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0.1 回彈構件的抽取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同一混凝土強度等級的柱、梁、墻、板,抽取構件最小數量應符合表D.0.1的規定,并應均勻分布; 2 不宜抽取截面高度小于300mm的梁和邊長小于300mm的柱。 表D.0.1 回彈構件抽取最小數量
一、編制說明二、工程概況三、結構實體強度檢驗四、結構實體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 本帖最后由 csccbjs 于 2010-5-21 16:03 編輯 ]
為確保建筑工程質量,混凝土結構工程實體檢測技術尤為重要。混凝土結構實體檢驗,包括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和構件尺寸等內容的檢驗。 一、混凝土強度檢驗 第一,對混凝土強度的檢驗,應以在混凝土澆筑地點制備并與結構實體同條件養護的試件強度為依據。混凝土強度檢驗用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養護和強度代表值應符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附錄D的規定。 第二,混凝土強度檢驗應根據國家現行規范、標準,采用回彈法、超聲回彈綜合法、鉆芯法、后裝拔出法等檢測方法。
1、 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1) 對涉及混凝土結構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應進行結構實體檢驗。結構實體檢驗應包括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結 構位置與尺寸偏差以及合同約定的項目;必要時可檢驗其他項目。結構實體檢驗應由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實施,并見證實施過程。施工單位應制定結構實體檢驗專項方案,并經監理單位審核批準后實施。除結構位置與尺寸偏差外的結構實體檢驗項目,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完成。(2) 結構實體混凝土強度應按不同強度等級分別檢驗,檢驗方法宜采用同條件養護試件方法;當未取得同條件養護試件強度或同條件養護試件強度不符合要求時. 可采用回彈-取芯法進行 檢驗; 混凝土強度檢驗時的等效養護齡期可取日平均溫度逐日累計達到 600°/天 時所對應的齡期,且不應小于14d,日平均溫度為 0 ° 及以下的齡期不計入。冬期施工時,等效養護齡期計算時溫度可取結構構件實際養護溫度,也可根據結構構件的實際養護條件,按照同條件養護試 件強度與在標準養護條件下28d齡期試件強度相等的原則由監理、施工等各方共同確定。 2、結構實體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構
依據GB50204-2015《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施工質量驗收,除了觀感質量應合格外,結構實體檢驗也必須合格。 結構實體檢驗 主要針對涉及混凝土結構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進行,包括三大項內容:①混凝土強度、②鋼筋保護層厚度、③結構位置與尺寸偏差。 結構實體檢驗應由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實施,并見證實施過程。施工單位應制定結構實體檢驗專項方案,并經監理單位審核批準后實施。除結構位置與尺寸偏差外的結構實體檢驗項目,應
水運工程混凝土結構實體檢測技術規程JTS 239-2015
我們工地中間結構驗收前,甲方委托第三方檢測單位來現場抽查板厚 混凝土強度 鋼筋保護層厚度等。后來質監站試驗室也來檢測了。這個需要檢查兩遍嗎?是不是要這兩家的檢測報告合格上報質監站后,才能進行中間結構驗收啊?求大神講解下
E.0.1 結構實體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構件的選取應均勻分布,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對非懸挑梁板類構件,應各抽取構件數量的2%且不少于5個構件進行檢驗。 2 對懸挑梁,應抽取構件數量的5%且不少于10個構件進行檢驗;當懸挑梁數量少于10個時,應全數檢驗。 3 對懸挑板,應抽取構件數量的10%且不少于20個構件進行檢驗;當懸挑板數量少于20個時,應全數檢驗。E.0.2 對選定的梁類構件,應對全部縱向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進行檢驗;對選定的板類構件,應抽取不少于6根縱向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進行檢驗。對每根鋼筋,應選擇有代表性的不同部位量測3點取平均值。E.0.
F.0.1 結構實體位置與尺寸偏差檢驗構件的選取應均勻分布,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梁、柱應抽取構件數量的1%,且不應少于3個構件; 2 墻、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取1%,且不應少于3間; 3 層高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且不應少于3間。F.0.2 對選定的構件,檢驗項目及檢驗方法應符合表F.0.2的規定,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應符合本規范表8.3.2和表9.3.10的規定,精確至1mm。
住宅樓結構實體檢測方案
我很想了解,如果混凝土結構不加鋼筋,而是用其它方式,如何建造有一定抗震性能的建筑(比如7度區)。目前我所了解的是纖維混凝土有這個可能性。望結構及材料有研究的高人能提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