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線要求穿金屬管,一般我都是穿SC管,但是有些人穿的是JDG管,我只知道這兩種管管壁厚度有點區別,但是,是不是2種管都可以呢,還是只有一種SC可以,有沒有什么具體的要求,不然說服不了人家。謝謝
地下室有二十幾個防火分區,有個別防火分區面積很小,也沒有弱電間,這里的消防廣播可以用其他防火分區的廣播回路直接連過來嗎,GB50116里也沒找到這方面的要求,忘各位前輩指導一下
有一條消防管穿過我家廚房上方的樓板,但是現在漏水,不能從上面鑿開補,因為上面住戶不讓,只能從我家廚房內從下向上補,好象一般的補漏材料都不能保證從下面向上補不會再漏水,水還是會從邊上流出來。應該用什么補呢?請詳細講清楚。不勝感激!
現在有4個單體A、B、C、D,A、B兩個單體用連廊連接,各個單體采用區域報警控制器,在A單體內設置集中報警控制器,總消防控制室設在A單體內,A單體下面是人防,因為消防線(包括信號線、消防廣播、還有其它建筑的風機直啟線、消火栓線)非常多,穿越地下人防的線太多,困難比較大。是否可以這樣作:其它單體的消防信號線、控制線、廣播線等先進入到B單體,再從B單體內通過連廊進入到A單體的消防控制室。不知道這樣可行與否,比較擔心的是,B單體一旦著火,所有樓的消防信號線、控制線都有可能受損。請大家幫一下忙,出出主意。
今天去現場交底碰到一個較勁的甲方,要求我把疏散應急照明回路的焊接管改為穿PVC管暗敷?!督ㄖ阑鹪O計規范》2001版中10.1.4條規定這樣寫到“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線路應穿管保護。當暗敷時應敷設在非燃燒體結構內,其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3cm,明敷時必須穿金屬管,并采取防火保護措施”;這條規范中只強調了明覆要穿金屬管,而暗敷時,且保護層厚度滿足3cm,就沒有明確說明穿什么管材。甲方憑此條認定規范允許穿PVC管。但我又翻了一下此條文說明,其這樣寫:“在設計中,消防用電設備配電線一般是金屬管埋設在非燃燒體結構內。這是一種比較經濟、安全的敷設方法。對穿金屬管保護厚度不小于3cm,主要是參考火災實例和實驗數據確定的”。我又翻了《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T16-92中第24.8.5條明確規定“應急照明等消防線路,應采取穿金屬管保護,并宜暗敷在非燃燒體結構內,其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3cm。當必須明覆時,應在金屬管上采取防火保護措施”。更郁悶的是,這個甲方老總的女婿號稱認識的設計院朋友和他說的,消防線路暗敷穿PVC,明覆穿鋼管。現在甲方一口認定我們設計院設計中存在浪費,要求我們變更。請問在其它條件滿
如題,我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中看到的,“廣播線采用ZB-RVS-3×1.5”,不是穿兩條就可以了么?求經驗者指導,謝謝。
請問,消防報警系統的線管按要求信號線、電源線和電話線應分別穿鋼管設置,但在輸入輸出模塊后,電源線可和線號線同管。因模塊后的電源線平時是沒有電的。只有當輸出起動時才通電。這樣同線管對信號線也不會產生影響。這樣做是否合理。請教指點。
NH-YJV消防電源必需穿鋼管嗎?明管必需刷防火涂料或暗埋嗎?但很多工程中好像都是直接走橋架的,難道這樣就不行?如果真發生火災,消防工程出現問題導致不能正常工作監理負什么責任?業主責任人負什么責任?
各位大蝦,附上三張消防管套管圖,請教一下有沒有什么問題,消防立管,穿樓板。
62、某劇院建筑面積2.8萬㎡,1550座位,建筑高度23m,主舞臺臺口設鋼質防火幕, 舞臺口高12 m,寬度16 m,主主舞臺面積400㎡,地下室設柴油發電機房,水噴霧系統用水量30L/S,室外按兩路給水設計,水壓水量滿足室外消防要求。(1)求室內消防水池容積;(2)室內每個滅火系統均為獨立系統,至少采用幾個水泵接合器。解:室內消防水Q=15l/s,火災持續時間2小時,V=15*2*3.6=108立方 室內自噴q=6,F=160m2,Q=6*160/60=16l/s,火災持續時間1小時V=6*160*3.6/60=57.6立方 舞臺雨淋系統V=76.8 舞臺水幕系統V=58 水噴霧V=118.8 消防水池V=108+57.6+76.8+58 118.8=419.2 水泵結合器消火栓+閉式+雨淋+水幕+水噴霧=1+2+2+2+2=9個-----------------------------------------------------------------------------------
給排水施工規范上可以用剛性套管或塑料套管,現在我們工地正在施工,用的是PVC套管,監理不讓用。那個規范上可以找到,求指教,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51348-2019 13.8.5相關規定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線路暗敷時,
現場去看了一下,發現消防管道安裝的末端噴頭的管道有很多進行了彎折,原因肯定是由障礙物或與其他管道相碰之類。想請教一下這種做法允許嗎,如果有有什么危害。
以前做設計大部分電纜,出橋架后都是穿鍍鋅鋼管,包括導線!上次有施工單位說能否改成KBG管,于是就同意他們除了埋地敷設,防爆區內電纜敷設外都可以改成穿KBG管敷設!前兩天給管間廠家打電話,經咨詢KBG管只有16、20、25、32、40、50著幾種型號!問各位大俠你們現在選擇穿什么管的原則是什么呢?能否詳細地說明下?謝謝
噴淋、消火栓系統有時候需要不得以穿防火墻,防火門,消防卷簾,請問分別可不可以穿?怎么穿?有什么規定?條文在哪?謝謝各位大俠
如題,請教各位大神室外消防線路從消防控制室到各個單體的控制室線路采用穿焊接鋼管直埋敷設,從消控室出來有12根SC50的管路,其余路段有8根的,有四根的,有兩根的,現穿鋼管直埋。 1.鋼管排管是否需要水泥包封?是局部包封還是整體包封?如果是局部,包封間距和包封的長度是多少? 2.是否可以采用定向墊塊或者管枕? 3.本人已查閱D800-6~8,在穿管和排管敷設章節未見該部分,是否可以參照本圖集第31頁的做法? 4.05X101-2第25頁只有鋼管砂基礎敷設方法,未見上述問題? 5.好多設計圖紙室外消防線路和弱電線路直埋敷設采用多空梅花管或混凝土塊組合,消防線路采用這種敷設方式是否有EMC干擾的問題?
本帖最后由 版專攻 于 2015-6-5 11:05 編輯 水源為市政給水,只能引入一根市政給水管。市政水壓可滿足室外消火栓壓力要求,但是滿足不了兩路水源的要求 《消規》6.1.7條“獨立的室外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宜采用穩壓泵維持系統的充水和壓力”。 那么問題來了能不能引入一根市政給水管代替穩壓裝置呢?
參照《02S404防水套管》施工?普通鋼套管的要求應該沒那么高吧。看論壇以前有人回復“水管道普通套管一般要求不小于2MM”,這個是否有相關的規范或圖集作為依據?
各位水友,本人有兩個問題想請教: 1、現新消防規范中有提到“高層住宅建筑的戶內宜配置輕便消防水龍”,對于這條,各位是如何考慮的?該輕便消防水龍設于何 處比較合適?2、對于一個小區,它分為一期和二期,但是一期和二期之間有市政道路或市政河道分隔開,若為市政河道,則是通過橋梁連接, 請問該小區的一期和二期能否共用消防臨時供水加壓系統(即共用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還是需要單獨設置?另外對于生活 加壓供水系統能否共用?期盼各位的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