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套圖,地下室為車庫,地上部分為商業,均需要排煙,做了一個排煙豎井,屋頂一臺風機,作者的意圖是想按照最大防煙分區*120考慮,不知道大家怎么看,這樣是否可行?我先說說我的想法,我認為這樣不行,因為二者的排煙量的算法不同,沒法合用。請各抒己見。
1,擋煙垂壁自己制作時,可用什么材質,如用鋼板的,用多厚的?風管穿擋煙垂壁施工時怎么做?2,汽車庫排煙排風時,層高大于三米,是否都按照三米計算3,一個防火分區有兩個防煙分區時,排風和排煙和用風管,排煙口合排風口分別設置,具體閥門怎么操作?4,汽車庫一個防火分區有兩個防煙分區時,排煙量怎么計算,是否按整個體積的換氣次數5,汽車庫兩個防煙分區有獨立的排煙口,那么發生火災時,是兩個防煙分區的排煙口都打開還是就打開著火的那個防煙分區的排煙口6,排煙防型號中遠程開啟和DC24V信號開啟有什么不同7,防火閥中輸出電訊號是什么意思啊?
請問下汽車庫在兩個出入口的情況下,什么條件下一定要設置雙車道?目前小弟在做一個防地產的項目,地下車庫7000多平面,可停汽車180多部,屬于中型車庫。查了下JGJ100-98汽車庫的規范,3.2.4條只規定了車道的寬度,并沒有規定什么情況下一定要雙車道。還有,3.2.4規定雙向車道寬度要7M,單向為5M,而4.1.14卻寫著雙車行駛為6M,單車行駛為3.5M,其中雙向和雙車如何區分,謝謝!!!
關于地下汽車庫的排煙的問題:1.汽車庫的排煙量是6次/時,按一個排煙系統負擔一個防煙分區設置的。那么當一個防火分區(4000平)中分兩個防煙分區時(2000平),可否設置一個排煙系統保護整個防火分區呢?
請教高手,我現在做的是三層框架結構的二手車交易市場,專門停放二手小轎車,我取活荷載是4.0KN每平米,有人說我的取值偏小,但是按照荷載規范上講:汽車通道及停車庫單向板考慮4.0,雙向板考慮2.5,我設計的是雙向板,我的取值是否小了呢,真是糾結!!
之前設計的有關汽車庫排煙基本都是用的雙速風機,管道分別設常開的百葉風口加70°防火閥(排風系統)和常閉的電動遠控防火風口(排煙系統)。現聽說有一中簡單的新做法,就是直接雙速風機接風道,只在風機進風口處加一280°防火閥,其他的就全部是普通風口了,不知道這樣合理否。我自己想了一下覺得還是可行的,因為平時排風就開低速,一旦著火了就轉為高速,而280°的閥只在著火時起作用就可以了,請教一下大家對這種系統的看法。
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97》7.2.1 Ⅰ、Ⅱ、Ⅲ類地上汽車庫、停車數超過10輛的地下汽車庫、機械式立體汽車庫或復式汽車庫以及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車疏散出口的汽車庫、Ⅰ類修車庫,均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我個人認為半地下汽車庫可以參考地上汽車庫來設計,依據:規范第5.1.1防火分區是按照地上汽車庫考慮,相關其他專業在針對半地下汽車庫也很少提出別于地上汽車庫的消防要求,所以本人認為可以參考地上汽車庫來設計。各位同行也可以討論下,最好能給出相應的依據。
在做照明設計是經常遇到底下汽車庫的照明設計,請教各位大俠,地下車庫的照明燈具如何布置為好啊?是結合結構頂板梁的分布布燈嗎?一般燈具(熒光燈)的行距與列距為多少米比較合適啊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規定:8.2.2 設有機械排煙系統的汽車庫,其每個防煙分區的建筑面積不宜超過2000m2,且防煙分區不應跨越防火分區。防煙分區可采用擋煙垂壁、隔墻或從頂棚下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劃分。 那如果地下室的梁都是>0.5m,防煙分區如何確定。 現在我在做的一個就是全地下的地下汽車庫,車庫面積11000m2,停279輛車,有噴淋,防火分區分為3個區,梁都在800左右,我該如何劃分防煙分區!
城市停車問題是城市發展中出現的靜態交通問題。由于車輛停放時間比行駛時間長;停車空間的面積要比車輛本身的水平投影面積大二至三倍;車輛出行需要停放的位置不止一處等原因,隨著城市車輛的發展,停車問題已日益嚴重,表現為需要停車和停車空間不足的矛盾,也表現了停車空間與城市用地不足的矛盾。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目前世界上各國普遍采用機械式地上多層車庫和停車設施地下化兩種途徑。從我國國情出發,地下汽車庫也是發展方向。 地下汽車庫的類型: 地下汽車庫的規模:社會汽車庫以單庫容300輛左右為宜。專業汽車庫按我國1988年頒布的《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和《停車場規劃設計規則》的要求規模建設,如高級賓館每間客房應有大于0.3臺的停車位指標規定規模。如表4-1: 地下汽車庫基地選址原則:1.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道路交通規劃的要求,與城市結構和路網結構相適應。2.保證合理的服務半徑。公共汽車庫宜小于500米,專用汽車庫宜小于
我看到這樣一份設計,一個7000平方米的地下車庫設計了排煙系統,該系統兼作平時通風.有兩點本人提出來供大家討論.一是總共設計了12個排風口,并且分布很不均勻,能不能滿足平時排風的需要;要不要增設誘導系統進行輔助排風?二是該地下車庫有內區,設計了補風系統,補風管道穿越了防火分區,在穿越處設計了攝氏70度防火閥,這樣做合理嗎?
最常見的自然補風是利用汽車庫坡道,但本工程地下室汽車庫有多個防火分區,其中有個不能利用汽車庫坡道進行補風。是否可以利用汽車庫的頂板上的采光井進行自然補風?
基本上目前看到的設計中還是多為采用感溫探測器,因為一般理解車庫內在正常情況下汽車尾氣會造成的煙霧滯留,采用煙感可能誤報。本人認為這種認識存在一定的誤區。首先,汽車尾氣不同于火災煙氣,溫度較低,排放后主要積聚在低位空間,以往車庫內排風口通常設置在低位就是由此而來,況且目前車庫一般都有完善的通風系統,汽車尾氣不會在車庫內長期累積。故而實際其對安裝在頂棚下的探測器并無太大影響。其次,隨著汽車科技的發展進步,汽車尾氣排放的標準也越來越高,一般家用轎車目前均達歐Ⅲ或歐Ⅳ要求,尾氣中煙霧粒子的成分已大大減少至不足0.02%,相應的對于探測器的影響也大大減小;從另一個方面,報警設備也較過去有了很多進步,一些產品采用了分布智能化的方案。分布智能化的探測器一般都內置CPU。在CPU控制下探測器將探測源得到的物理量進行模數轉換,然后進行數字信號處理。CPU內的算法包括了對環境變化的補償、對誤報警的消除、對探測器性能的自診斷等功能,有的還包含了部分模糊智能功能,能夠區分是真正的火警導致的煙霧還是正常的煙霧;從而降低了誤報的幾率。而設置感煙探測器的好處是對于火災的早期報警靈敏度比溫感要高得多,保護面積也更大(
請問,地下停車場消火栓設計時,是不是考慮要考慮停滿車呢?因為如果按照空地來設的話,消火栓很稀,如果考慮停滿車的話,消火栓的布置就不一樣了,很疑惑,希望高手賜教
請教各位兩個問題 1、《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97)里對地下汽車庫的解釋是“室內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過該層車庫凈高一半的汽車庫。”遇到這樣一個汽車庫:室外地坪是一個斜坡,車庫北面高于室外地坪(開有外窗),南面低于室外地坪(為擋土墻),東西兩面部分高于室外地坪,部分低于室外地坪。請問這樣的車庫算是地下車庫還是地上車庫呢?(車庫面積大于2000,如果是地下車庫則必須設機械排煙系統,如果是地上車庫的話應該可以采取自然排煙的方式吧) 2、對于一個大房間或者走道或者車庫,如果一部分可以自然
如何解決好地下汽車庫的通風和防排煙設計問題是地下汽車庫設計中的一個重要問題。要求設計既滿足平時通風要求,排除汽車尾氣和汽油蒸氣,送入新鮮空氣;又要滿足火災時的排煙要求。筆者結合多年來的工作經驗,分別介紹通風和防排煙合用一套風機、風管系統及平時利用誘導風機通風,火災時利用送排煙風機進行排煙的系統,在地下汽車庫及地下立體停車位的汽車庫通風及防排煙設計中的應用。
請教各位前輩下,在地下汽車庫中設置溫感的時候,按照GB50116-98 8.1.5及 附錄C確定了單個探測器可保護梁間區域的個數后,布置完探測器還要不要用保護半徑來校驗下。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大家對于手報和聲光報警器是不是捆綁式布置的。
現碰到一個弧形地下汽車停車庫工程,按照汽車庫規范,噴頭需要放置在車位頂,這就勢必導致噴頭布置規律性被破壞,,同時剩余的車通道處也不易布置。。。布置完成后,標注才是一個更大的問題,噴頭基本都不在同一線上,位子確定困難,畢竟不可能每一個噴頭去做標注,,,期待高手傳授一下經驗~~~~
請教:1、地下汽車庫能否利用汽車坡道作為消防疏散口使用?如果可以,需要具備什么條件?2、以前的設計,地下汽車庫作為人防使用時,戰時是可以利用汽車坡道作為人防出入口之一使用的,不知道現在是否允許?謝謝![ 本帖最后由 daming30 于 2011-6-2 14:16 編輯 ]
論文簡介:結合設計經驗,針對《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防火設計規范》和《汽車庫建筑設計規范》中通風排煙方面的幾個問題,提出了作者的理解和工程中常用的解決辦法 投稿網友:s0937zcf 上傳時間: 201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