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壓漿人工挖孔樁承載力理論及試驗分析
前段時間,剛好做一個項目高29.5米,剪力墻結構,無地下室,基礎采用人工挖孔樁基礎。送審后,審查專家提出宜設地下室,現無埋深不滿足JGJ 3-2010第12.1.8條。除驗算傾覆及滑移外,尚應有加強措施。在網上搜半天沒找到人工挖孔樁水平承載力計算,自己按規范用電子表格按規范公式計算樁基水平承載力,以便同行遇到相同問題時,直接用表格修改就計算出樁基水平力節約時間。
人工挖孔樁,設計要求樁側阻標準值50kPa,樁端阻標準值180kPa,樁徑1000mm的樁長8米,擴大頭的直徑是2米,護壁厚度是175mm,而基承載力特征值2200kN,承載力計算是按3.14×1×8×50+3.14×1×1×180=1821.2kN,還是要(考慮護壁)3.14×1.35×8×50+3.14×1×1×180=2260.8kN?
在《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結構篇中3.11.1-4中提到人工挖孔樁擴底宜挖成鍋底形,鍋底比四周低200其承載力約可提高20%.請教各位前輩解釋下為什么可提高20%???????
8.2.3樁基參數分析與選用樁基參數由《建筑樁基設計規范》(JGJ94-2008)中查取,并結合地區經驗綜合推薦,詳見下表:
關于樁承載力檢測數量,我這邊有點疑問,想請教一下大家 《建筑基樁檢測技術規范》JGJ 106-2014中: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應采用單樁豎向抗壓靜載實驗進行承載力驗收檢測。檢測數量不應少于同一條件下樁基分項工程總樁數的1%,且不應少于3根 這個具體應該怎么理解?當一個項目有幾個單位工程時,如果樁的類型都相同的情況下,檢測數量的計算基數是安裝總的樁數量*1%,還是每個單位工程的樁數量*1%*單位工程數量 舉例來說,有10棟樓,每棟樓90根,一共900根樁 是按照 900*1%=9根來檢測 還是按照每棟樓3根,3*10=30根來檢測? 還是說規范里面就沒有具體支出,所以現場具體如何操作還是有一定的自由度?
抗拔樁承載力取值的探討
人工擴底挖孔樁算單樁承載力 是根據樁直徑 還是樁的擴底直徑? 例如下圖 是根據800算承載力 還是1200
各位請教個問題:一個項目單樁承載力不同,例如單樁承載力1800和2000,靜載實驗根數要求兩種樁樁型各自1%檢測嗎?還是按總樁數的1%?
對于樁數n≥9且排數大于2的摩擦型群樁基礎, 當樁距Sa<6d,可視作一假想的實體深基礎, 應驗算該實體 深基礎的地基承載力。 計算時將承臺、 樁群與樁間土作為一個整體, 假想埋深為d+L的深基礎, 驗算樁端處的地基承載力是否滿足 要求。 假定荷載通過樁側摩阻力, 從最外一圈的樁頂外緣以α角向下擴散, 至樁端平面處擴大為面積A‘, A’為整體深基礎的底面積。 則
最近做一個項目,甲方趕工期沒有進行試樁,直接大面積施工CFG樁,施工完成后單樁承載力檢測才513,627,714KN,設計的單樁承載力是850KN,但是復合地基承載力實驗結果是480KPa(加載到960Kpa的時候沉降26mm),設計的復合地基承載力是430KPa,這種情況還需要再進行處理嗎?有什么依據是處理,還是不處理
按GB50202-2002第5節條款,靜力壓樁及灌注樁質量驗收的主控項目都是樁體質量檢驗,樁位偏差,承載力,這三項;但是對于打入樁的驗收,只有5.1里面提到了一點。是不是打入樁只需要驗收樁位偏差,另2個主控項目不需要驗收?不考慮預制樁進場驗收。
JCCAD地質資料里面土層參數改變后,樁承載力計算中選上海規范計算承載力會做相應改變,選國家規范怎么改都不變,把fs fp輸零也一樣,真是奇了怪了. 不知大家有沒有碰到過.
本人在上海做的第一個勘察項目,參照勘察場地周圍的報告,有效樁長為45m的單樁承載力為1213KN,擬建物的基礎底單位面荷載為120Kpa,這兩個數字有什么關系嗎?我用之前報告的單樁承載力數值怎么推算出設計勘探孔深度以滿足樁長設計呢?還有個問題,樁測摩阻力標準值(fsi)和樁端極限阻力標準值(fp)有什么作用,是確定樁長用的嗎?請高手教教我,十分感謝!:)[ 本帖最后由 liubin85720 于 2009-6-18 22:47 編輯 ]
根據錘頭能提供的能量,錘擊樁的極限承載力可以達到多少,下部無巖石,摩擦型樁[ 本帖最后由 fanbaozhou163 于 2009-8-11 11:48 編輯 ]
新樁基規范5.3.8空心樁承載力計算,勘誤表中將式5.3.8.1,5.3.8.2中的d均改為d1了即原來的外徑改為內徑了,我都不敢改了,到底是哪個呀?:Q :Q :Q
地堪報告中,密實卵石端阻力標準值為7000,中密為3500,中密和密實層交錯分布。 像這種地基,樁基礎設計時端阻力取多少合適。中密和密實層 層厚均不大于3m。
02嵌巖樁承載力取值的探討
對預制樁承載力預估方法的分析