筑的有爭議。
不多說了,和新的2013版《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配套使用
請教個問題:困惑好久了,有時間的同志研究下。 規范提到“設置消防控制室的場所”應設置集中控制型應急照明、應設置消防電源監控系統、應設置防火門監控系統等等這種規定,那么,如何理解“設置消防控制室的場所”這句話呢?比如一個小區有兩棟樓,1棟是高層建筑按規范要求設了火災報警系統,2棟是一個3層小型商業,不到3000平,也無聯動設施,按規范要求不需要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問題來了:為1棟火災報警系統服務的消防控制室設在了2棟的一層,那么2棟是否屬于規范規定的“設置消防控制室的場所”呢,如果不屬于的話,2棟的消防電源監控系統、防火門監控系統就可以不設,2棟的應急照明也可以采用非集中控制型,可以這樣理解嗎?
最近做有4個地上11層的住宅樓共200戶,其中2個塔式住宅,2個單元式住宅(均為2個單元),11層的住宅樓的地下為停車場約4000平方米。地下一層設有生活泵房、送排風機房、消防泵房等。建筑專業問給消防控制人口留多大面積,請問:如何確定消防控制室尺寸?
[求助]問:這個信號是如何到消防控制室的?規范要求消防控制室應對噴淋泵運行狀態進行監控,如泵運行狀態信號、過負荷信號、低水位信號等。問這些信號線路是直接拉到消防控制室?還是經模塊由報警線路引到消防控制室的?
什么時候需設,什么時候不用設置,二類高層必設的條件,及面積?多層需設置的條件?區域報警?高手前來解答,現在房間也是貴的哦!
今天建筑專業問要我們電定一下"消防控制室"的大小.我倒是沒有看到過關于消防控制室的面積定位要求,請各位高手指教!!謝謝!!
網易建筑推出建筑消防設計系列站中站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689_344235_1.htm為方便廣大朋友們設計工作,現將建筑消防設計所需的規范與標準總結一下,如有疏漏,希望朋友們補充:■《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適用于下列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筑1 九層及九層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過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單層公共建筑;2 單層、多層工業建筑和高層工業建筑;3 地下民用建筑不適用于炸藥廠(庫)、花炮廠(庫)、無窗廠房、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鐵道及其他非民用建筑、煉油廠和石油化工廠的生產區。本站下載:05年版最新《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報批稿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688_314520_1.htm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698_228054_1.htm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0
請教,某消防控制室的房間跨越伸縮縫,并且在放聯動控制柜的位置,天花處有二樓的衛生間排污管裸露在消防控制室內。根據《建規》11.4.4條規定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路穿過。管路穿過是否是指水管一類的管路這樣設計是否違反消防規定?請解答,謝謝。如果屬于強條,那違反規定,是否找設計院進行變更?
像住宅小區,消防控制室與弱電控制室一般為合用一個控制室控制室內設雙電源箱末端切換像弱電的監控、背景音樂以及機房空調插座等其它弱電系統電源也從雙電源箱內接出這樣是乎與《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54-95第9.1.3條“消防用電設備應采用專用的供電回路”有矛盾樣的。請問這樣合理嗎?我看大多數設計院都是這樣的
消防控制室內設備的布置應滿足《火災自動報報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98)的要求,獨立設置的消防控制室面積應滿足以下要求: 1、多層建筑和內部裝修的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的建筑面積應不小于12平方米; 2、二類高層建筑和一類高層住宅樓的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面積應不小于15平方米; 3、一類高層建筑的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面積應不小于18平方米。 當消防控制室與保安監控室合用時,消防控制室的面積除上述規定外,還應加上保安監控設備安裝、人員值班等所需要的面積之和。請教上面說法正確嗎?我在火災自動報警規范里面沒有找到相應的數據啊
一、比如消控室設置有雙切箱,那么消控室內的照明、插座和空調用電是否可取自該雙切箱?各位實際設計當中是如何做的? 二、如何消控室和監控室合并,那么是否要設兩個雙切箱?其內部的照明、插座和空調用電取自那個配電箱? 三、根據民規23.4.1 5)款的要求:照明電源不應引自電子信息設備配電盤。根據該條要求,對于消控和監控合用的機房,是否需要設置三個雙切箱?比如應急照明雙切箱、消防控制系統雙切箱、監控系統雙切箱。 歡迎各位積極發言,發表你的高見。 謝謝!
本人在設計中遇見一個問題,多處查資料也無從得解,忘各位大蝦解疑! 1,GBJ16-87(2001年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10.3.3條:獨立設置的消防控制室……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GB50045-95(2001年版)《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4.1.4條:消防控制室……并應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但是各位請看: JGT/T16-1992《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第24.10.3條:1)消防控制室應設置在建筑物首層,距通往室外出入口不應大于20m。 居然采用應與不應兩個詞!!!!!!! 是誤導還是什么,不得而知! 如此問題如何反應!!!
我前段時間設計的一個新風+風機盤管中央空調系統,在安防室(含消防控制室)設置了風機盤管,但后來聽說不因該設置風機盤管,如需空調應設置分體空調,是這樣的嗎?有沒有規范做出明文的規定呢?本人并沒查閱到相關的規定,請論壇的朋友們給指點指點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